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美國常識遇上中國邏輯
文章來源: 一劍飄塵2016-03-07 10:10:51

當美國常識遇上中國邏輯

 

一劍飄塵

 

早上醒來,就看到緊急通知滿天飛:

 

CAN 緊急通告:The protest scheduled for 3/11 is postponed until further notice. The decision was made after consultation with Peter Liang's new legal advisor Paul Shechtman at Zuckerman Spaeder Law Firm. Thank you for your support.(原定於周五3/11舉行之遊行示威將會無限時延期,這是與梁彼得的新律師團隊中 Zuckerman Spaeder 律師事務所的 Paul Shechtman 磋商後的決定。懇請繼續支持相關活動。)

 

這算是打臉了那些大遊行的鼓吹者們麽?據說這個律師是猶太人,顯然,他們和梁彼得一審的律師團隊不同,和一劍飄塵的思維很相同。但是,我就是喊破嗓子,也抵不上這個猶太律師的一句話。許多中國人攻擊我最多的一句話就是:崇洋媚外。實際上,最崇洋媚外的就是中國人自己。他們容不得自己族裔裏的思想家,卻可以像條狗一樣地,把猶太律師的一句話當成聖旨,大清早就開始不遺餘力地全中文網絡傳播。

 

當然,做人要厚道。所以,我還是很高興這樣一個新的開始,也首先,祝福一下梁彼得:總算找了一個靠譜的律師了。

 

一年前吧,就看到新聞報道說,梁家把警察慈善協會(PBA)提供的律師換了,換了一個唐人街很著名的律師。當時我就有非常不好的預感:我們都清楚,在唐人街上律師的水平。讓他們幫偷渡客欺騙一下美國移民法庭,確實是精益求精,連中國大陸公安的逮捕證明都準備的天衣無縫。但是,你讓這些律師在美國打刑事抗辯的官司?是不是腦子進水了!

 

果然,一審庭審結果出爐,就看到這個律師團隊犯了許多的錯誤,李昌鈺都看不下去,不得不出來說話:(律師)方向搞錯了。這個律師團隊連庭審記錄都不敢公之於眾,而是鼓勵華裔大遊行。一個不能通過法庭贏得案件的律師,要求通過社會運動解決?這本身是不是就非常荒誕!也隻有中國人的邏輯能夠忍受得了這樣的律師,而且言聽計從。

 

但是就有讀者問我:這個律師不是華人啊,難道他也是中國人的邏輯了?唉,我們都知道華人的胃很厲害,但是我們要知道華人文化比胃還厲害。我們的胃僅僅可以消化一切生物,天上飛的除了飛機消化不了。但是我們的文化卻可以同化一切生物。梁彼得一審的所謂著名律師,在唐人街上混了幾十年,就被同化成為一樣的邏輯思維模式了:法庭結果對我有利就接受,對我不利就遊行。好吧,我的一個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就很疑惑:這種邏輯下,還要法庭幹什麽呢?因為法庭判案,總有一方是失敗者啊。這一點兒也不符合常識啊。是,不符合美國的常識。

 

對於美國文化來說,常識就是:遵守規則!否則,製定規則幹什麽?而規則能夠有效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規則麵前必須人人平等,不能有特權。遵守規則是美國社會的常識。

 

前幾天,一個大陸朋友在美國坐飛機,晚點、額外轉機,等等等等一大堆的麻煩。第二天才回到洛杉磯,人仰馬翻。他憤憤不平:都說美國人注重個人利益不受侵犯,狗屁。

 

一劍就問了:咋地呢?

 

這哥們就說:這麽大的麻煩,坐飛機的美國人一個個連屁都不放一個,一個個乖得很呢,航空公司叫幹啥,就幹啥。這要是在中國,乘客在機場就把航空公司櫃台砸了。

 

還好,這哥們照貓畫虎,沒有輕舉妄動。不然的話,他也別回洛杉磯了,直接進監獄,從此與美利堅good bye。

 

美國人確實注重保護個人利益,但是,美國人更明白:一個社會一旦有一個人或者一小撮人的利益淩駕於規則之上,就是每個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證的時候。

 

