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婚姻十要》引言
文章來源: 金重陽2006-12-17 14:56:09

神設立婚姻的目的

既然神為男與人女人創造對方,有關婚姻問題的最佳建議,應當可以在神給人的指導手冊------聖經中找到。神不僅創造了人,還附贈了一本手冊,就是聖經,聖經是現存有關有人際關係的最佳教本,而其中也包含了如何使婚姻幸福的基本原理。

首先,我們看聖經對男人與女人的創造說了些什麽:“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182324)當神在這堪稱世界上第一樁婚姻裏,將男人與女人結合在一起時,亞當立刻承認,夏娃是他的幸福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英譯聖經這樣表述:“那人說,這終於是我的骨中之骨” (創2 33)。有些解經家認為,“終於”二字表示,亞當一看見神為他創造的女人,立時感到她就是內心深處所渴望的答案。一般來說,男人的某種需要隻有女人能滿足(反之亦然)。神會呼召某些人守獨身,但神通常是要男人女人在婚姻中結合,生養兒女,並滿足彼此的感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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