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創世記》第二章就記載:“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此處的動詞עָזַב (ʿā∙zǎḇ)主要意思就是“abandon, reject, desert,”[1]也就是“離棄”的意思。在舊約聖經中多出用這個詞來表示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轉向別的神靈(申28:20;士10:13;代下34:25;賽1:4)。在這節經文中,表明人有離開父母的管轄的絕對的自由。[2]巴特考察說,《創世記》第二章所代表的就是“舊約聖經自由大憲章”(the Old Testament Magna Charta of humanity),因為此處所強調的是亞當可以自由地和自己所愛的女人結合。[3]人類的自由以婚姻自由為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