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論種族歧視
文章來源: 潤濤閻2014-12-06 13:57:06
(一)美國警察到底對黑人有沒有歧視?
美國格森警察威爾森槍殺黑人布朗事件引發的全國乃至全世界對美國是否存在種族歧視進行著激烈的辯論。情緒主導著人們的言論與判斷,等於屁股決定腦袋。

那麽,讓我們看看事實是怎樣的。
美國警察總局一直不給出每年有多少人被警察殺死的具體數據,因為他們認為有不報道的必要。然而,社會學家尤其是媒體時刻關注著這類活人被當場擊斃的事件,幾乎每一個被警察殺掉的事件都會被當地或者全國級別的電視媒體記者追蹤報道,這就給社會學家與媒體人提供了差不多接近事實的數據。
根據媒體FOX電視台總結,2013年美國判決謀殺罪的白人有4396人,黑人有5375人。黑人占美國人口的13.2%,白人占62.6%。黑人謀殺犯人的比例,是白人的5.8倍。
20072012年,警察槍殺了123名黑人。同期,警察槍殺了326名白人。這些數據是毛數據,因為美國警察總局不給出真實數據,完全靠記者追蹤報道和社會學家的調查,但出入不會太離譜。
這些數據表明,如果按人口計算,美國警察殺的黑人占黑人總人口的比例高於殺的白人占白人總人口的比例是明擺著的。但按照犯罪率計算,美國警察每殺掉一個黑人罪犯,要殺掉3.2個白人罪犯。(白人罪犯被警察所殺比例為:326/4396=7.416%; 黑人罪犯被警察所殺比例為:123/5375=2.288%;7.416是2.288的3.24倍)。所以,美國警察見到白人罪犯時動槍殺死他的可能性高過見到黑人罪犯時動槍殺死他的三倍以上。
岔開美國警察動槍殺罪犯時是否有種族歧視的話題,兩個很有趣的現象,一個是:黑人被殺的凶手最多的是黑人,白人被殺的凶手最多的也來自白人。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很多人被殺是因為家庭矛盾或者工作同事間的矛盾而引發。由於美國不同族裔在居住方麵有很大程度的種族圈子現象,比如大城市裏黑人比白人多;白人富豪區黑人很少。黑人白人通婚的比例也很低,黑人白人間由於夫妻矛盾而開殺戒的比例就很低。第二個現象是:黑人被警察殺死的事件多發生在年輕人身上,29歲以後就戛然而止。而白人則成分散分布。看下圖:
 
