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代,我們寫什麽?
文章來源: 陳默2017-01-05 15:23:16

現在的年代,基本上人人都在寫、在曬、在八卦、在聊天......

那惜墨如金的年代就這麽無聲無息地消失了。即使我們小時候寫作文被教導的:構思腹稿,段落大意,中心思想,首尾呼應等等......都變得毫無意義。鍵盤俠們哢嗒哢嗒想到哪裏寫到哪裏,管他什麽文種什麽修辭;自拍狂們走到哪裏拍到哪裏,管他是廁所還是懸崖......

我隻是敘述一個現象。既沒有憤世嫉俗,也沒有不屑一顧。我自家有小輩寫美食評論寫成專業人士的;也知道有間接的朋友沃頓畢業回國當網紅的(當然不是噘嘴賣萌的那種,是職業的自媒體人)。我也曾因為帶著小米,賺到高回頭率而閃念:打造小米!Turn my dog into a cash cow!:))

我自己也寫也曬。我也聊天,在熟悉的群裏壇子裏,可惜我是個不擅聊天的人。我偶爾也八卦,在生活裏,但落到白紙黑字,我會不自在。我真的遇見過一些很值得八卦的人和事,有不少素材。可惜了。

我寫博客已經十年了。那天壇裏搞活動,尋找以前的聖誕舊貼,發現了曾經寫的《性愛如同打麻將》,還挺羨慕自己當年的思緒飛揚。說思想的火花也好,說歪點子也好,給點陽光就燦爛,遞個枕頭就呼呼的幹勁還是挺大的。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2841/200801/10060.html

那時也有心學習寫作,嚐試改換風格。記得《初到美國》這篇就是看了婭米的文章,想刻意模仿一下她的文風。雖然東效西顰,寫不出她的淡然而又深遠的感覺,以及強烈的畫麵感,但這篇還算是我比較喜歡的。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2841/200903/19610.html

我特別喜歡看糾結的電影和書,平鋪直敘,溫暖如新不是我的茶。喜歡看也很想評,但功力不夠,常常就作罷了。《Shame》的影評算是自己寫得滿意的。也圓了我一個心願,把一個粉絲對McQueen的喜愛之情落在筆下。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22841/201207/3077.html


我的博客是公開的,生活裏的家人,朋友,同事都有看的。我不會主動告知別人,但如果他們看到,也就算緣份吧,我並不排斥。

當然,這樣帶來一個問題,我常常思考我兒子說的:"一個在自媒體上寫東西的人,其實是展示你希望人們看到的你。有意義嗎?"

確實,不知道熟悉我的人看了我的博客會不會想:哈,原來你還有這一麵?或者,他們會不會想:為什麽你不寫寫你那些方麵的人和事?

我的初衷是給自己留一個記錄,也是一種自戀吧。但後來發現,這記錄也不可能全麵的。

比如我去德州,發了一些朋友圈。朋友問我:說好的德州烤肉呢?

我當然吃了。沒有發是怕我哥看到會擔心。他執著地認為烤糊了的肉不能吃,會致癌。其實我也不吃焦糊的外表,都刮掉了的。但餐館那一大盤黑乎乎的肉端上來還是很觸目驚心的。

我在麵對烤肉刹那猶豫的時候,也感到了索然無味。想接受兒子的忠告,不寫任何東西了。

我兒子算網絡時代的另類吧。上學時曾因為多日不更新FB,他的朋友擔心地來向我詢問行蹤。他是我寫博客的最大反對者,我也逐漸接受他的意見而把攤子慢慢縮小。

可是,作為一個與傳媒和藝術密切關聯之人,怎能不與時俱進?他於是偶爾發一點讓人匪夷所思無法評論無法點讚的東西。比如 “I've never been lonely. I've been in a room -- I've felt suicidal. I've been depressed. I've felt awful -- awful beyond all -- but I never felt that one other person could enter that room and cure what was bothering me...or that any number of people could enter that room. " 

還好老媽也算文青,看過Charles Bukowski的書,不然估計要午夜驚魂嚇一大跳了。

曾經最支持我寫東西的是我爸。他讀我的博客(存成word 文件給他看),每一篇都仔細地評論,連錯別字都給我改過來。他甚至建議我提早退休專心寫作。這個真是太高看我了。我這樣絮絮叨叨的雜文,也就是自娛自樂而已。

最愛我的人,最愛我文章的人走了......我也意興闌珊,對寫東西徹底失去了興趣。現在呢,有時候整理手機照片,習慣性地記錄一下近期生活而已。或者,寫寫遊記食譜算是和朋友們互動交流。

寫或者不寫,隨心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