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情章子怡
文章來源: 獨孤小鶩2010-02-18 20:56:11
有感於命運無常的隨筆“決定章子怡紅與黑的偶然因素”貼到博客後,引來了一些誤會,針鋒相對的挺章派貶章派出於愛憎分明的階級感情,不約而同地將俺推入對方的陣營中,極端堅定地站在各自的立場,向俺拍磚,章粉們憤怒:牆倒眾人推,為什麽還要再踩一腳?“子怡依舊如日中天,有本事去柏林潑墨吧”;章黑們譴責:為章子怡塗脂抹粉的,必是和章子怡一夥的,“宜將剩勇追捐款,不可沽名學章粉”。至於那些人身攻擊的口水帖,也不配讓俺ZT,看看又是一件讓俺哭笑不得的突發事件。

雖是偶然引發的誤會,按照習慣俺還是必然要解釋一下下的,首先我不是章粉,因為我認為當今的演藝圈中,不比章子怡遜色的華裔女星大有人在,沒能如章子怡那樣脫穎而出,隻是沒有機會而已,我也不是章黑,因為我認為章子怡的確有錯,但並非罪不可赦,我讚成章子怡應該公布嘎納募捐的全部真相,也讚成洪晃的提議,請大家愛護國際章。或許章子怡的問題挺嚴重,涉及到法律,即使如此,法律也是要給她改正的機會的,所以無論是權貴還是什麽人不應該也沒有權利,毀滅章子怡,至章子怡於萬劫不複的境地。

聖經上有這樣一個故事:一次法利賽人將一個行淫時被捉住的婦人帶到耶穌麵前,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在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麽樣?”這是法賽利人和文士對耶穌設的一個陷阱,因為按摩西的律法,該婦女應該被石頭砸死,但是當時的猶太地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之下,羅馬當局規定,猶太人沒有私自處死人的權力。耶穌先是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然後 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隻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耶穌就問那婦人:“那些人在哪裏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婦人回答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講這個故事並不是說要放棄對罪惡的批評,放棄對法律責任的追究,隻是看過這個故事,我對四麵楚歌中的章子怡,有了一些同情,偶然因素弄人,章子怡紅了,並非她比別人更出色,章子怡栽了,也並非她比別人更可惡。別說在當今這個物欲橫流的社會裏,就是在崇尚聖賢的遠古,也找不出”無過“的人來。章子怡的確有錯,如果詐捐罪名成立的話,她還有罪,但是憑這些,就應該至她於死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