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號事件:黃海上的三國演義(6)
日本明治維新後,尤其走向軍國主義後,外交與軍事一起成為雙頭鷹,在不斷壯大軍事實力的同時,也將外交作為一把不帶血的武士刀,一起揮舞著去收獲所謂大日本帝國的輝煌。 在高升號(Kowshing)事件中,日本通過有效的外交努力成功地平息了軍事行動所引起的國際震動,為軍事行動保駕護航。 然而剛開始的時候,日本外交部門也和整個日本政府一樣,被浪速號(Naniwa)艦長東鄉平八郎(Togo Heihachir)悍然擊沉英國商船的膽大妄為嚇了一跳,擔心引起列強的幹預。 本文特從英國和日本當時的外交文件中摘錄相關內容,以拚貼還原當時的外交角力。在這些平淡的公文背後,都是國家征戰的電閃雷鳴。 此時的外交形勢顯然是對日本十分不利的: l 英國駐日公使巴健特(R.S.Paget)向日本外務省提出嚴重抗議,指出在中日兩國尚未宣戰的情況下,無故擊沉中立國商船,是粗暴地違反國際法; l 英國駐華公使歐格訥(Nicholas R.O′Conor)命其上海總領事韓能(Nicholas John Hannen)親到日本總領事館,譴責日本暴行,並提出強烈抗議; l 英遠東艦隊司令斐裏曼特(Admiral Sir Edmund Fremantle)則致電日本聯合艦隊司令伊東佑亨,責問日本軍艦何以在未通告宣戰的情況下攻擊英國商船,要求日方立即罷免和拘捕東鄉平八郎和涉及這一事件的有關高級官員,並呼籲英國海軍采取軍事報複手段; l 英國政府在經過調查後,認定日本應為此事件承擔責任,在英國外交大臣金柏萊(Kimberley)發給日本駐英公使青木周藏的照會,明確表示英國政府“認為日本政府應承擔由於日方海軍軍官之行動所造成的英國生命和財產損失之責任。” l 在英國外交部發給高升號船東印度支那輪船公司的函件中,也明確表示“女王政府根據貴公司提供的陳述和日本政府的來信,對事件詳情進行了認真研究,得出結論:日本政府必須為其海軍官員的行為引起的英國人身財產的損失承擔責任”,並要求該公司盡快將損失詳情報外交部,準備向日本索賠。 此時的日本外交機構,神經高度緊張,深恐英德等列強借高升號事件插手中日衝突。日本外務大臣陸奧宗光(Mutsu Munemitsu,むつむねみつ,1844年8月20日-1897年8月24日)首先穩住英國政府,他親自會見英國駐日公使巴健特,告以日本政府將對高升號進行調查,萬一錯在日本海軍,日本將賠償全部損失;日本駐英公使青木周藏答複英國外交大臣金柏萊,表示“我毫不猶豫地正式重申,日本政府已指示我以她的名義對這一事件的發生,表示非常遺憾。我能給予英國政府關於我們政府忠實希望之保證:一旦證明日本海軍軍官之行為是違約的,日本政府將盡力給予一切賠償”。 同時,陸奧向法製局長末鬆下達了《調查擊沉運輸船之訓令》,並將海軍省的有關調查報告轉給發給了駐英公使青木,協調整個外交機構的行動。 此時,處於旋渦中心的青木在英國進行了一場“危機公關”,通過種種手段,力圖挽回對日本極為不利的輿論。7月31日,青木向陸奧電告他本人的意見:“向英國政府賠禮道歉。如船上有德國軍官被殺,也向德國政府賠禮道歉。”次日(8月1日),青木再次電告陸奧,警告說英國“所有報紙皆載有此事,並唱反對我國(日本)之說”,認為“應早做斷然之處置”。而派駐朝鮮仁川的公出室田總領事則向外務省提交了《報告仁川港稅關職員意大利人鮑裏歐尼氏談話之概要》,其中提到洋人認為日軍不救助落水清兵為“不仁之舉”。 青木在英國爭取到相當的英國媒體和權威人士為日本辯護。在其8月4日致陸奧的《確定新聞社對策及英國政府之意向等報告》中,高興地說“《每日電訊報》、友好的《泰晤士報》和其它主要報紙,由於審慎地雇傭,均就上述消息改變了腔調。除路透社外,幾家主要報紙和電訊報社都保證了合作。英國權威人士魏斯特拉基(Westlake)公開表示,根據國際法浪速艦是對的。在德國科隆報的政治通訊員、友好的大陸報也因此而受到影響”。而後,青木要求“提供我約一千英鎊做特工經費”,至於此“特工經費”做何用途,中國一些學者認為就是賄買英國媒體和學者,我覺得這是難以下定論的。但從《泰晤士報》先後發表的著名國際法權威劍橋大學教授魏斯特拉基(J.Westlake)和牛津大學教授胡蘭德(T.E.Holland)從國際法角度認為日本無錯的文章本身來看,西方的法律界主流至今也是接受和采納他們的觀點的。 日本政府密切關注著長崎和上海兩個英國領事館對於高升號事件的裁定。8月12日,長崎縣知事大森秘電陸奧,說“總算”獲得了長崎英國領事廳關於高升號的海事裁判書,顯然,要獲得該裁判書還花了些手段。