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兒去遊記:魁北克風情
文章來源: 玩兒去2004-04-29 21:57:54

沒事兒瞎遛達圖話係列之魁北克風情


魁北克是北美大陸唯一的法語省份。異樣的文化,異樣的風情,留給遊人的是異樣的記憶,正像它車牌上那句標新立異的漂亮口號:“我不會忘記”(JE ME SOUVIENS)。

(網絡圖片)

汽車一開進魁北克的地界兒,到處都是紮眼的法語招牌,完全沒有了加拿大多元文化的驕傲。魁北克法律規定,境內所有的招牌必須是法語的。更要命的是,就連這裏的交通規則也是自己玩自己的,比如,紅燈不能右轉便是例證。讓我不會忘記的是那兒秀氣的交通燈。六條車道的大街,隻在路邊立一個又細又矮的杆子,上麵立式排列著三隻信號燈。咋一看,與其他地方的行人過街燈絲毫無異。每到路口,不管是否願意,你都要對著交通燈來個向右看齊。特別是到了晚上,交通燈與街邊五顏六色的霓虹燈雜交在一起閃爍,讓你分不出個所以然。有好幾次,要不是過往的車輛向我狂按喇叭,我還真不知道自己已經撞闖了紅燈。

蒙特利爾(MONTREAL)是魁北克省的第一大城市,197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的舉辦地。站在市中心的街道上,昔日的繁榮仍依稀可見。這些年,由於獨立運動的昌盛,很多大公司紛紛撤出了魁北克,使得這裏第一次有了蕭條的感覺。路麵長久失修,坑窪不平,就連道路的分道線似乎也懶得噴刷了。話雖這麽說,但是法國人血管裏特有的浪漫情調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到了夜晚,整個城市一片迷人。街道兩邊到處是坐滿遊客的酒吧、咖啡店,金發碧眼的姑娘四處遊蕩,空氣中彌漫著輕鬆和自在。當然,這中間還包括了我的兩個朋友,晚飯後吃飽了撐得慌,也跑到大街上轉腰子,用北京胡同串子堂而皇之的話講這叫覽秀。你想想,在加拿大的農村待久了,突然一進城,眼見著這麽多花花綠綠的稀罕,那感覺能錯得了?見前麵走著一個法國姑娘,二人便急赤白臉地跟了上去,還在人家身後大聲地評頭論足著,欺負人家異國他鄉的妞子不懂中文。你看人家這法國妞子的身條兒多順溜,胳膊是胳膊,腿是腿的,瓷器般的皮膚完全沒有了加拿大村姑兒的土氣。倆人正忘乎所以,哪兒知道這法國妞兒突然回過頭來,衝著他倆兒先是一咧嘴,然後,用純正的中文回敬了一句,謝謝,直驚得二人麵紅耳赤,無地自容地逃走了。

本人天生厭惡城市生活,特別是大城市的生活,所以對蒙特利爾的都市繁華沒什麽記憶。要說蒙特利爾有什麽好去處,我覺得除了蒙特利爾的老城(OLD MONTREAL)值得轉悠轉悠,再有就是那個植物園了(BOTANICAL GARDENS)。鬧市當中難得一塊淨土,亂中取靜,別有一番滋味。在靜靜的水塘邊來個瑜珈打坐,一邊聆聽著蚊蟲的歡鬧,一邊裝模做樣地學學毛選,嗯,那感覺肯定一個爽。

(塘邊一爽,攝於2000年5月)

在魁北克玩兒耍,最要緊的是去看看距蒙特利爾一百五十八公裏的魁北克城(QUEBEC CITY),那才是法國人在加拿大的根基所在。我朝著魁北克城一路猛趕,太陽漸漸西下,眼見著當天趕到無望,便開始尋找過夜的大車店。來到一個忘了名字的小鎮,恕我忘記了這麽重要的東西,唉,隻因那繞口的法語,我急著向路邊的行人打聽著大車店的下落,隻可惜白忙活兒了半天,卻是雞跟鴨講,我聽不懂法語,人家又不會講英語。情急之下,我發現不遠處有一群飛車黨,那種鼻子耳朵到處打眼兒掛環,渾身上下紋身刺繡的摩托車愛好者。依照我以往的經驗,這是一群最善良的人們。我像見到救星般地朝他們奔去。手腳剛一筆劃,人家就心領神會,我在幾輛摩托車國賓般地護送下就到了地方。進了大車店,那老板一聽我是從多倫多來的,馬上跟我套起瓷來,多倫多那地方我去過,高速公路就像,說著一邊搖頭,一邊伸出他兩隻毛茸茸的巴掌,叉著指頭做交叉狀。說真的,在北美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離開過自己出生的小鎮,這位大車店老板居然連多倫多這樣的大城市都去過,也難怪他要驕傲一把呢。

第二天天一亮,我便向著魁北克城出發了。魁北克城裏最好玩兒的地方當屬聖勞倫斯河(ST. LAWRENCE RIVER)畔的舊魁北克城(VIEUX-QUEBEC)。小城完全被城牆包圍起來,到處是用鵝卵石鋪成的街道,還有十七世紀用石頭砌成的教堂,城堡和公共廣場;掛著糞兜的馬車在古老的街道上叮當穿行,散發出一股股馬糞的馨香。小城內狹窄的街道縱橫交錯,店鋪林立。有的街道專門販賣紀念品,有的街道專門辟給了街頭藝人。我老婆也跟著起哄,坐上了漫畫家麵前的那把交椅。不肖幾分鍾,一副逼真的漫畫像就被畫家整出來了。二十塊錢一位,畫家身後永遠跟著排不完的隊伍。不用起早貪黑,隻顧收錢點鈔,睡覺睡到自然醒,點錢點到手抽筋便是這些街頭畫家的幸福生活了。靠著聖勞倫斯河岸,一門門古炮立在那兒,向人們展現著昔日的戰場。如今的加拿大算是和平了,大炮也成了擺設。你看這對情侶正伴著大炮捏影兒呢,看樣子好像還打算拍張親熱的合影照。

(捏個影兒,攝於2000年5月)

玩兒去指南:

  • 渥汰華(OTTAWA)、蒙特利爾和魁北克城相距不遠,可以趕個長周末假期湊一塊堆兒玩兒。

  • 在魁北克開車,所有路牌都以法語標示,而且隻出現一次,千萬要瞅真著。看到路牌指示,下個路口便是出口,不會再有任何指示牌出現了。我保證,習慣了美國三次提示路牌的司機在這裏駕車會很辛苦的。

(2003年11月18日寫於洛杉磯)

以下是網民的評論:

  • 這麽說,我倒想起來了,剛到美國開車時,一看到提示牌,就以為該出去了。- 由【CA】評論於  2003-11-18 17:38 摘自《華夏天地》

  • JE ME SOUVIENS 並不是標新立異,It is over 300 years old. It has been with the people of Quebec since 1760 when General Montcalm's French army was defeated by the British on the plains of Abraham. The quiet revlution of the 1970's, the French signs, the language laws can all be traced to that battle. JE ME SOUVIENS "I remember"! - 由【davidz 】評論於2003-11-19 00:48:34 摘自《萬維讀者網-卑詩陽光》

  • 你夠厲害啊,黑幫都敢上去套近乎。那群飛車黨是加拿大有名的黑幫組織hell's angle,囂張的很,警察都不敢碰他們的。你到敢過去和他們問路。夠膽子啊。嗬嗬。- 由【leaveherbe】評論於 2003-11-20 17:47:51 摘自《萬維讀者網-卑詩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