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新加爾文主義五大主題
文章來源: 雷默2007-10-16 07:49:11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荷蘭新加爾文主義以亞伯拉罕·凱波爾、赫爾曼·巴文克和杜伊維爾德為代表,既是古老的加爾文主義的複活,也是基督教對新時代思想挑戰作出的係統的回應。

(1)         有機性思維(Organic Thinking)――反對機械性的思維,反對國家強加的次序,強調上帝創造的次序和自發的組織。因此,解決社會問題的關鍵,最重要的不是找到專家,而是保障個人的自由,發揮個人的創造性。反對啟蒙運動所提倡的機械性思維方式(Mechanical thinking of the Enlightenment)—認為世界就是一部機器(world as machine)。

(2)         普遍性恩典(Common Grace)――強調上帝的恩惠慈愛遍及所有的人,即使不信主的人也得蒙上帝的恩典,這種恩典不帶有救贖的性質,但能夠給不信者帶來普遍性的亮光。因此,即使不信主的人仍然能夠在文化方麵做出一定的發展,在科學上做出一定的創新,在社會公德上有一定的美德,我們信主的人也能夠向他們學習借鑒。強調普遍性恩典的教義,使我們能夠在和不信主的人有一定的合作。

(3)         對立性立場(Antithesis)――強調不信者和信主者最終而言在各個方麵都是對立的。截然對立的敬拜對象:我們或者信靠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或者不是;截然對立的信仰標準:或者是以上帝的法律為標準,或者不是;截然對立的拯救之道:或者是以耶穌基督為獨一的救主,或者不是;截然對立的結局:或者最終與上帝同在,或者永遠沉淪地獄,不能得見上帝的麵光。

(4)         區域性主權(Sphere Sovereignty)――強調每個區域都有自己的相對獨立的主權,個人、家庭、教會、社會群體、國家都有各自相對獨立的範圍,其權柄鬥是來自上帝的授予,其標準都是上帝所啟示的法律。各個區域之間彼此獨立,互相配合,最終每個人都來到上帝的麵前交出自己的帳本來。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區域都不能助長絕對的權力,也都不可侵奪其他區域的權力。

(5)         教會有機體(Church as Organism)――教會不僅是一個組織性的團體,更是一個具有生命動能的有機體。建立教會不僅是建立教堂,不僅是建立組織,更是建立每一個弟兄姊妹。有形教會的主要責任就是裝備聖徒,不僅使他們參與教會的侍奉,更重要的是在社會中盡他們當盡的本分,完成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