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大雪---9英裏的路,開了10個多小時!》
文章來源: 土筍凍2011-01-27 22:40:16


昨天, 2011 年 1 月 26 日 下午,我有一個 doctor appointment 。去的時候,天空晴朗。 4 點多一點,從醫生辦公室出來,已是滿天飛雪。開出車庫,路況還好,我隻要沿著這條 High Way 開 9 個 mailes , 就到家了。

過了一個街口,車速比平常慢了下來,因為地上已鋪滿了雪,大家都開始非常小心地行駛。再過了一個街口,開始停滯,偶爾往前動動。好不容易挪挪停停到下一個街口,幹脆都不走了,即使前頭是綠燈,也隻能遠遠地看著它白亮著,一輛車也沒有過地慢慢作廢掉,很是心痛。但心還是寬的,覺得下雪了,又值下班時分,堵點沒什麽,一點也沒想到這隻是我 10 個小時駛程的頭幾分鍾!
 
呆在駕座上,剛開始還挺認真地密切注意著前麵車輛的動靜,人家進一點,自己趕緊地跟進,生怕留得的縫太大了,顯得不“專業”,讓後麵的人按喇叭。。。那時的態度是認真的,心情也是平和的。
 
呆著不動時間久了,該想的事都想了,該打的電話都打了,就百無聊賴地東張西望,看前麵有人掉頭,心裏也曾想著要不要也掉回去走另道,但一想到自己以往那些很不咋的的駕駛曆史,及那自己開著特放心,別人坐著老擔心的車技,我那顆蠢蠢欲動的心就熄火了,忍著吧,它總不能都不走吧?

半個小時過去了,一個小時也到了,眼看著就快二小時了,情緒在波動,耐心在消失。越來越多的車輛在掉頭。連我前麵那部以時計費的的士也放棄“坐著”賺錢的機會,毅然拐進右邊的路。我不敢掉頭,怕掉的方向太相反了,越走越遠,南轅北撤,可拐道還是可以考慮的,起碼大方向沒太偏離,而且跟著的士司機走,應該保靠。

念此,我也打燈,跟在那的士後麵,右拐進了那條小路。

繞了幾條一點也沒車,非常通暢的街,心情也無比通暢地越過了一大段的堵,最後來到一個回歸較大路的坡口。的士突然在我前麵打滑,然後就停住了。很快,從後麵跑來好幾個人把的士推到大路上開走了。一個帥小夥子跑過來問我,你的車是不是 4 輪子的?

哪部車不是 4 個輪子的啊?我忙說是啊。那人說,那你試試看,能開上去嗎?

雪已有一尺厚,我的車輪子隻在雪裏打轉,根本走不了。那帥哥說,你的車子不是 4 輪的, 4 輪車是指 4 個輪子一起跑的,你的車隻是前麵二輪跑,後麵二輪被帶著走的,力不夠,你上不去了,趕緊給家人打電話,叫人來接你回去。

把車扔在這裏??我都堵在這裏了,來接的人怎麽“反堵”進來接我?腦袋一下膨大,外婆那句“避賊跑進賊巷”的口頭禪在耳邊響起,本隻是想能快一點回家,現在不僅回家遙遙無時,連把能帶我回家的車都得丟棄在這不知名,大雪封頂茫茫之地了!

而且,剛才為了消磨時間,排解鬱悶,和朋友聊得手機快沒電了。沒想到情況會這麽糟。打電話給 bill ,他也堵在另一邊的某一條道上,卻一直要我告訴他我的所在地,要大路名和交叉路名,說馬上過來接我。

我哪知道我身在何處啊?頂著象雨一樣飄落的雪花,我套著拖鞋跑到前頭去看路標,糟糕的是,我下午隻戴近視墨鏡出來,沒有想到會需要晚間用的平常眼鏡。開車時,有車燈,還無大礙。可在黑暗裏昂頭識路名,不是可以一目了然的。

報完路名, bill 還在那嘮嘮叨叨地問這問那,我說手機已經開始 bb 了,還是省著,以備 emergency 時用。說那話的時候,腦海裏居然閃過了那年那個中國優秀男為了妻兒凍死在雪山的事。雖然我沒有一點機會成為那種英雄,但被拋在冰天雪地的悲慘大背景是一樣的。


那個帥哥又過來勸我把車挪到路邊,說,這樣後麵那些“四輪們”可以通過。他和那些讓我無限羨慕的‘四輪們’一起把我的車推到邊上後,便揚“輪”而去。白白的雪地上就剩下我這個灰灰的“二輪”,可憐兮兮的,癱在那裏。

裝備好不好,性能過不過硬,關鍵時候就體現出來了,而且是那種說都不要說,一看就知道的硬功夫,這和人底子好不好,品正不正,關鍵時刻一試見分曉,是一個道理。

絕望中,正想著是鬥膽到大路邊,看有沒有好心人能順便把我帶到外麵大路上,一個 bill 能繞過來接我的地方,或是就在車裏過一晚,油桶是滿的,應該夠燒一晚暖氣的。

這時,一個拿著鐵鍬的年青人在我車窗外鏟著雪。我問他能不能也幫我鏟鏟我輪子前麵的雪,說不定我可以開得走。

他很願意地幫我,並用勁地將我推到鏟平的地方,我一踩油門,居然一躍上了大路,順勢趕緊往前開走,本應停下或回頭謝謝那個好心人的,卻因為太高興了,也怕一停又滑下去了,而沒有那麽做,但我對自己說:謝謝你,年輕人!

那時是晚上 7 點半,我已經在路上整整開了 3 個小時,行程 2 英裏。

一奔在看得見青黑色馬路的“白光”大道上,心裏那個踏實啊!有一種回歸主流的欣慰和安心。雖然知道隨著這大流,一輪一個車印地慢慢蹭著走,不知何日何時才能挪回家,但隻要脫離困在雪地過夜的險情,這點慢算得了什麽?何況我還能把我的車開回家,不用拋車野地,這簡直就是幸福啊!

隨大流平庸無創意,但安全。:))

懷著喜悅的心情,用激動的聲調,頗自豪地用一格也沒有,隻剩下一閃一閃,顯示電池已經頻臨絕電的手機給 bill 打電話,告訴他別來接我了,我已經 ok ,開著車回家呢。

他說好啊,那他就掉頭,不來我這邊了,不夠這個頭也得至少一個小時才能掉回來,他希望自己能在午夜 12 點前到家。

12 點?我覺得他有點誇張,現在還不到 8 點。他所在地離家比我還近,用 4 個小時開 5 mile 回家?

我幸福地想,嘿嘿,一會兒我先到家,美美地煮一鍋地瓜稀飯,然後泡個熱水澡,然後上文學城逛逛。。。

(累了,明天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