美國人之所以不在航空公司鬧事,是因為買機票的時候,航空公司就把所有可能出現的意外,都放在你必須遵守的規則裏了!乘客買一張機票,其實和包子來美國簽訂一筆300億波音合同,沒有兩樣:都有雙方需要遵守的規則。你覺得這個規則不好,你可以不買機票。但是買了機票,你就必須遵守。這個情況下,你一定要說:中國乘客都是砸櫃台,你也砸櫃台。對不起,警察逮捕沒有商量。

 

這樣說起來,是不是美國的航空公司就是大爺了?也不是!因為市場是開放的,有競爭。所以,作為消費者的乘客,也不擔心自己的權益被侵犯。隻是,他們知道,根據合同,他們可以回家以後,跟航空公司的客服聯係賠償事宜。當然,也有的是要跟保險公司索賠。實在覺得不滿意,你還可以去法庭提告。

 

梁警官的案子,其實也可以當作是一合同糾紛:作為警察,你要有能力控製自己的槍支!不管什麽樣的走火,都是不容許的。這是為什麽,警察條例要求手指離開扳機的原因。梁警官違反了這個合同,所以被檢察官告上法庭。這和航空公司上出現糾紛一樣的:你可以通過法庭起訴。

 

但是你走上街頭,算什麽呢?就是因為“別人打死人沒有判刑”?就是因為“梁警官是華裔”?就是因為“黑人就是這樣上街遊行”的?

 

這些都不符合美國的常識!反對你遊行並不是反對你這份權利,因為根據美國常識,你確實擁有可以遊行的權利。我反對你遊行,是反對你這種中國邏輯:和尚摸得,我也就摸得。

 

實際上,美國從建國到今天,在社會管理方麵,所做的都是在改善規則。為了怕有人或者政府超越規則,建國之始就搞三權分立。後來發現有的種族、性別淩駕於其他人、超越規則的權力,就立法反歧視。等等等。今天梁警官新的猶太律師,顯然比原來的唐人街著名律師要知道美國的常識。我不妨小人之心一下:那個所謂的“著名”是不是唐人街的僑領們給他戴上的高帽呢?

 

而就在前兩天,美國宣布中國的十年往還簽證需要每兩年更新一次。我不敢說就一定是因為這次遊行造成的。但是,我知道參加這次遊行的、包括遊行的組織者中,許多人就是拿著十年多次往還簽證到的美國。美國雖然是一個自由社會,但是自由恰恰是需要保護的!不要以為拿著簽證來了美國就可以為所欲為!如果我這樣一個老華裔都看不下去了這種中國邏輯下的搗蛋行為,我相信美國的FBI也不會聽之任之!

 

又有人問我了:為什麽黑人可以在美國為所欲為呢?首先,真的是這樣嗎?同樣抗議警察殺人事件,黑人遊行都是對於這種一再發生的現象的反應,而並不是每起事件都遊行。其次,你這種想法,就很中國。再次,不要忘了,黑人是認同美國的!因為黑人在非洲沒有母國,他們已經幾十代人生活在美國了。而中國人呢?有一個你們非常認同的母國,而且這個母國的政府越來越強大,已經威脅到美國的國家安全。

 

不想恐嚇誰,但是如果有一天美國其他族裔被這些拿著簽證、申請了政治庇護的中國人,在美國鬧煩了,而從此關閉中國移民的大門,也不是不可能的。

 

所以,不要認為自由社會就是胡鬧的社會!這又是一種中國邏輯:自由就是胡鬧。自由值得我們珍惜,所以自由需要規則的保護!不打算遵守這份規則,就最好回中國過日子去。

 

梁的案子如果是在中國,也許在這樣一場全國性的大遊行以後,隻要梁警官和律師們再適當地活動一下——你懂滴!估計,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這就是中國邏輯,在中國特別管用。可惜的是,這裏是美國,這樣的做法不符合美國的常識!

 

歡迎轉載,轉載請注明作者:一劍飄塵,美國出版、第一部8x8事件長篇小說、禁書“天an門情人”作者,美國作家、哲學思想“無限主義”創始人。微信公眾號:yjpc14;新浪微博:一劍飄塵9;海外文學城博客:一劍飄塵

 

2016 03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