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於財務困境,大家看我是否應該賣掉房子?
文章來源: 處處有白雲2006-10-30 22:35:05
勞工外麵出軌被我抓到了,現在已經離婚進行中,他自覺理虧,同意兩個房子和孩子都給我,他要股票和現金,而且他準備回國就不回來了,所以也明說將來他不會再給CHILDREN SUPPORT。現在的情況是,兩個房子遠隔十萬八千裏,前一個是幾年前在NJ37萬買的,已經PAY OFF,現在出租,每月刨去地稅實際收入在1700-1800,現在我們住的房子在北加州,去年初才買的,貸款大約在60萬左右,每月加上地稅要PAY 4,600,我把樓下出租,可以收1200,這樣我還要每月淨付出1600左右。
現在我帶著兩個孩子,大的上小學,小的幼兒園,和媽媽住,她幫我帶孩子,沒有收入。我每月收入不到兩千,加上兒童退稅,大約一年28,000左右,由於勞工拿走了絕大部分現金,現在存款隻有七八千,手頭非常緊
不知象我這樣情況大家有何高見?是應該一處賣掉房子嗎 ?還是盡量維持現狀等等看?(因為似乎房屋市場現在在低點)如果賣,賣哪一棟呢?我想如果賣掉東岸那棟,應該可以PAY OFF現在這棟,但是這個房子每年的地稅還是要一萬多,如果賣掉這棟,回到東部去住,媽媽年紀大了,東岸的冬天對她的身體不利,還是就這樣撐下去呢?硬撐也能撐,隻是日子過得太緊了,付完賬單根本不剩錢,甚至還要用原本不多的存款往裏墊,老大想吃一次KFC,都要下下狠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