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規矩與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文章來源: henrysong2009-09-26 22:00:43

守規矩與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Henry Song

2009.9.26

 

接待了來美國訪問的國內一個知名大學的教授.

晚上陪著走在外麵,向我聊起旅美一路的感受,觸動最大的就是,到各處參觀,看到什麽都井井有條,管理得真好!我說:所謂管理,其實道理很簡單,就六個字:訂規矩,守規矩.

規矩不管如何去定,隻要定了,男女老少,無論貧富貴賤,人人都得遵守,誰也不能例外.如果規矩在實行之中被發現有不妥之處,可以不斷修改補充,但即便它再不合理,隻要還沒有被修改,大家就必須遵守,直到新的規矩出爐,然後大家照新的規矩去做.譬如籃球比賽,大家都得遵守已經確定的比賽規則,你不能說,賽到了一半,你覺得哪項規則不合理,於是你就置之不理.也許你講得確實有道理,也許你所說的不合理之處以後會被修正,但對不起,規矩已經定了,現在正在比賽,你不遵守現行的規矩就是犯規,犯規就必須被懲罰,而犯規超過一定次數,你就得被罰下場.如果犯規不被懲罰,就會造成場上每一個球員都肆無忌憚地犯規,最後球就沒發打,比賽就永遠不可能進行.

教授聽了,連聲讚同,歎口氣道:隻是中國人從來不太守規矩,哪裏都亂糟糟的.

我沒有答話,因為我知道,這種話,教授可以講,但我不行.教授講,那是憂國憂民,而我講,則是挑中國人的毛病,因為在教授的眼中,我是美國人,屬於外人.教授這樣對我講如此的知心話,那是瞧得起我,給了我一個把我當自己人的禮遇,可我千萬不能給個鼻子就上臉,最後自討沒趣.

到了路口,正好是紅燈.幾次教授要往對麵衝,被我拉住.教授很不解地問我:你為什麽不讓我過?我說:現在是紅燈.教授朝街道兩邊看了看,再回頭看看我,惟獨沒有看路燈,沒說話.但從教授的眼神中,我讀出了教授的心思:兩邊的車都離著那麽遠,為什麽不過!於是,我隻好說:你要是闖紅燈過馬路,一旦被車撞了,是你違規,開車撞你的人不負責.這才讓教授那雙急於衝鋒的腳步,不太情願地停了下來.

過馬路可以說是每一個城市生活中的人不可避免的的一件事.我相信,每一個人從小就都學過,紅燈停,綠燈走,這是交通守則中基本的規矩.可是,這樣一個幼兒園裏的孩子都明白的規矩,卻連一個大學的教授,都習慣性地要尋找機會,以圖一時的方便而不予遵守,而且就在與我進行了管理與遵守規矩的理論探討之後,這不能不讓我感到有點滑稽.

這讓我想起十幾年前,不同的地點,也發生過同樣的事情.一個剛從國內來美的朋友,暫時住在我那裏.晚上帶著出去散步.小區很安靜,路上見不到幾輛車.到了十字路口,是紅燈.我習慣地停了下來,等著紅燈轉綠.還沒待我回過神來,朋友已經衝到了對麵,然後回過頭來,圓睜著雙眼,象是看到了天外來客一樣地瞪著我,喊道:"你沒事吧?"我一時沒弄明白朋友的意思,說:"沒事啊,怎麽了?" 朋友一臉不屑地道:"沒事你站在那裏不走,幹嗎?”我不解地說:"你沒看到紅燈啊?""紅燈?你看路上有車嗎?連個車影都沒有,你等什麽紅燈啊?你腦子有病啊!"朋友一頓臭罵,說得我一點脾氣都沒有,搖搖頭,不知道能說什麽.

記得曾看到一篇文章,講作者在日本東京,碰到大堵車.公路上進城方向的路段擠滿了車,大家誰也走不動,而對麵方向的路,卻空空如也,沒有一輛車行駛,於是作者震撼了.震撼的原因是:這樣堵車的場麵,居然每個人都耐心地在車裏等,而沒有一個人把車衝到對麵的路上去開.

讀完這篇文章,我也震撼了.但我之所以震撼並不是因為作者所描述的事件,而是為作者竟為這樣的事情震撼而感到震撼.即便不開車,甚至就算是腦子灌了水,每個人也都知道,車輛應該在自己的一邊路段上行駛,不然你開到對麵的路上,豈不是要與對麵的車迎頭相撞?即便沒有撞,你占了對麵的路,對麵方向來了車還怎麽開?這是開車的最最基本的常識到不能再常識性的規矩,遵守這樣的交通規則,應該如渴了喝水餓了吃飯一般自然正常,而這樣一件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卻能讓作者如此震撼,並寫出文章發表,在國內造成轟動,引起國人共同震撼,這種現象本身,難道不令人震撼嗎?

可見作者在中國,早已對不守規矩的人與事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一旦看到有人竟然還能如此遵守規矩,反而感到匪夷所思.

其實交通守則,撇開英聯邦屬地與其他地區左右方向對調之外,走到世界各個角落,都大同小異,中國也不例外.唯一不同的,就是人們是否遵守.按理說,所謂規則,就是大家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既然已經定了規矩,那人們就沒有不遵守之理.但中國人對規矩向來另有一套說詞,那就是:規矩是人定的,人是活的,規矩是死的,活人豈能讓尿憋死!

這話聽著似乎很有道理,其實深究卻十分荒謬.首先,人類曆史上我還真沒見過有人被尿憋死的記載,所以,無論你尿多急,如何憋,頂多也不過是不舒服,不方便,肯定不會被憋死弄出人命.第二,人不會被尿憋死,但隨地大小便,和到廁所如廁,卻是文明社會有別與非文明社會的重要指標.打著不被憋死的幌子,隨地大小便,不過是為自己的劣行找借口.就好比你今天去天安門廣場遊玩,因為廣場浩大,你一時尿急,為了不被尿憋死,你總不至於就地解開褲子方便吧?如果每一個人都這樣方便,天安門廣場也就不成其為廣場,而可以改成露天公共廁所了.

其實說穿了,所謂活人死規矩不被尿憋死之類,全是無視規矩隻顧個人方便的托詞,讓自己的不守規矩變得冠冕堂皇.

譬如上麵我講到的兩個例子,紅燈時不可穿越馬路,這個規矩大家都懂.在一個遵守規矩的社會,這條規矩,無論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具有絕對不可違反的權威,路上有沒有車,或者車輛是否離得很遠,對這個規矩必須得到遵守的屬性,不存在任何影響.但對腦中存著活人不能被尿憋死的觀念的人而言,是否要遵守這個規矩,就全靠靈機應變了.在這種人眼裏,既然路上沒有車,或者車離得還遠,那這個規矩便沒有遵守的必要.隻是,一旦規矩可以由個人按照自己的意願於不同場合隨意違背,那麽這個規矩最後的結果就隻能在人們心中失去權威的效力,遵守與否,就不再是必須,而變成了選擇.而規矩一旦成為人們可以遵守或不遵守的選項,這個規矩也就成了一指空文,人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方便棄之不顧了.當人們對規矩的漠視習以為常,並且成了一個社會的主流狀態時,這個社會怎會井然有序,管理又從何談起呢?

沒有規矩或者有規矩卻沒人遵守的地方,必會混亂不堪.小到過馬路,大到社會與國家的治理,都是一樣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