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得不到滿足就該婚外補嗎?
文章來源: 文城文摘2007-04-29 09:01:54

婚內得不到滿足就該婚外補嗎?

      
看到這個題目後,我一直在考慮一個問題:什麽叫滿足?人怎麽樣才能算是滿足?

  我想了好久,後來終於得出結論:人是不可能有滿足的時候的,從來都是一山望著一山高,無論是事業,感情,金錢,還是性。當你覺得一件東西好的時候,心理必然湧起另一件東西肯定比它還好的想象,以及由此派生出來的想得到它的願望;當一件東西不好的時候,你更有了尋找好的來替代的想法。但人間的事,到底誰能替代得了誰呢?滿不滿足的界限 

        又該如何劃分呢?就說性吧。有資料顯示,很多女人一生都沒有一次性高潮,這算不算不滿足?還有一些女人,一生隻有幾次高潮,是不是也該算不滿足?有的男人一天一次他依然覺得不夠,他是否因此就可以放縱自己遍地采花?還有的男人由於種種原因,不是每一次都成功,讓雙方都不能滿足,那他們家是否都需要婚外補償?又或者,這樣的事多少次以後,才能算得上達到了得不到滿足的線?個中的情況太多太複雜了,我們真的很難說清楚。

  最近,網上正在流傳一份驚人的報告。人大性社會學研究所的潘綏銘教授帶領36名研究員,曆時一年,進行了一次全國範圍的隨機抽樣調查,在全國城鄉60個地方的382420歲到64歲男女的性生活狀況進行了了解。這份調查報告最聳人聽聞之處是說了這樣的情況:在他們調查的已婚或同居的男女中,每個月連一次性生活都不到的人超過了四分之一(28.7%)。在最近的一年裏連一次性生活都沒有的則占6.2%。於是網上就有了中國已進入了無性婚姻時代的斷言。我不知道這項調查有多大的權威性、代表性,如果中國人的實際婚姻質量真的這麽不容樂觀的話,那的確令我們深思,是否真的婚外補一補很合理?是否婚姻有時候真的很反動

  我對它是否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抱一種懷疑。

  對感情是否應該婚外補償也持懷疑態度。

  對一個問題讚同與否,我更多的時候是從結果上考慮。假如每個人有了不滿足的事,就都馬上想到去補償的話,那麽一定會出現全世界的人都兼職的情形;假如上麵所說,都應算做不滿足的話,那麽,婚姻完全應該廢除。可是,我們知道實際上社會並沒有這樣子發展,因此,婚外補償未必就是合理的。其核心理由是,婚外補償也不可能全都是完美的,依然存在缺憾。它除了給人帶來放縱的借口外,還會在客觀上對維護社會秩序的倫理道德等等造成傷害;更重要的是,補償不好的話,可能還會得上性病。無論是哪一種都是有缺憾的。

  其實,對於所謂的不滿足的問題,解決的方法很多,比如,轉移精力,因為補償的說法似乎基於一種可能,即人除了性需求,再沒有其他的需求了,而事實恰恰相反,人要做的事很多很多,這方麵得不到滿足,可以到其他方麵去尋找,好多人的人生都是靠拾遺補缺來平衡的;再比如,現代社會這樣開明開放,完全可以尋找到替代物品來幫忙消耗掉多餘的熱力,又不會傷害配偶,等等。反正不一定非得缺什麽補什麽,也不可能缺什麽就能補上什麽,最典型的說詞是,以缺憾補缺憾,永難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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