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合夥人,因為某種原因不能再合作下去了,而且還發生了摩擦, 因為他們對合作關係的認同是不一樣的. 然後他們就在考慮該怎樣拆夥.
因為利益太直接了,一時無法達成一致.
於是,有一個人說, 我有三個選擇: 1)找個人來評評理吧,由他說了算,但是我們要付給他很多錢; 2)讓我來分利益吧,因為我是最公正的,我來告訴你你應該得多少的利益; 3)幹脆算了吧,我們還是繼續合夥吧,我可以給你一些股份,但是我不能相信你,你得同意讓我製約著你;
另一個人聽了,說到: 我們還是找人來評個理散夥吧.
如果你們是商人,你會同意這種合作關係嗎?
如果你們是上下級,你會同意這種共事方式嗎?
如果你們是朋友,你會同意這種相處關係嗎?
那麽, 如果你們是夫妻,你會同意這種夫妻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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