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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來考慮《聖經》所記載的上帝的正義。 大衛王通過綁架、強奸和謀殺謀得了他的許多妻子中的一個。這 個故事在〖撒下11:4〗:“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 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我希望你們能原涼我重 複這些淫穢下流的故事,但那是《聖經》所說的。這個故事持續下去 直到拔失把懷了孕。大衛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在第26和27我 們讀到:“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哀哭的日 子過去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裏,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 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 好!我們現在有一個機會來看看上帝的正義行動了。上帝怎樣處 罰大衛所幹下的這些最可怕的罪行呢?你想想這麽一個恐怖分子應該 怎樣被處罰呢?上帝對大衛的罪行的處罰寫在〖撒下12:15〗: “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第18: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不管你信不信,上帝的對謀殺拔示把丈 夫的正義是上帝自己去謀殺拔示把無辜的嬰兒。這就是根據基督教《 聖經》上帝所行的正義。 我不知道對那些信仰基督教的人來說這個故事意味著什麽,但是 如果我理解《聖經》所說的就是它所說的,那麽你需要毫無心肝才 能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言語”。 讓我們考慮《聖經》所載的上帝的誡法。它並非如許多人所相信 的那樣隻有十誡,而是有幾百誡。有不少於七十三章充滿了上帝的誡 法。而上帝就是上帝,它的每一條誡法都必須與其它誡法一樣得到同 樣的遵守。現在,讓我們看看上帝都有什麽樣的誡法。 〖出22:18〗:“行邪術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在基督 教掌權的時候,這一句話造成了幾十萬幾百萬無辜的人被折磨、被活 活燒死。這條誡法與所謂的“十誡”屬同一類。 〖出21:2〗上帝的誡法說:“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仆,他必 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出21: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 人,他要獨自出去。”記住,根據《聖經》,這些是上帝的誡法,是 上帝的正義。〖出21:5-6〗:“倘若奴仆明說,我愛我的主人 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 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聖經》總是支持奴隸製,而且一直是世界上正義和人類進步的 最大障礙。 另一個上帝的誡法在〖申13:6-8〗:“你的同胞弟兄,或 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 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是你四圍 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你不可 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也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 他,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要用石頭打 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 神。” 誰說上帝是讚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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