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音樂作品”ZT(圖)
文章來源: 舞台生涯2007-02-06 21:25:56


                

在一些音樂愛好者中,常聽到版本比較這種說法。他們喜歡用不同的錄音來聽同一部作品,以比較各自在演繹上的特點。有些人對此不以為然,他們強調說,在欣賞音樂時唯一應該重視的是作品本身,如果把注意力放在版本比較上,放在演唱演奏和指揮家身上,無疑是本末倒置了。比如,在聽貝多芬的交響曲《命運》時,如果過多地注意指揮家,結果聽到的不是貝多芬而是托斯卡尼尼、富爾特溫格勒、卡拉揚了。

到底哪種做法對呢?

讓我們先提一個問題:什麽是音樂作品?

你會說,作曲家當年寫在譜紙上的就是音樂作品,所有的演奏家、指揮家都必須嚴格地按照樂譜演奏,多半拍少半拍都不行。不錯,作曲家們給後人留下了精確的樂譜,那上麵節奏、音高、速度、力度、配器等等記錄得非常詳細。但是請注意:你的音樂欣賞不是靠閱讀樂譜,而是靠聽的。這樣一來,你就不得不借助演奏、演唱、指揮這個媒介了。盡管作曲家把每一個音符都標得清清楚楚了,但這些演繹者對作品的理解肯定會對作品產生影響的。因為有些東西在樂譜上根本反映不出來,如樂句的呼吸感,細微的速度變化,鋼琴的觸鍵,歌唱者對嗓音的控製,小提琴弓子對弦的壓力等等。

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說:音樂作品必須存活在演奏、演唱活動中。不過你先別忙著對“作品”的本質作定義,有了演奏和演唱,它還是不算完整,還必須加上你——聽者。

對一部作品的理解,會有多種差異。比如前麵提到的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在法國大革命時代和今天的人們聽來,肯定有不同的意義。在德國人、法國人、美國人以及中國人聽來,也會很不同。在青年人、老年人或者孩子耳朵裏,它又有著不同的反向,更不用說熱愛古典音樂和喜歡流行音樂的人、著迷於京劇曲藝的人或者對音樂毫無感覺的人了……我們對一部作品的接受會受到我們生活於其中的文化氛圍和時代精神的製約,不管你有多了不起的天才,也不可能超越這個製約。再舉個例子,西方中世紀的基督教音樂Gregorian Chant(格利戈裏聖詠),我們在今天獲得的感受怎麽會和那個時代的虔誠教徒們相同呢?你至多是利用你讀來的曆史知識想象罷了。就算你也是基督教徒,但在基督教兩千年的曆史發展之後,信仰和神學也是有了變化的,每一個時代的精神乃至科學的進展都會對它產生影響。聽者的可變性質比演奏演唱者來說更加複雜,就算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心理狀態下(甚至不同的健康狀態下)對同一部作品的感覺也會有很大差異。

現在我們可以說,“音樂作品”的概念不是絕對的、靜止的、最終的,它存活在各個曆史階段的人們心中,因此它有曆史屬性;它存活於人們的審美觀念中,因此它又有接受美學的屬性;它有賴於演奏和演唱(在現代還包括錄音),因此它又有技術的屬性。此外還有社會屬性,心理和生理屬性……當然,這一切的基礎是作曲家寫在譜紙上的音符,隻是它並非全部而已。

音樂欣賞中的版本比較是很好的方法,但也要注意不要走偏。據觀察,熱衷於版本比較的人有兩種,一種是通過不同的演繹以不同的角度來理解作品,以獲得更深刻更豐富的體驗。另一種則隻是機械地比較誰的速度慢,誰突出了哪一個聲部,誰在唱某個高音時用了與眾不同的輕聲等,而不去想一想音樂家為什麽要這麽做,這種比較就失去價值了。比較欣賞的目的應該是對作曲家思想感情的理解、對演繹者精神的理解以及使自己獲得深刻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