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再婚的男女,你到底要的是什麽?(下)
文章來源: piao112008-02-10 11:58:24


  要說女人這樣的思想心情我能理解。

  所以
看過那篇文章,我憋不住的就跟朋友大談自己的看法和思想,大概也就是說再婚如果雙方位置確立在伴侶,那麽對親生父母健在的孩子居住以及撫養問題一定要有一個共識。

  例如不管跟媽還是跟爸生活,必須分清居住地的主次和錢財支付的明確標準等。有關再婚後的夫或妻和孩子地位主次的問題。對再婚對象和再婚配偶的孩子在家庭位置上的處置,進行一個活生生的如此露骨的主次分配,看似比較不得人心!不過在我看來,這個問題才是再婚後夫妻雙方的主要問題。如果在婚前不討論或含含糊糊應付對方,那麽婚後就會成為一個糾纏不清的家庭主要矛盾。

  我開篇就說了:你有了再婚打算,就得明確再婚目的。即為孩子找後爸後媽?還是為自己找終身伴侶?那成家後對方與孩子的地位絕對的是不會一樣!例如找伴侶的,那麽對生活在他處的孩子即為道義撫養和擔負次要的監護責任。。。等等。

  說這些在我看來是再明確不過的意思:這樣劃分清楚地位和責任,隻是為了再婚後的生活平靜,將無事生非的幾率減低到最小,是“防患於未然”的一種自我保護的手段,與那什麽婚前財產公證沒有什麽二樣。就這樣簡單的“沒有什麽二樣”了一下,結果你們知道了的,我就是“神經”了。

  朋友認為針對孩子論家庭地位,就是後媽不喜歡對方孩子的緣故。我則強調:找伴侶為目的的再婚男女,對孩子不能勉強對方去喜歡!因為你的孩子想要別人去喜歡,一定的是有被人喜歡的自身條件或會討人喜歡這些前提才行,如果沒有,而孩子確實自身有很多的毛病或缺點,那麽對孩子就是擔負的道義教育盡責撫養和求大同存小異,再婚雙方不必為了個喜歡而強調是誰的孩子。

  為了說的明白,我還拿出我家三個孩子作比方,我有三個孩子,老大男孩子言語不多交道不廣,性格比較內向,不會用言語或行動去刻意討人喜歡,喜歡他的大多是家中的老人也就是自家人喜歡,所以你就不能要求別人看到他就說喜歡他;老二是女兒,性格和順麵善,但也不會刻意用言辭討人喜歡,但外人見到大多會說喜歡,因為長得比較順眼也不會給別人找麻煩,比較柔順等討人喜歡的內因,所以朋友們見到這孩子大多會說喜歡;老三則不同於哥哥姐姐,無論性格言詞操行,小小的人兒簡直就能給我說成個“沒有缺點的典範”,所以誰見到誰也要說一句喜歡。這就是孩子跟孩子的自身差別,所以一個人喜歡不喜歡別人的孩子,應該說取決於孩子本身,而跟他人品行沒有太大的關係。如果你的孩子自身有問題,人家指出來你說是挑毛病,這在我看來很可笑的。不是麽?你沒有毛病怎麽挑?毛病在你孩子身上,人家隻是“拿來”說說再跟你建議糾正這在你眼中就成了挑剔,又因為這人是“後媽”就變成是後媽的不對了?後媽不是人後媽就該死?!

  朋友認為我這個說法比較“神經”。
 
 現在,我
回過頭來說女人不喜歡女孩子的原因。

  當女人得知當初男人的老婆趕在拍拍屁股走人的時候,將他的所有東西仍在舊房子裏背著他買了新的房子帶著這個女兒搬走,丟下來給男人的是他的一些書和衣物等,以及一張三天後有人來收房子的通知!麵對媽媽的舉止。當時已經12歲(還是13歲記不清了,13歲左右吧)的女兒都沒有什麽表示和意見,更沒有對媽媽不合理的行為進行反抗或為將她一手帶大的爸爸說一句公平話(這個要求冷靜想一想女人要求高了一點,如果這個媽媽是一為很厲害的角色,那麽作為10多歲的孩子,是不敢提出自己的看法的)。

  這個孩子自從生下來幾乎就是男人一手一腳帶大的,孩子媽幾乎不做家務不燒飯不看管孩子。這樣的情況下,心下隨即對這個女兒產生了“成見”:女人認為孩子的品行太多的跟隨了不善良的媽媽!當女人表答了這個意思後,男人不樂意,說孩子小、不懂事,包括現在那些犯錯言行也是孩子的通病等。。。

