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第十四篇(人渣),我對留言讀者的答複
文章來源: experience2007-08-13 15:23:05

    一篇文章的好壞,沒有絕對的好,也沒有絕對的壞。獲得奧斯卡獎的電影,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的,而有的受人歡迎的影片卻得不到奧斯卡獎。

我時常閱讀讀者給我的留言,在裏麵尋找自己的不足,學到更多的東西。當然,我每天也刪除那些惡意的留言,我不希望那些惡意的諷刺,玷汙我自己的這塊小天地。

 

以下的留言是幾位讀者留下的,有的言辭過激,有的沒有親身的經驗。我想做一下解釋,也許可以對他們有所幫助。

1。故事真實不評,但與個別上海人打交道多多謹慎從事,紐約的個別上海移民律師真不是!

故事是真實的,我不想重複說明。但是,這裏沒有涉及某人是哪裏來的。河南人用沾有艾滋病的針管,在天津的公共汽車上紮大姐們的屁股,這是事實,但不能因此說明,所有的河南人都不好。我的好幾位朋友來自河南,為人正直,重情重義。

 

國內對上海人有許多評價,大部分是談到上海人斤斤計較,自私自利。我不是上海人,但我也不是這麽看這個問題。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認為他們比我們更聰明。我在國內做生意的時候,上海的生意最容易做成。因為,上海是個基礎較好的工業城市,接受新鮮事物相當的快,他們受教育的程度,是在全國名列前茅的。我的上海朋友最多,他們比我本人要成功的多,我還在向他們學習。

到了國外,我才發現美國人和日本人更會算計。我去日本考察時,和日本人一起聊天時,我的一盒香煙一會兒就被大家分光了。他們的收入是我的十倍以上,可沒有人因為比我富有,就顯得比我大方一些。

我有幾位很好的朋友是美國人,渴了買水喝時,都是各買各的,誰也不請誰的客。這些人年薪都是百萬以上,連一塊錢的水也算得清清楚楚的,和我們中國人不一樣。當然,我也不請他們,幹什麽做這個冤大頭?

中國是個大國,各地的方言,食品,習慣和風土人情都不一樣。但是,我們到了海外以後,不管來自何方,統統都是中國人。如果你有移民方麵的事情,和律師打交道,千萬不要考慮他/她是哪裏來的,因為這是一種交易行為,是一個生意,不要意氣用事。如果你相信北京人,也許同樣把你騙了,還是多找朋友詢問,查一下這個律師的口碑怎麽樣?

 

2。一看就是瞎編的。你那朋友會不告訴警察那車是加油站借的?警察會不去加油站,而要你朋友出了警局後自己去問?算了吧,也太胡編亂造了。

從留言中看出,這位朋友是仔細的閱讀了全文,才產生了這個疑問。我寫此文,主要是為這位讀者。

看來,你還沒有和美國警察打過交道,你一定要更加注意了。美國的司法部門是三權鼎立,誰也管不了誰,法院也不是警察的上級。在我朋友的冤案中,警察沒有錯。這個案件中,警察隻管抓人,不會聽當事人的任何解釋,然後將此案遞交法院。在法院上庭時,警察相當是一個原告,我朋友是個被告。這就是為什麽一定要找律師來解決此案?警察是不可能抓到人,就去加油站調查的,後麵還有許多繁瑣的法律程序。

不過,有一點要說明的,在任何情況下,警察抓你的時候,不要試圖反抗或說明什麽問題。因為,警察在感覺到他受到一點威脅的情況下,有權開槍的。

幾年前看過一本書,談到一個日本人行走在街頭上,突然一個美國女人告訴警察,那個日本那人對她性騷擾。幾個警察過來,不問青紅皂白,讓這個日本人保持沉默,戴上了手銬押進了警車。後來,經過找律師,反複的調查,找回了他的清白。經過調查之後,那個美國女人因為誣陷罪受到了起訴。

這個事情是個簡單案例,你在美國生活,上班,購物,和旅遊,是必不可少的事情。也許你突然被人誣陷,警察也會不問青紅皂白的先把你抓起來,你千萬要服從,以後找了律師再說明理由,不要做無畏的犧牲。

這個問題我可以解釋的原因,不是身有體會,而是在一次商業會議上,我見到了原來的華盛頓市長安東尼,還有維基尼亞州的原州長馬克。我特意提到了我看的書中的不公平的描寫,向他們請教。他們解釋得很簡單,警察在執行公務中,即使你是無辜的,也必須要服從警察的各項命令,就是命令錯了,也要執行,到法庭再闡述事實。

幸運的事,我的經驗還不是親身的體會,希望你也記著這些。

 

3你的文章有一個邏輯錯誤:既然“這位是個同胞,為了這點小事,我如何下得了這個手?算了,隻有認倒黴了”。

那麽你後麵又為何那麽生氣呢?你生氣的時候又沒有想到:“這位畢竟是個同胞”?

所以你如果非常生氣,就應該在你有證據的情況下,向法院起訴。同樣,你如果非常重視同胞情誼,就別生氣。

4。一開始你有證據的時候,無所為。你知道這是什麽嗎?姑息養奸!

這兩個問題實際上是講的一件事,我為什麽不去起訴?

我小的時候,受過一種教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如果為了更換機油,而付出的二十五塊錢,就起訴這個加油站,你說值得嗎?即使這是個美國人的加油站,我也不願意添這個麻煩。

我們人在海外,聽著許多的民主自由的神話,請您看一下我的第十一篇在紐約的中國人,也許能找到點答案。你要想打官司,要有充足的時間和足夠的錢,你也要衡量一下值不值?

我們本身就是第一代移民,好容易從苦海中爬出來,哪有這個時間做這些事?還有多少更大的事情,等著我們去做。

關於姑息養奸的問題;我移居到美國後,隻想到把自己管好,那些人渣隻要不騎在我的脖子上拉屎,我也不搭理他們。我不是法官,我也管不了他們,就交給美國政府處理,改造他們吧,我也是個普普通通的人,的確很難再提高政治覺悟。

不過,有一點可以闡明,我所提的人渣是不可能改造好的,他們就是進了監獄,也不會浪子回頭金不換。

古人雲:人不報,天報。

多行不義必自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