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陰 美國之音網上問卷:中國擬立法推行網絡後台實名製,你讚成嗎? 至今天上午9點,參與人數為631人。結果如下: 讚成,需要管製網上謠言、欺詐、人身攻擊等 占3.3% 反對,這是官方威懾和打壓網民話語權和政見 占47.1% 先落實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等,再談網絡實名 占37.9% 先公示官員真實財產,再登記網民真實身份 占11.6% 還沒想好,或者不關心 占0.2% ―――――――――――――――――― 上述結果表明:不讚成網絡後台實名製者占96.5%以上。 我沒有投票。因為我不便在讚成與反對之間決策。 我一直是實名上網。如同別人不能要求我不用實名,我亦無權要求別人也實名。是實名還筆名(匿名),隻能由他自己決定。因為這是他個人的權力。實名好,筆名不見得不好。魯迅就是筆名,而且他用過很多筆名。毛澤東年輕時也曾用過筆名。《人民日報》等官媒的評論員文章都不是實名。文責自負。自己要對自己的文字負責。這才是關健。正常的網絡,實名、匿名都一樣。政府可以提倡實名,但企圖用立法來強製推行實名,那就是踐踏民意,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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