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衝“轉讓門”與賀梅案看“中國式領養”
文章來源: 悟空孫2010-02-06 11:06:05

   

這兩天網上人們都在問:為什麽陳衝要“轉讓”雙胞胎?其實,問題的本質是:陳衝為什麽要領養那對雙胞胎? 

我承認,這方麵我沒有做過認真的研究,但我感到在領養兒童問題上,中國和西方有很大的差異。首先讓我們來看看不久前發生的賀梅領養案。 

數年前,一對中國留學生夫妻的孩子因父親涉嫌一項性犯罪,被美國警方逮捕,於是孩子在教會的幫助下,交給了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家庭貝克家領養。之後,賀家經濟生活條件逐步穩定,其親生父母希望將孩子領回去。為了留下孩子,貝克家居然花了幾十萬美元的巨資聘請律師,雙方開始進行了長達七年之久的官司。貝克的理由是賀家的人格有問題,將來對孩子的撫養不利。賀家的理由很簡單,我的女兒就應該還給我。最後,賀梅被判決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 

但是,賀梅隨父母回國後, 麵臨的卻是父母離異,父親失業,無力支付其學費…… 

圍繞這個問題, 網上爭論不休。讓我們避開誰是誰非,看看中美領養觀念的不同。 

我認為,中美在領養兒童的問題上差異主要有兩條:第一,中國人領養,基本上都是因為自己不能生育;西方人領養,除了自己不能生育外,更多是出於愛心,領養那些貧困地區和國家的孤兒。第二,中國人領養後,千方百計向孩子隱瞞自己的身世,也盡可能的對周圍人保密;西方人則“坦坦蕩蕩”,不但向孩子公開身世,還帶孩子回歸故裏尋根。所以以美國為例,他們收養的兒童來自各個種族,幾乎包括了世界上所有的民族。 

這次海地地震造成了38萬名孤兒,目前已經有300名海地孤兒與美國的家庭達成了收養協議,6名孤兒已經在上周日晚抵達了佛羅裏達,與他們的養父母見麵。在加拿大,到130日至,已有三批共85名海地孤兒抵達加拿大和他們的養父母相聚。 

另據統計,美國領養的孤兒人數超過所有其他國家的總和。美國人2006年領養了20679名外國孤兒,同一時期其他所有國家領養的數字為19121名。另外,從1989年到2003年,美國家庭收養了4萬餘名中國孤兒(大多是女孩兒!)我每次在飛回北美的航班上看到白人夫婦懷抱中國女嬰,心裏很不是滋味,我敬仰這種超越國界的愛,也為拋棄女嬰的愚昧和殘忍感到羞愧,同時祝福這些幼小的生命在異國他鄉健康幸福。 

請注意,我在此不是糾纏個案,而是將領養作為一種文化現象來談,大前提是承認中西在領養習俗上的差異,我暫且把傳統上中國人的領養稱之為“中國式領養”——領養孩子是為了“我”,而不是為孩子。 

也許陳衝就是個案,不足為據。我知道有不少中國養父母對孩子很好,比如這裏的江上一郎網友家庭中就有三個領養的孩子,他們都被視如己出;我也知道有美國養父強奸養女,但我相信,問題的主流還是值得思考的。 

中國有關學者曾對中外領養現象進行過長期研究,通過對幾十個家庭的觀察得出如下結論:“領養兒童在美國已經成為一種習慣,美國人出於一種宗教式的人道主義和國際主義,領養孩子與其說是為了家庭的歡樂,毋寧說是出於一種慈善的目的。他們在二戰之後領養歐洲的孩子,在朝鮮戰爭之後領養韓國孩子,在越戰後又領養了很多越南孩子。”  

中國兒童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理事、北京兒童少年心理衛生中心主任鄭毅教授指出,目前國內收養家庭大多為失去生育能力的夫婦,受傳統觀念影響,他們收養孩子的目的比較單純——養兒防老。因為擔心孩子知道真相後回歸原生家庭,所以這些父母們往往要想方設法地將真相隱瞞一生。而國外收養家庭,則大多是出於慈善目的,他們通常已經擁有親生子女,但仍然希望幫助別人,因此並不介意孩子成年後的人生選擇。與此同時,他們也大多熱愛中國文化,並渴望與收養的子女在學習中共同成長。 

