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惡的意義
文章來源: 兩隻黃鸝2007-01-10 13:35:57
先說小的意義吧。

荀子說:“人性惡,善者偽也”。這第一句話說明的是提倡“人性惡”的小的方麵的意義。

為什麽呢?老百姓一提倡人性惡,有良心的人譬如慈善家為了說明這個說法的錯誤,就不得不“偽”善一下,給我們的社會捐點錢。我們的政府以及政府人員呢?也會因此做一些政治秀,譬如減點稅, 視察一下民情,送點溫暖和雞鴨魚肉給窮苦老百姓。

當然,不能說這些事情都是因為提倡了“人性惡”,有些慈善家和人民公仆是一向表現得不錯,但隻要有一個人從不自覺變得自覺偽善,這就是意義。

反過來說,如果我們成天唱著讚美詩,說什麽糧滿倉魚滿塘鈔票在銀行,公仆們說不定就信以為真了,弄到最後就是什麽呢?就是老百姓自己餓肚子,孩子上不起學,父母治不起病。

我們國家的老百姓是很樸實的,惟恐給政府添麻煩;某些知識分子呢,也非常怕老百姓給他們添麻煩,所以最好把老百姓的嘴捂住,隻剩下他們唱頌歌。其實中國共產黨都說他們是仆人了,哪有仆人嫌主人給他們添麻煩的?按照我們的常識,嫌主人麻煩的仆人是應該被開除的。

這個方法不能常用,用多了公仆就要換名詞的,所以這不過是提倡人性惡小的意義。

人性惡最大的意義在於平等。 荀子把人性的需要定義為惡就是為了平等, 為了說明人有一種共同的東西需要服從遵守。 所以荀子的人性惡和告子的“食色性也”有很大的交集,都是為了說明人的共同性。

佛家有人生來受苦的說法,和人性惡的說法也有很大的相同之處。但佛家要求忍受,荀子要求進取,告子要求坦然,這點是很大不同的。

毛澤東是很追求人的平等的,他經過幾次試驗以後發現了錯誤,關鍵就在於他沒有發現平等的現實可行性。

譬如說吧,經濟上均等也是一種平等,但是現實不現實呢?可行不可行呢?至少我這一輩子看不到它的現實可行性了。

再譬如說吧,道德麵前一律平等也是一種平等,但是現實不現實呢?曆史告訴我們這很不現實,而且它犧牲了人的進取心, 犧牲了人對自由的追求。

再譬如說吧,上帝麵前一律平等也是一種平等。 這種平等的本質意義就是死亡的平等。但是這種平等在中國是不具有現實意義的,因為中國很多人追求的就是死得好。真要做到赤條條來去無牽掛,那已經是高僧有道之士的境界了。酸文人雖然向往這種境界,但是還非得裝飾一番,說什麽“揮一揮手我來了,揮一揮手我去了”。我來得時候就是因為揮了一下手,結果被接生的醫生斥為異端,搞得我的哥哥姐姐嘲笑了我整個童年和青少年的時代。我奶奶老撇著嘴說:“這個孩子就是淘氣,生下來的時候就沒個安分,我看他胡子白了也沒個大人的穩重相”。--搞得我至今對這個揮一揮手的瀟灑很反感。

真正現實可行的平等就是人性的平等。隻有承認人性惡,我們才可能坐下來談論公平的遊戲規則,才可以防止人性惡失去控製,才可能讓人類的智慧和勞動不是白白浪費在內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