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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需要錄用一名秘書,共有10人報名,公司經理決定按照求職報名的順序逐個麵試,前三個人麵試後一定不錄用.自第4個人開始將他與前麵麵試過的人比較,如果他的能力超過了前麵所有已麵試過的人,就錄用他;否則就不錄用,繼續麵試下一個.如果前9個人都不錄用,那麽就錄用最後一個麵試的人. 假定這10個人的能力各不相同,可以按能力由強到弱排為第1,第2,…,第10.顯然該公司到底錄用到哪一個人,與這10個人報名的順序有關.大家知道,這樣的排列共有10!種.我們以Ak表示能力第k的人能夠被錄用的不同報名順序的數目,以Ak/10! 表示他被錄用的可能性. 證明:在該公司經理的方針下,有 A1>A2>…>A8=A9=A10; 該公司有超過70%的可能性錄用到能力最強的3個人之一,而隻有不超過10%的可能性錄用到能力最弱的3個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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