以我小人之心猜測,陳衝是典型的中國式領養:不是真正出於愛孩子,而是為了自己——讓自己有一個延續香火的後代,讓自己老有所養,讓自己有一個安慰,讓自己的生活有一點快樂,讓自己……。但是當陳衝有了親生的骨肉後,以上的目的都達到了,那一對“代用品”還有什麽用呢?作為中國人,大家應該不難明白陳衝為什麽這樣做。 

其實,我說“代用品”不太厚道,因為在我國很多地區有領養孩子“醫治”不孕症的習俗,稱為“引子”,或許陳衝當初領養的目的就在於此?同樣,我認為有網友把陳衝的轉讓等同於遺棄也過於刻薄。我們知道,中國人家族內部都有“過繼”的習俗,隻要真心對孩子好,這種“轉讓”與遺棄是有本質區別的。遺棄會受到法律製裁,陳衝的“轉讓”如不涉及法律,旁人最好不要在道德層麵妄加指責。 

我不讚同陳衝的做法,但我多少能理解她,因為我估計我自己做不到對領養的孩子視如己出。試想如果陳衝後來沒有懷孕,我相信她會自始至終對那對雙胞胎負責的。如果陳衝意識到自己沒有能力同時平等撫養4個孩子,而那對雙胞胎又有更好的去處,這未必就是一個最壞的結果。 

對於陳衝,大家可以保留各自的觀點。不過,我寫此文的主要目的還是想借此探討中西文化的差異。 

中國傳統文化特別重視血緣關係,所以和孩子沒有血緣關係的繼父繼母都會遭人另眼看待,而再婚者的孩子則被看成“拖油瓶”。現代西方社會基本沒有這種現象,對於孩子,西方人把他們當作上帝的恩賜,孩子是上帝的天使,不管是否自己親生,父母的責任是把他們撫養成人,而孩子到了18歲後,隻要他願意,就可以脫離父母獨立生活了。傳統上中國人把孩子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在各方麵都希望把孩子控製在手心裏。即使在孩子成年後,還要為孩子的升學,就業,甚至擇偶操心——孩子不但是自己的生命的延伸,還是自己的門麵。 

正是這種觀念,使得賀家無論如何要將賀梅奪回來,但這對於當事人賀梅來說卻不是最好的結局。同樣,如果陳衝在領養時就抱著一顆博愛之心,那麽即使後來自己懷孕了,也不會發生“轉讓”的尷尬;反過來說,既然陳衝不能把養女視如己出,那麽強迫自己把養女留下來,對孩子來說未必是最佳方案。 

當然,對於文化的差異,我們也不應隨意作出評價,雖然這種差異的存在是客觀事實。比如前麵提到的中國領養父母刻意隱瞞領養事實,在中國傳統文化的背景下,還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中國科學院心理研究所青少年心理專家畢鴻燕教授對媒體說:“在中國,受傳統文化影響,不光是父母指望孩子‘養老’,孩子對家庭的依賴感也很強。‘非親生’的事實有時並不隻是一個簡單的‘信息’,而可能成為一種隱秘的‘創傷’。這一點與西方國家不同,比如在美國,很多父母從小就培養孩子的獨立性,即使是親生子女,在成年後也大多要離開父母獨自生活,因此收養‘真相’往往不會造成過大的心理負擔,許多孩子心存感激,感謝有人在他們孤單的童年付出愛心。 

有不少的案例說明,當孩子知道自己被收養的事實後,會在內心產生一種強烈的自卑感,同時會造成他人歧視而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嚴重的陰影,最終不但始影響學習,更使得自己在周圍人群中產生一道不可逾越的鴻溝。所以,對中國家庭而言,不急於過早告訴孩子真相也是對的,這樣可以避免從小就留給他們沉重的心理負擔。 

文化的變革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對於西方文化中以人為本的精神我們要有開闊的心胸去接受,但我們首先要有勇氣承認我們自身文化中的不足。中國家庭中不乏養父母和養子親如一家的美好故事,但這樣的“典型”並不普遍,“中國式領養”才是我們文化的主體,能不能徹底打破“中國式領養”,縮小“中國式領養”和西方領養之間的差距,隻要看一個指標:我們有沒有人領養殘疾兒童,我們能不能領養其它種族的孤兒,並讓這種做法成為被社會大眾廣泛接受的風尚? 

坦白說,我自己內心有深重的“中國式領養”情節,絕沒有勇氣領養非洲孤兒,所以我向所有心存大愛的爸爸媽媽們致以崇高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