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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8)發表時間:2007年4月4日 14時51分
婚姻原則:人們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的又是另一些人。 生活原則:人隻能活一次,千萬先娛己,後娛人。 事業原則:這雙手雖小。 錯誤原則:不是你的錯,是社會的錯。 分手原則:無論怎樣的分手,無非是愛得不夠深。 男人原則:誰要男人衷心銘謝?我隻要他們愛我。 同事原則:根本上同閣下吃飯喝茶的是這班人,掉轉背講閣下閑話的,亦是同一班人。 修養原則:有氣質的淑女,不會告訴人她讀什麽書,去過什麽地方,有多少件衣裳,買過什麽珠寶。(有資本的人隻等別人說) 情緒原則:接吻可以選錯對象,發脾氣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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