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拾到一分錢,把它交到人民警察叔叔手裏邊。” 這是愷钜小時候的一首兒歌。 那時候,我們街道的一位民警叫吳同誌,經常來裏弄串門,大小事情隻要他能管的,他都會伸手幫助解決。 因此,警察的形象,在我心裏一直是很高大的。 最近,出了一件事,叫做“渭南書案”。說得是一個叫謝朝平的人,涉嫌“非法經營”,被抓了起來。這件案子的是是非非,先放在一邊,愷钜要說的是,在這參與辦案的警察中,有個叫王X的警官,他說了一句振聾發聵的豪言壯語:“我是警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寸土地上的事,我都可以管!” 這話說得真是義正詞嚴、擲地有聲!令愷钜對這位王警官刮目相看!真無愧於人民警察的稱號! 隨著時間的推移,謝先生因證據不足,取保候審了。雖然不知哪一天,王警官又會去北京“人口普查”,那當然是後話了。 前幾天又出了一件事,小日本進了我們的釣魚島,還把在釣魚島附近釣魚的詹其雄詹船長抓了去。 這小日本,以前欺負我們,倒也罷了,現在還來欺負人,這可真叫是可忍,孰不可忍? 愷钜心想,我們不怕啊!我們有王警官呢!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寸土地,他都可以管!所以愷钜心定定的,等著大快人心事呢! 誰知那小日本可真不知好歹,到現在還是扣著人不放。 怎麽王警官到現在還不見人影呢?愷钜睡不著覺了。 有一個很聰明的人對愷钜說,王警官不會去管的,每個警察都有他的管轄範圍的。 愷钜想了一夜,終於有些明白了。 最近,愷钜常和一些搞哲學的朋友一起玩,所以惡補了一下《形式邏輯》,學會了一些諸如綜合法,分析法,類比法之類的推理的手段。就活學活用了。 同樣是這位王警官,一個是北京石景山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一個是東海釣魚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一個是謝朝平涉嫌“非法經營”,一個是小日本涉嫌“非法侵占”,都是非法,都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為什麽渭南的王警官能毫無顧慮的管北京的謝先生,就不去管東海的小日本呢?為什麽到北京,王警官不用考慮轄區的問題,而到東海就有轄區的分別呢? 愷钜這一夜無眠,就是在找這個“為什麽”。 愷钜終於找到了這裏唯一的區別,謝朝平是中國人,而小日本是日本人! 抗戰那會兒,小日本在中國發過“良民證”的,中國人則是“刁民”。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上,你要拍死個蒼蠅,用得著考慮什麽“轄區”嗎?“老鼠過街,”不是“人人喊打”的嗎? 但你要處理一個“良民”,就不一樣了。“良民”做錯了事,首先要“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嚴正警告千百次以後,才由對口的單位,伸出“蘭花指”輕輕一點,要給人悔過自新的機會嘛! 王警官怎麽能亂來呢? 第二天愷钜還是沒睡好。 這中國人謝朝平是“刁民”,確實不能和“良民”相提並論,但王警官也是中國人啊。 難道“刁民”當了警察就能變成良民了? 如果真是這樣,豈不是隻要把全世界的監獄都改成警官學校,那些殺人犯、強奸犯、盜竊犯不都成了好人了?那該是多大的貢獻! 但這一發現,剛讓愷钜興奮了幾分鍾,問題又來了。 四川重慶有個文強文警官,他是個高階警官,應該是警察模範。但事實證明他不僅是個“刁民”,還罪大惡極呢,前一陣子被執行了死刑。據說,在他死的那天,重慶掛出了“文強死,百姓歡,重慶安”的橫幅。 前幾天,在鳳凰古城,四位警官開著警車去輪奸少女,那個十六歲的女孩子可是個血性子的人,不堪淩辱,縱身一躍,從九樓上跳了下來。她的鮮血,讓這四位警官恢複了“刁民”的本色,被警察抓進了大牢。 這使愷钜想到了另一個問題,這“刁民”穿了警服,是不是比“刁民”還要“刁民”啊? 再說這小日本也真是的,老是到中國的土地上來橫行霸道。這是為什麽呢? 愷钜想了老半天,終於想到了一個理由。 你看咱中國人,有十二個生肖,所以人人不同。說起來不是老鼠就是蛇,要麽就是雞呀狗的。 日本人就不同了,舉國上下,隻有一個屬相,他們都是屬螃蟹的。蟹心齊力,泰山可移。 而“螃蟹”在中國,是珍貴的東西。 君不見到處都在養“河蟹”麽? 如果沒有“河蟹”,不僅口中少了美味,GDP也要大大地下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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