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驚歎-詳解中興的死亡曆程
文章來源: 思蘆2018-04-20 16:00:56

4月16日美國商業部激活對中國中興公司的拒絕令。禁止美國公司向中興通訊銷售零部件、商品、軟件和技術 7 年,直到 2025年3月13日。中興通訊發布聲明稱,美國商業部工業安全局(BIS)無視中興過去兩年在遵循出口管製合規方麵的艱苦努力、巨大投入和長足進步,無視問題是公司自查發現的,及時主動通報,執意對公司施以最嚴厲的製裁,對中興通訊極不公平,公司不能接受。

美國商業部的懲罰令就列在在美商業部網站上。共14頁,詳細解釋了為什麽要對中興製裁的來龍去脈。

中興是如何走向死亡的, 真是步步驚歎,讓人看得不得不驚歎國企老板的顢頇,就像清末的滿大人。

2017年3月23日,中興公司與美國商業部BIS達成和解協議。中興公司同意就向伊朗違規出口禁運產品向美國支付11.9億美元罰款。其中8.9億立刻支付。協議給中興7年的緩刑期。中興必須在緩刑期間向美方提供6次報告檢查協議的遵守狀況。協議要求中興充分合作,真實地提供所有相關信息。不得在出口禁運上提供任何虛假陳述和誤導信息。在緩刑期內,如果中興沒有新的違規並且遵守了2017年3月協議,中興可以免交另外3億美元的罰款。如果在緩刑期內,發現中興有新的違規或者沒有遵守2017年3月的協議,3億美元的罰款將被啟動。美國還要激活禁止中興在7年內向美國訂貨的拒絕令。

(評:美國人還是挺仁慈的,不斷地給中興一條生路,但中興卻多次放過:2015年8月,美國政府掌握了中興違規向伊朗出口的證據後,正式在美國起訴中興。中興高管怕坐牢,拒絕出庭。2016年3月,美國因此對中興進行製裁。4月中興更換管理團隊,新團隊與美國談判,美國分別在8月和11月兩次延期製裁。直到2017年3月和中興達成庭外和解。美國本著治病救人的精神,總共給了中興四次機會。按說中興在緩期執行期間,應該是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了。)

為了達成和執行和解協議,中興曾經在2016年11月30日和2017年7月20日,給美方提供了一個總共39人的名單。承諾對這些違規人員要進行懲戒。

(評:這39人並不是中興主動交給美方的。他們已經在美國掌握的證據上。這些員工都屬於涉案人員。指揮和參與了對伊朗出口違規或者參與了掩蓋、銷毀證據和規避調查。)

在2017年7月20日信中,中興聲稱已對9名美國政府點名的中興員工采取了紀律處分。

(評:實際上沒有。除了離職的4個高管外,在一年的緩刑期裏,中興一直沒有對35名員工進行紀律懲戒。除了一名員工,這些員工都得到了2016年的獎金。緩刑期裏公然撒謊,太不拿自己的承諾和協議當回兒事了。)

2018年2月2日美國商業部交給中興一個名單,即那些中興承諾要懲戒的員工。要求中興報告名單上的人員的狀況。包括從2017年3月至今的職務、職責、工資和獎金。

(評:就是這封信觸發了以後一係列事件。中興大概這時候才意識到美國人是認真的。在接到信後的一個月後,才開始執行懲戒。估計他們用了一個月的開會來討論此事。)

2018年3月6日的電話會議上,中興向美方承認在2016年11月和2017年7月的信中,做了虛假陳述。中興承認,第一封信中所述的懲戒當時根本沒有實施。

(評:為什麽不繼續隱瞞呢?因為總是撒謊太不容易。為了標顯透明,中興對美方2月2日來信的調查和回複是通過第三方的美國律師事務所進行的。所以這時中興大概意識到隱藏不住了,就不得不承認了。)

2018年3月12日,BIS通知中興根據雙方在2017年3月23日簽訂的協議,鑒於中興在上述兩封信中的虛假陳述,建議終止緩刑期並激活處罰。在通知中,BIS給予中興回應的機會。

(評:這時美國還隻是建議,想看看中興可否救藥。)

3月16日,中興回複除了大談如何要在今後合規之外,承認“發現”了美方指出的問題,承諾做補救措施,包括在2017年獎金中扣除部分獎金和要求離職員工返還獎金。

(評:中興這時候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美國人嚇唬人吧?其實這時候應該幹點兒實事了。要壯士斷臂,揮淚斬馬謖了。不應該再拿話來填和人了。承諾已經不管用了。中興辯解說,這些問題都是自查發現並主動通報的,好像美方應該獎勵他們。實際上,如果沒有美方 2月2日的要求,中興永遠想不到去自查。如果不是掩蓋不住,也不會去通報。居然花了一年才發現問題,是笨呢還是在撒謊呢?)

美方不滿意中興的答複,在4月16日啟動拒絕令。懲罰啟動令說:在美國對中興違規的多年調查中,中興公司表現出來的是欺騙、虛假陳述和反複違規的持續模式。中興持續地對美國政府做虛假陳述,每次都是在被揭穿後不得不認罪。這種模式還表現在96次對違規的掩飾、躲避調查和銷毀證據上和380次違規操作上。

(評:不見棺材不掉淚,中興這時候才想起成立危機應對工作組。太晚了!現在應該做的是籌備葬禮了。中興董事長的內部講話看不到反思和檢討,隻有報怨。死都死得不明白。把自己的錯都推掉了,一味指責美國不公正。意在煽情,綁架國家,共赴中興之難。)

綜上所述,美國商業部對中興的懲罰一點兒不冤。第一:2017年3月的和解協議並不是一個句號。還有以觀後效的緩刑期。在緩刑期間,中興應該老老實實,不能繼續再做虛假陳述。但中興以為美國政府可欺,耍小聰明, 繼續頂風作案。弄得美國政府想不罰你也難;第二,美國最重契約精神,容不得違約,中興在之後一年內持續做虛假陳述,違反自己對協議的承諾,屬於自作孽,不可活;第三:美國文化最容不得持續的造假。第一次可以原諒你,但是如果發現你多次說假話,造假成了模式。你的信義就徹底失去,憑什麽再次相信你的保證?

(評:按說中興罪不至死,但架不住中興自己找死,擋都擋不住。中興死亡曆程,體現了一個大企業(政府、國家)主動找死的曆程。 如果一開始,中興高管出庭應訴,頂多也就是罰一些錢。現在鬧得是錢也罰了,人也沒了。不打勤的,不打懶的。專打不長眼的。你自己往槍口上撞,還能賴誰?BIS做了一個案例分析PPT: 這是鏈接。 其中替中興總結了5條教訓:不要撒謊、不要毀滅證據、不要頂風作案,不要把自己的犯罪動機、計劃、組織、方案、人員白紙黑字寫到非保密文件中。 BIS的意思是:從來沒見過這麽笨的笨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