看聖火傳遞有感--關於公共場合的合法集會及言論自由!
文章來源: versace2008-04-10 05:00:13
關於公共場合的合法集會及言論自由

很多有關政治,勞資,種族,階級範疇的概念上的爭議無法用法律來界定,所以在美國和日本,及歐洲很多國家以及港台都允許公共場合的合法集會及言論自由。

在美國有支持戰爭和反對戰爭的遊行,在德國有新納粹和反新納粹的遊行,在歐美你可以把鮮花或者雞蛋扔向政治家,歐美人所推崇的公眾場合的麵對麵的思想言論較量的這種方式,是這次聖火傳遞之所以讓國人有空間表現和激情澎湃的基礎。而這種基礎在中國社會是被禁止的。

真理在多數人手裏所以要禁止少數人講話,這是封建社會的概念。人權的概念是每個人都享有法律所賦予他的權利,而每個人在法律範圍內自由的表達自己的意願是最基本的人權。行為是可以也應該約束的,但是意識形態也要約束的話,是很可怕的,代表這個社會沒有完整的人權,這個社會也沒完全脫離封建社會的架構。

公共場合的合法集會及言論自由在中國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但是現實中,合法遊行,集會和公共場合的言論自由是禁止的。而公共場合的合法集會及言論自由是如此的重要!

今天是大多數人捍衛領土,少數人爭取獨立,多數人的意願和政府的意願吻合,而明天有社會各個層麵的少數人想為自己爭取拖欠勞資,被迫集體下崗,不公的社會福利,占用耕地等等的公平權利,也許就是你自己,這時不會有多數人來為他們說話,隻有他們自己為自己說話,言論的禁止是有害的。

中國傳統文化中個人利益犧牲給集體利益觀念是不符合人權標準的,共同利益和個人利益同樣應該受到重視和保護的觀念在中國傳統文化中沒有,在現代社會的法律中也沒有。社會應該進步,觀念也應該進步!

領土應該捍衛,中國人的人權也應該捍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