 
這是根據社會學家們統計出來的數據,而非警察機構給出的確切無誤的數據。根據上圖,我們可以推理出:如果美國所有的中小學不論公立還是私立都要按照10%黑人學生的比例招生(如果該居民區黑人學生比例低,就到黑人區用校車去拉學生,否則就不準開學),這樣,黑人學生從一開始就接觸到其它族裔的學生。在童年時代人的可塑性很大,他們就很容易受到其它族裔的思維方式與生活方式的影響而改變自己。從圖中可以推理出,到了成年人階段,有了工作後絕大部分黑人需要跟其它族裔打交道了,也就減少了犯罪率,也懂得了不能抗拒警察執行公務,配合警察,也就很少被警察殺掉。
(二)為何很多人感覺到美國警察有種族歧視?
從上麵的圖片可以看到,美國警察殺的黑人大多是年輕人,而年輕人的死更能激發人們的憤怒。這次被警察殺死的布朗就是18歲的年輕人。如果布朗是28歲有社會經驗的成年人,輿論就會不那麽偏激。顯然,美國黑人犯罪主要集中在年輕人一族。也許有警察對黑人年輕人擔心害怕引發過激反應。就我個人的經曆,成年黑人絕大多數非常友善,安分守己。不論是郵局還是商店收銀員甚至農貿市場,黑人都是那麽奈斯,工作也很努力。我對那些沒有工作的年輕人就有點想躲著走的條件反射。看到這個圖片,似乎與我的感覺相吻合。所以,如何教育年輕人,是社會穩定的巨大課題。如何給不上學了的年輕人提供工作機會,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甚至是決定因素。
如果美國警察殺的白人也集中在年輕人一族,人們的看法就會有所改變,就會認為警察過多使用暴力,而非種族歧視專對黑人開槍。這跟犯罪分子殺兒童要比殺成年人更能激起民憤的道理一樣。這倒不是說美國警察對黑人年輕人有歧視,道理很簡單:如果黑人年輕人被殺的多就表明警察歧視黑人年輕人,那麽,白人成年人被警察所殺的數量遠遠超過成年人黑人,也就得出警察歧視成年人白人的結論了。顯然這個結論是荒唐的。所以,黑人年輕人失業率高,或者生長環境太差,犯罪率高而導致被警察殺的比例高。到了成年,有了工作,與其它種族的人在一起,也就近朱者赤而犯罪率減少了。我認為這才是黑人年輕人被警察殺死的比例高於成年人黑人的緣故。正因為警察殺的黑人絕大多數是年輕人,就給了人們“警察有種族歧視專殺黑人”的印象。
(三)解決種族歧視的途徑
我們常常說的“種族歧視”,是社會學概念。在生物學範疇,從種族群落學、遺傳學、進化論的角度來看,這實在談不上什麽“種族歧視”,多數情況下是“種族排斥”現象。
比如說,白人不容易與黑人通婚,並不等於歧視黑人。因為黑人絕大多數也不願意與白人或黃種人通婚。剛好不同人種之間有膚色的區別而導致任何事都成了“種族歧視”的疑慮。誠然,曆史上美國黑人的確當過白人的奴隸。然而,今天,警察看到黑人犯罪分子與看到白人犯罪分子,對白人犯罪分子開槍的幾率三倍於對黑人犯罪分子開槍的幾率。黑人依然認為白人警察有種族歧視。
解決種族歧視疑慮最關鍵的一步是同化,即通婚。然而,不同種族之間的通婚是非常不容易的。這是生物界進化中形成的規則。別以為矮小的驢就會看上高大帥的馬而與馬交配,凡是在農村長大的都知道,讓驢與馬交配生騾子是非常難辦的事。如果這也說成是“種族歧視”,馬看不上驢可以這麽下定義,可驢看不上馬能說是“種族歧視”嗎?應該用種族排斥更貼切。維吾爾族人不願意與漢人通婚,也不能算人家種族歧視。即使你的少數民族政策亞克西也不行。滿族人跟漢族人同化了,是因為雙方膚色麵相體型都看不出來差異,無法形成種族排斥。

