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鳳: 為“初戀” 正名
文章來源: 北美女人創作群2006-10-21 17:20:01
為“初戀” 正名

金鳳

近來看了不少寫手的憶舊文章,好多都是寫初戀的。

但是看完了,我很迷茫,覺得許多故事充其量不過是暗戀、單相思,更多的是青春期對異性的向往和憧憬,跟本談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初戀。

當然了,舊式作家也有誤導人的。比如,周作人寫的《初戀》。文中說他那時十四歲,他愛慕的小姑娘櫥三姑隻有十三歲。他說:“我不曾和她談過一句話,也不曾仔細的看過她的麵貌與姿態。”沒過半年,櫥三姑病死了。周作人說:這個女孩在他的性的生活裏“總是第一個人,使我於自己以外感到對於別人的愛著,引起我沒有明了得性之概念的,對於異性的戀慕的第一個人了。”如果這麽說,任何對性的啟蒙有關的異性就可以算初戀,任何引起人好感的異性都可以算作戀情的話,初戀的範圍就太廣了,故事也太多了,初戀這個詞也用得太濫了。

我發現,有些人喜歡把自己的性覺醒提前,好像承認自己二十歲時還沒有談過戀愛,就落伍了,就白活了。於是乎,搜腸刮肚地把記憶中所有與異性有關的碎片都塗上玫瑰色。這樣一來,本來蒼白平淡,清湯寡水的少年和青年的感情天空,就在自己的想象中忽然變得霞光滿天,豔遇無限。

那一刻,他們忽然有了人生重大的發現:咱也不是那麽老土嘛!老哥,老姐也是有過浪漫青春的。而且咱開竅兒還開得比你們新新人類早!

於是他們從拖著清鼻涕,穿著開襠褲的時候開始想起:三歲時喜歡上了幼兒園裏梳著長辮子的美麗的女老師,那應該是我的初戀;嗯,不對,八歲時看上了臉蛋紅彤彤的同桌的女同學,她叫什麽來著?妞子還是招弟兒?記不清了。那個應該是我的初戀。可是,不對啊,十三歲時愛看一個女演員的電影,夜裏還老夢見她,到現在還記得她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呢!可是,十八歲時無意中觸碰到了大學裏那位漂亮女生的手呢?

想啊想啊,一時間眼睛都花了,看眼前什麽都是模模糊糊的。用手往臉上一呼嚕,手濕乎乎的,才知道自己早已是老淚縱橫,自己也為自己浪漫而多情的青少年時代所感動。原來這風流才子的頭銜這麽好戴啊,什麽賈寶玉,什麽徐誌摩,老哥和你們有一拚呢!這不,就這麽一個個算下來,咱戀過的女孩兒一個接一個,自己的十個手指頭還數不過來呢!同時也越來越糊塗了:戀了這麽多,到底那一段算初戀呢?

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些都和愛情無關,更不是所謂的初戀。如果這些都算,世界每個人都可以寫十幾篇。那麽初戀也就沒有那麽珍貴、美麗,令人刻骨銘心了。

心中的偶像,喜歡的電影明星,都隻是青春萌動時對於異性的追求一種具體化的實施過程,不能算戀情。

收到過異性的情書,但心無所動,沒有回應,或拒絕了對方,不能算初戀。喜歡什麽人,但從未吐露過心跡,那是屬於隻有自己沒有任何回報的感情,是暗戀,也不能算。我覺得初戀應該是在成熟之後,與異性交往中明確表白過愛慕之情,當事人的雙方都接受,產生互動,並進入了戀愛過程的男女。

套一句在什麽地方看到的一句話:初戀就是第一次有了回應和互動的感情,初戀就是美麗的回憶加永恒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