  
他們私下交流時男人也抱怨孩子言行,承認女人說的有道理比較願意接受,可女人知道,男人沒有一次在心底裏真正接受的。因為隻要再次碰到女孩子犯事,或提這個女兒言行過失,男人跟女人總會爭執直至最後吵的不可開交,男人也拉下臉皮不提平時跟女人信誓旦旦“你在我心裏最重要!孩子總要長大離開父母有自己的路的。。。”而口口聲聲指責是女人不喜歡他的孩子而找麻煩等等。

  其實他們之間有關孩子的一些私房話說的很坦率也很直白的,那就是:再婚也好原配也好,家庭中的主體與次要成員一定要搞清楚(跟我思想很吻合啊:)。這個主體就是夫妻二人,而孩子是“附屬”。雙方在對方的地位一定是主要位置,而孩子則是彼此善待對方孩子擔負起應該擔負的不可推卸的責任即可。其實女人也從來沒有要求男人刻意“喜愛”自己的孩子,也從來不會要求男人刻意善待孩子等等,一切隨緣隨意就好。估計女人的孩子是男孩子的緣故,加上女人的財力和孩子主要有孩子的父親擔負生活費用,幾乎沒有也不會給雙方造成負擔,更沒有因為女人的孩子什麽不良的習慣給男人帶去不快,平常比較沒有因為女人的孩子問題發生矛盾爭執。這就有了二人在吵架的時候男人總說自己對女人的孩子好,而女人對他的孩子有成見。歸根結底是“後媽的情結”作怪。

  我不知道這男人是怎麽想的?難道孩子是自己的犯了錯“後媽”就不能批評指出或建議糾正嗎?以男人跟女人交往開始設想:隻要夫妻感情真的好,那麽對孩子是會自然而然的好!這觀點在男人女人看來也是天經地義的。

  現實終究是殘酷的!

  現在事實就是:不管女人是善意的還是刻意的,隻要提到女孩子的缺點或參和批評指責,男人就會不快;而女人則幾近“神經”。。。
  

  彼此原本十分和諧的關係,搖搖欲墜。。。。中。

  編後語:既然是看文章也不認識作者,那麽我就權當這一麵之詞是真實的,隨之去看問題說感想,就此故事原本我想將寫的故事和我的思想看法分成二條線擺出,後來看看不能分的那麽清,最終就這樣將我自己的大部分的感受和看法融合到故事女主角“女人”之中,加之本人行文一貫雜亂,這就導致閱讀比較沒有清晰的頭緒。跟各位抱歉一下!

  看了這個故事也寫完了這個故事,盡管我在文章裏簡短的表達了一點我的心情和思想,不過終究不很明朗和集中,我想,我還是應該集中表明一下我本人的思想和建議第一如果為了給孩子找後媽(就故事實質,看這個男人的言行是將女人當後媽對待的),而事實孩子有親媽在世,你還再婚折騰什麽勁?你還是“犧牲”自己的尊嚴體和麵回轉身子懇求原配複婚的好!隻有這樣才能在心底裏讓你接受隻有孩子的媽媽會跟你一樣愛你孩子,也能夠給孩子一個原配的媽媽原配的家了。因為這個世界上絕對的沒有哪一個後媽比得過親媽愛她的孩子的(如有特例範例一律除外,那不是本文討論範疇)。哪怕這個後媽真的比親媽好,不過人總有不開心的時候鬱悶的時候,什麽時候不高興了碰到敏感的話題,這後媽再好,別說外麵的輿論,就你現在這樣的思想和情結,這個後媽也都不是東西。

  第二如果為了給自己找一個終身伴侶,那麽孩子的問題請按照你們早前已經達成的共識那樣去執行!我知道這有點困難,但是如果你能明白,任何一個稍微善良一點的女人,別說對孩子,就是對貓狗也會有感情的,那麽你就會很坦然的理解女人的言行明白女人會喜歡你的孩子的。有一點請注意:孩子不可能不犯錯,請允許你的孩子犯錯(你能接受)的同時,也請你允許後媽對孩子的犯的錯放手指出或批評或管教!不說這是一個當媽媽的責任,就算他人看到孩子犯錯也會批評指正的不是麽?如果能夠認識這一點做到這一點,那這才是一個真正的男人應該有的心胸、情懷和對再婚配偶的尊重。這也是做人的起碼道德準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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