以上這些都是動物在進化過程中逐步形成的特征。
為何在漫長的進化過程中種族排斥現象如此牢固?因為雜交甚至遠緣雜交有極大風險。反過來看,如果沒有與其它物種雜交,進化出新物種隻靠基因突變是非常困難的。比如植物,很多都是靠遠緣雜交獲得異源多倍體而產生的新種。玉米是二倍體,但小麥就是六倍體,小黑麥是八倍體。動物界也有多倍體,雖然多數是二倍體。當然,單倍體動物也有,比如雄峰,因為來自於沒有受精的卵子直接發育而來(等於孤雌生殖)。由22條染色體的倉鼠與24條染色體的花被倉鼠雜交而產生的新鼠種---金倉鼠,就有46條染色體,屬於四倍體。一些低級動物比如蛔蟲也是多倍體。絕大多數情況下,與不同物種的亂交不會導致新物種的產生,反而導致疾病的傳染而麵對滅種的威脅。即使有的生了後代也沒有生育能力,比如馬與驢交配生的騾子;老虎與獅子交配生的獅虎獸。如果馬與驢交配成了時髦(馬不再跟馬交配而跟驢交配;驢不再與驢交配而跟馬交配),那麽,馬和驢都要絕種。
所以,同一種族內通婚或者交配便成了自然選擇中的一項內容。然而,那些敢衝破習性與觀念的個體不經意間的出軌行為導致了新物種的誕生或者本物種由於導入不同基因而產生進化。古人類自從海洋直接到現代人的進化過程中,就有個別人與其它物種交配而引人了510段基因片段,變成了現在的黑猩猩。潤濤閻前文論及,古人猿是從人進化來的,然後繼續進化最後成了黑猩猩再進一步成了猴子。其實這個進化過程至今還有遺留特征。比如,人們對頭腦簡單四肢發達的個體照樣崇拜。別說崇拜科比的女人如過江之鯽,就是中國有體育特長的姚明、跑得快的劉翔,崇拜他們的女人遠遠超過崇拜高智商的陳景潤。如果沒有一夫一妻製的約束,願意跟姚明劉翔這樣的體育強人生孩子的女性遠遠多於願意跟高智商陳景潤生孩子的女性。這在漫長的幾千萬年的進化過程中,跑得快、頭腦簡單的男性便可得到很多女性跟他生孩子。久而久之,把用於大腦的能量減少後用於四肢而跑得快的男性突變個體就進化出來了。這個突變並非一定是某基因位點的突變而來,有可能來自於其它物種的基因片段。這就是為何現在的黑猩猩比現代人多510個基因片段的原因。所以,達爾文進化論---“由四肢著地的猴子到類人猿再到直立的人”的進化理論是錯誤的,而“人進化到類人猿再到猴子”的潤濤閻進化論是對的,但需要一百年才能被人們接受。
所以,保守的一群古人,組成現代人類;在保守傳宗接代過程中,由於跑得慢,很多個體被野獸吃掉,充滿了血淚史。幸運的一族活了下來成了現代黃種人,幸運的另一些族活了下來成了現代白種人等其他族裔;跟野獸亂搞的某些個體因為獲得了另外的基因片段而逐步進化到了類人猿---黑猩猩---猴子。在此進化過程中,很多個體因為傳染上了疾病而死亡。活下來的逐步成了猿和猴子。
如果現代地球人采取各民族大融合,通婚成為常態,種族之間的矛盾就會減小。但這隻能是企盼,離實現的那一天還很遙遠。即使白人與黑人通婚,生的孩子照樣是黑人。黃種人與黑人通婚,生的孩子也是黑人。要一代代混血下去,才能從外麵看不出膚色差異。
地球上不同族裔最大的融合事件發生在美洲。白人把黃種人的印第安男人殺光,留下印第安女人跟他們生孩子,後代就是現在“西裔”一族。從北美洲的墨西哥到南美洲的巴西等國家。西裔應該被白人認同為自己同族人;也應該被黃種人認為是自己同族人。但應該歸應該,客觀上還有距離。奧巴馬就是白人與黑人的混血,但讓白人認同他是本族裔的一員,還不是那麽容易。
另外,導致遠緣雜交被高級動物拒絕的另一原因是動物不同於植物,“植物雜種優勢”在動物界找不到證據。比如騾子沒有馬的快捷與驢的耐力。騾子還比較傻。獅虎獸的智商也在獅子與老虎之下,而且沒有老虎的威猛與獅子的精明。能繁殖後代的金倉鼠也沒有普通倉鼠與花被倉鼠聰明。
上麵說的都是動物之間的遠緣雜交。同一物種之間不同品種(族裔)之間的雜交則沒有動物雜種劣勢。比如黑豬與白豬雜交的後代,黑山羊與白山羊雜交的後代,跟父母本都沒任何區別,除了皮毛是花的之外。有人把狼狗與藏獒交配,想生出比狼狗和藏獒更凶猛的雜交優勢狗。事實上,有的狗崽像藏獒,有的偏向於狼狗,既找不到優勢也找不到劣勢。連叫喚聲都差不多。你不能指望一隻母狼狗找了藏獒配種生的狗崽汪汪汪叫喚一氣後會來個“哎,巴紮黑!”

有一位加拿大教授出了一本書,我沒讀過,隻讀過評論介紹。他的結論值得商榷,至少還需要分子遺傳學的研究證明是否混血真的導致智商變低。這本書是說他統計了科學諾貝爾獎得主的種族,發現沒有混血人獲得過科學諾貝爾獎。我認為,西裔以及其他混血之所以沒有或者很少有諾貝爾獎(物理學、化學、醫學與生理學)得主,是因為教育環境與文化因素的影響,應該與混血無關。因為黃種人與白種人應該沒有多少基因差別,不存在人與猩猩之間差510個基因片段這碼事。混血後代在智力上應該與雙親一樣。我們以後會看到很多混血後代獲得科學諾貝爾獎。而且,混血後代有很多美女。去南美洲走一圈你就知道了。那些美女不僅漂亮,還猴精猴精的呢。你還沒放電呢,人家就知道你的電壓多高,會不會短路。然而,讓不同族裔通婚成為常態,是非常難辦到的。種族排斥依然是主流。有種族排斥,必然就有種族歧視的嫌疑。這需要做更多的科普,讓每個人都知道,天然的種族排斥現象並非種族歧視行為。前者有生物天然因素,後者則攙和了政治因素。確定一個社會是否有普遍的對某族裔有種族歧視行為,需要理性的大範圍統計數據,而非根據感性的個案來做結論。至於是否與異族通婚,是個人行為,政府應該不提倡也不反對。

(關於進化論的證據與論證見潤濤閻博客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