在日本外務省在該文件存檔後8月19日所做的附記特別指出,海事裁判書對日本有利,而且先前態度強硬的英國海軍提督也已經轉變了態度,認為“為了日本之利益,(東鄉)擊沉該船(高升)乃正當之舉,並勸告(英國)政府(對日本)不作任何要求”。 英國領事館的海事裁判書大長了日本人的自信。8月14日,外務大臣陸奧向駐英公使青木發出《關於高升號事件之訓令》,強硬地表示“沒有事實證明對我方有損害”,認為高升號本身“非法征募”、違反了女王的中立聲明,要求青木注意英國政府的中立聲明,“如屬實要提出強烈抗議”。 當日下午,青木即拜訪了英國外交部,要求英國政府飭令臣民嚴守中立。英國外交部大開軟檔,甚至解釋說英遠東艦隊司令、海軍中將斐裏曼特爵士原本是準備以武力威脅日本的,但英國政府“已經下令軍艦不得在女王管轄範圍外幹擾被任一交戰國俘獲的英國商船的釋放工作”。 日本外務省隨即將《末鬆法製長官關於高升號事件之報告書》分送英美法各公使,並將上海英國海事裁判所審問結果之通告寄送美國國務卿以及法國全權大使,強調上海的裁判結果也對日本有利,而且英國海軍司令的個人意見是“日本政府對該船之損失不承擔責任”。自此,整個日本駐西方外交機構都轉為高調“鳴冤”,而高升號的所謂賠償責任也就自然轉到中國身上。 英國的轉變,自然有日本的出色外交斡旋和媒體公關能力等因素,但更多的還是日本緊緊抓住了英國的利益關切點。在開戰前兩天的7月23日,英國即照會日本,明確說明“中國之上海為英國利益之中心”,日本一旦開戰不得侵害上海,這是明示日本隻要不影響到英國在長江流域的勢力範圍,英國不會進行幹預。實際上,為了防止沙俄勢力南下,英國此時十分需要日本成為她在東北亞的小兄弟。開戰前的7月16日,英國出乎日本預料地在新的《日英通商航海條約》上簽字。條約規定完全廢除治外法權等,成為日本同西方列強簽訂的第一個比較平等的條約。條約簽訂後,英國外交大臣金柏萊向青木周藏祝賀說:“這條約的性質,對日本來說,比打敗清國大軍還遠為有利。”日本自此承擔替英國牽製俄國的遠東政策,換來英國對日本的支持和放任,英日兩國越走越近,最終於1902年締結同盟條約,親密關係一直維持到二戰爆發。 曾擔任中國總稅務司50年之久的英國人羅伯特&S226;赫德(Robert Hart,1835年—1911年),一語點破了列強外交的真麵目:“所有國家均向中國表示同情,並說日本這樣破壞和平是不對的,它們所以同情中國,隻是因為戰爭會使它們自己受到損失而已”。 其實,日本在這次外交危機中,最大的收獲不在於高升號事件本身,甚至也不在於整個甲午戰爭中對其日趨有利的外交環境,而在於真正找到了與世界第一強國英國的利益交換渠道,找到了大英帝國的興奮點,這一外交高地的占領,令日本在遠東獲得了英國的支撐,可以放手作為,此後在日本武士征服遠東的戰刀光亮中,都能看見英國紳士們的喝彩。 陸奧宗光在此事件及整個甲午戰爭中,縱橫捭闔,應付裕如,直到簽訂《馬關條約》(Treaty of Shimonoseki),有力地策應了正麵的軍事行動,但由於未能阻止三國幹涉還遼(The Triple Intervention),被日本國內狂熱的民族主義者指責,而被迫於1895年5月辭去所有公職,隱居起來,專心撰寫個人外交回憶錄《蹇蹇錄》(Kenkenroku,けんけんろく),解釋他的意見與行動,尤其是關於甲午戰爭以及馬關條約之問題(包括三國幹涉還遼事件)。此書在1929年才被公開,是探討日本於明治時代之外交的重要著作。他的外交思想和行為被稱為“陸奧外交”,被日本學者頂禮膜拜為日本外交史上之楷模,至今被奉為外交“藝術”,作為現代日本外交的榜樣。 英國有句外交名言:沒有永恒的朋友,也沒有永恒的敵人,隻有永恒的利益。梁啟超在他著名的《李鴻章傳》一書中說:“夫手段狡獪,非外交家之惡德。各國並立;生存競爭,惟利是視。故西哲常言個人有道德,而國家無道德……內治不修,則外交實無可辦之理。” 誠哉斯言! (2007年4月18日@北石齋 南洲雪梨)
[後記:《高升號事件:黃海上的三國演義》已經寫了6篇了,為避免大家閱讀疲勞,我將暫時擱置一段時間。高升號的故事當然遠沒有說完,比如它背後的諜報戰、比如盛傳它所運載的大量金銀導致的海盜式打撈等等,Kowshing這個對中國人來說相當陌生的英文名詞,在西方卻十分著名,今後有機會再給大家多作介紹。5月中旬將開始刊登大家期盼中的“中國軍團”係列,我們共同去了解在八國聯軍旗幟下與同胞征戰的“中國軍團”,敬請期待!別忘了,本博客每周三、周日晚上更新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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