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感動人的文章是“寫”出來的
文章來源: piao112008-03-08 13:28:45


      能夠感動別人的文章是“寫”出來的
               
                       文/飄一一


  常言道:“寫”文章,“說”故事。

  所謂的“寫文章”,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就那麽回事。。。”。說的簡單點就是:說故事。再通俗直白點就是:給自家孩子說故事那樣。。。隻是,說那個故事其實也要有一點講究的。

  我們現在做父母的沒有不會說故事的。

  每一個做父母的都有望子成龍的心理,這樣一來,無論自己腹中墨水或多或少,都會將自己知道的、心儀的、欣賞的、自以為是的人與事,(以自己的喜好)編結成“故事”......或一股腦的或細水長流般的灌輸給孩子,以此期望幫助孩子健全思維、早熟心理,這是最古老的最傳統“講故事”的一種格式。

  現在的年輕的父母,給孩子說故事“文明”多了,大多是給孩子“讀故事”或“聽故事”,而不是“說故事”。隻是這些“故事”肯定是我們做父母的自己認為對孩子有益的,能夠感動或已經感動了自己的,然後再轉述給心愛的孩子們的,這個是一般的做父母給孩子說故事的平常心理。

  我說的“說故事”本意就是,我們(其實說的不是“我們”,而是“我”)寫文章(如果算“文章”的話),其實就是“寫故事”。將自己要說的話,略加言詞句的修飾形成文字成篇幅,就是我們說的文章。這文章嚴格地說不需要什麽“技術含量”或“知識含量”,就是通篇大白話。

  我以為,“文章”,其實並不是什麽高不可攀的東西,也不是隻有4大拖拉機或5大卡車學問的大文豪,大詩人才能所為。說的那個一點就是一個人在隨意心情之時,將心裏的(思想)活動,用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寫的多了、久了就是“大文豪”“大詩人”了。我希望這是真的。

  要說文章格式有二種,一是“寫文章”;二為“做文章”。

  “寫”與“做”是有區別的。“寫”文章,是一個人在有靈感、有心情、文思感想洶湧澎湃不可收拾之時,落墨於紙上的叫“寫文章”。而心理幹澀、思路短促、苦思冥想不得其果、終究要得一果的叫“做文章”。

  這二種文章,不用說能夠取悅於大眾的是前者,作者寫出來的文章!

  這樣寫出來的文章,通常能夠感染、觸動他人的心、思、情,也較能廣泛流傳。所謂的大文豪大詩人大多都是我說的那種“寫文章”“寫詩篇”的。你看看徐誌摩流傳至今的一首“再別康橋”,人家就是吃飽了飯站在湖邊,張張口揮揮手而就:“輕輕的我走了,正如我輕輕的來;我輕輕的招手,作別西天的雲彩......”你說,有了這樣的胸襟,那麽這樣的詩句成竹在心中,需要黔驢到那個技窮而“做”麽? 再有那個已經是老太太的瓊瑤,人家從來就是寫言情小說的,從小姑娘寫到如今的老太太,文筆與思路一如既往的青春年少、多愁善感到極至!你說有了那樣的情懷,這樣的小說要苦思到那個冥想而“作”麽?再有那能念白出膾炙人口的“甜的”什麽詩“給你的”什麽詞,你說哪一篇是“做”出來的?人家不僅僅文思湧動而出,大多還是酒後的不經過大腦反複思量的“真言”.....什麽.床頭明月光(你不說月光我會)疑是地上霜啊?還舉頭望明月(不舉頭我能看到再)低頭思故鄉啊?這些跟你說,人家不用想幾天幾夜做的,我跟你說那就是想都不用想隨手拈來的!我不騙你真的不騙你。不好,扯遠了,真的扯遠了,回頭說故事。

  “寫文章”就是寫心情。我(們)將自己的心情、見聞、感想等等,在嘴裏叨咕出來,不十分的計較文字的字詞句的形式與平仄音韻的講究,編排成方塊字,即大功告成為“文章”即我說的“故事”!我一貫的主張我(們)的文章要“寫”出來,如果稍少的講究一點那就是:“回味閱讀一回你寫下的文章是否能感動自己,如果自己能被感動那麽一定會感動別人!”我想這樣的能夠感動自己再感動別人的心情文章,一定的是人人都喜歡看;這樣的百姓故事人人都喜歡聽。


  PS:一篇05年的舊作修改一小下,權當“真情”拿來跟大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