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顯露出財富,政府會不會有一天突然改變稅收政策,重新讓我們補交 稅款?”近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俄羅斯《稅收赦免令》宣布已有月餘,然而俄 羅斯百姓依舊是疑慮重重。
俄《稅收赦免令》指出,從2006年1月1日起至7月1日,俄公民隻要把錢 存入銀行,並向國家交付13%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使自己的任何財產合法化,而 且申報人無需向稅務機關解釋該錢的來曆。
對於百姓的種種困惑,俄財政部部長庫德林表示:“政府實行稅收赦免,是為了 簡化自然人稅收申報手續。政府既不會對申報人進行任何製裁,也不會對資金申報進 行專門核查。”
庫德林指出:“稅收赦免作為《稅法修正案》已經被寫入《俄聯邦稅收法典》。 在《稅收法典修正案》中明確規定,凡公民在稅收赦免期間向稅務機關申報收入,政 府不會對其進行罰款,不追究公民行政、刑事和稅務責任。該《稅法修正案》取消了 原稅法第198條由於逃稅應付刑事責任的條款。”
“稅收赦免政策隻適用於自然人,企業家和商人未必有資格享受這一特權。不過 ,對公司老板有可能會網開一麵。”俄財政部稅務、海關和課稅司副司長伊萬涅耶夫 說。
俄企業家協會主席沙衡指出:“我認為特赦後實行13%的稅率是有問題的。如 果把錢放在國外銀行平均稅率隻有4%,誰還願意把錢拿回俄羅斯按13%來交稅? ”
“轉移資本到國外一般都和逃稅有關。而從前在國外銀行開戶頭要憑俄羅斯中央 銀行的許可,許多人當然就沒有辦法向境外轉移資產。”沙衡強調。
俄民族儲備銀行總裁列別捷夫認為:“雖然政府實行稅收赦免政策,有錢人還是 會覺得,把錢放在國外自己會覺得更安心。政府完全有能力找到任何借口,對你的錢 吹毛求疵。而且公司的透明度越高,越會覺得自己不方便。”
俄羅斯一些政府官員則明確表示:“隻有隱瞞收入的任何來源信息,我們才能夠 睡得安穩。”
“政府的主要目的是想讓大家從國外返還資本,吸引百姓把藏在床墊裏的錢拿來 儲蓄,投入國民經濟。這部分錢少說也有150億美元。但是我們有固定基金,中央 銀行有龐大的儲備,國家還有充足的財政收入,政府為什麽還要這樣做呢?”俄羅斯 鋁業公司副總經理利夫施茨無奈地說。
一位叫瓦洛佳的俄羅斯人向記者抱怨說:“我一生規規矩矩交納所得稅,就是稅 率為35%的時候我也是按規定交。現在國家不問青紅皂白,不管是盜竊來的錢也好 ,藏匿的錢也罷,交13%的稅就可以洗白了。這根本就不公平。”
據俄羅斯中央銀行提供的資料表明,從1998年至今,俄羅斯外流資本已高達 1000多億美元。其中2000年一年外流資金就達248億美元,2003年回 落到了19億美元。進入2005年之後,資金外流的勢頭再次抬頭,僅上半年就有 55億美元被轉往國外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