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凡事都可行
文章來源: 提摩太2009-10-21 04:32:07

2009:

23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造 就 人 。
24 無 論 何 人 , 不 要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乃 要 求 別 人 的 益 處 。

這兩節經文到底是什麽意思?是任何什麽事情都可以去做麽?今天重新讀哥林多前書,結合前後文明白了其比較準確的含義。我想保羅不會鼓勵人什麽事情都可以去做。

從上下文來看,保羅是在討論吃祭物的事情。保羅書信總是不經意間流露出他寬廣的胸懷,率性的坦誠。比如拿獻過祭的食物來說,很多人會有忌諱,因而不會去吃它。而保羅則說,既然我已經謝過恩了,我就可以吃,因為這是天父賜給我的食物。因此就有以上兩節經文。

然而,別人也許不會象自己一樣,如果有人質疑自己,怎麽辦呢?很容易,保羅說,不吃就可以了。如此,真是達到了“凡事都可行”,但是,“求別人的益處”。行事為人,要對人有益處,能造就人。前文保羅也曾提到過,為了傳福音,他向什麽人,自己就做什麽人。那是不把自己當作高人,甘願降低身份。想想,我能麽?你能麽?我們都不能。信心的功課很多。求聖靈帶領今生的腳步,讓我們能更象身邊的更屬靈的人,更象保羅,更象主耶穌。阿門! (2009.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