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職工為電動滑板充電一個半小時/1.8歐分,老板要解雇他, (圖)
文章來源: europe2010-09-04 01:12:11

法院判偷電1.8歐分不得解雇職工
2010-09-03

zt

企業職工被允許在工作場所為手機充電。

北威州一名41歲的職工,因為在工作場所為其電動滑板充電一個半小時,造成雇主1.8歐分的“經濟損失”,因此被雇主立即開除。


被開除的職工上訴到當地勞工法院,勞工法院認為雇主解雇措施不當。為此,該雇主再上訴州勞工法院,而州勞工法院在周四也做出相同裁決,認為該企業允許職工在工作場所為手機充電,因此為電動滑板充電的行為,最多隻能做出警告措施,而不得因此將職工立刻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