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有分裂情感障礙,雙相。比一般的躁狂抑鬱症要嚴重些,發病時有精神錯亂。
我第一次發病時我21歲,在父親的安排下我住進了在安徽當塗的一家部隊醫院的精神病房。我對剛開始用的抗精神病藥物不敏感,醫生給我上了十次電休克治療,我失去了一些當時的記憶。對這次住院,我的記憶是模糊的。
病房是與外界隔離的。兩扇鐵門之間是一條長長的走廊,我曾隨病人門走過來走過去打發時光。當時有個年輕的男護士,曾經乘量體溫之機觸摸我胸部敏感部位。我很反感,向女護士匯報過,後來似乎並不沒有得到重視。處於弱勢的精神病人現在是不是還會受到類似的侵犯?
2008年因擔心長子Ryan的語言發育問題加上長期沒有服藥,我又一次發病。在蕪湖的一家精神病醫院住院十幾天。記得他們曾把我綁在病床上,雙手和雙腳都用約束帶綁在床上。我竭力掙紮,感到很恐懼,很痛苦。呼喊護士要求上廁所,沒人理會,被迫小便在身上。那時我並不對任何人造成任何威脅,隻是要求出院,要求給家人打電話,他們就綁我。後來還看到別的病人被綁。病房依然是與外界隔絕,有兩扇上鎖的鐵門。沒有安全門,如果發生火災,病人難以逃生。在廁所常有病人抽煙,造成其他病人被動吸煙,還是火災隱患。病人夥食也極查差。在我出院前,院方給我做了完全沒有必要的腦電圖檢查,費用高昂。
以上可以窺見中國基層精神病院糟糕情況的一斑。
(在美國我沒有發病和住院的經曆,不過我定期隨訪一精神科醫生。)
哈哈,曉嵐,這是你的場子,怎麽反而給我道歉?你沒做錯什麽,當時醫院處理你的個案有失考量,讓你受了很多苦,你現在提及當時的情況有感情起伏是很正常的反應。
我這裏已經是早上了,新的一天又開始了. 借用RYAN的一句話“I can't believe I am still alive!” And it feels good!
讓我們各自保留自己的意見和尊嚴,好嗎?不要讓這個有益的討論淪為街婦的罵戰。謝謝你的參與,讓我對這個領域又有了新的認識。晚安
你應當住貴賓病房,享受女王式待遇。
你的精神科治療故事隻能哄哄一般老百姓,碰上我這種專業人士,馬上漏餡。
不把她保護約束起來,她逃出醫院出問題誰負責?醫院是監護人,要負全責的。病人發病時屬於無行為能力的人,說得不好聽,殺人都不用負責的。她現在說她當時對他人無威脅,那誰知道啊。
“安排母親在電話上聽一下孩子的聲音”,這事她家人都想不起來做,你要求醫生護士記得做?
當然需要根據每個病人實際情況處理。醫院的醫生護士都很辛苦,醫護人員的人身安全是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保障。對有破壞性的病人,強硬管製是必要的,但對博主這樣思維邏輯清晰又沒有狂躁傾向的病人,不能隻圖省事,不顧病人感受,一味打壓,這對病人康複沒有好處。
如果當時院方耐心解釋為什麽不能出院,或者安排母親在電話上聽一下孩子的聲音,也許就能緩解當時病人的焦慮。用約束帶,電擊當然省事,但是不是有這個必要?尤其博主不是狂躁型。
說起人文關懷和尊重,國外的精神病院是丁是丁卯是卯的。護士身上帶著感應器,病人靠近些馬上響警報。哪象國內的精神病院,醫生護士,尤其是護士,挨病人打罵是家常便飯。我們病房裏有一件美式帆布長袖衣,防止病人傷人自傷的,從未使用過。醫生說病人穿著會很難受,又硬又熱,不透氣。可在一部美國的精神病紀錄片裏,我看到過病人穿著這種衣服。
所以,即使你當時打通了電話,你的家人也很難來醫院簽字接你回去?
每個人都有尊嚴,其中也包括精神有障礙的朋友。在醫務界對手術全麻無自主意識的病人也要尊重,何況博主當時的意識是清醒的,要求結小便。人都需要溫情,精神障礙的朋友往往經曆坎坷,更需要加倍的關愛。國內的醫療機構在人本位和人文關愛這方麵確實有待提高。
我們病房當年每天都有一些病人從早到晚不停地敲醫生護士辦公室的門,“醫生,我要出院”、“醫生,我要打電話,我要回家”,這些都是還沒治療好的病人,不可能出院的;出院要家屬或單位簽字的,哪是病人說了算的。
等病人治好了,家屬不願領人的也有的是。我們每年春節送病人回家過年,家屬和居委會的人都逃得無影無蹤,我們隻好把病人又帶回病房。
你的家人不了解你在醫院的情況?該打屁股。醫院每周讓家屬至少探視兩次,你的治療情況他們不知道?
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麽你的家人不來接你回家去給小兒子過周歲生日?他們會忘記這麽重要的日子嗎?!如果他們來接你,醫院肯定放行的。可惜,事實是:他們不想你回家。所以你在病房糾纏打電話要被保護帶保護起來。
我從未對精神病有過研究,但發現很多人,某時某刻,多多少少,都會有超常的精神狀況。你覺得在你第一次得病的時候,如果你有愛你的母親,或是有一個可以交流內心的親人在身邊,幫你渡過青春期,是不是有更大的可能避免這個病的發生呢?還是說和這些沒有多少關係。
我不是在追究責任,而是想知道人的因素在這種病人身上會有多大的作用。
謝謝你的勇敢分享。祝好!
美國的精神病院曾經也非常糟糕。濫用職權和醫療手段的事很多。以前有一部很有名的奧斯卡獲獎影片“飛躍瘋人院”(One flew over cockoo's nest) 就是講的精神病院的殘酷。類似的影片還有“弗蘭西斯” (Francis), "Shutter Island" 也是。 當然,真是的和電影中的有多少區別,大概也隻有經曆內情的人才知道。
我姐姐很(在中國)早被診斷成精神分裂症,但我認為她隻不過是嚴重的猶豫症而已。但她會比較暴力。在北京協和醫院住過半年,一次被懲罰用了電針(就是電刑,專用於折磨病人的)。我聽說後都快氣瘋了。這個世界本來就黑暗,精神病院就更是如此了。
但是我想問一個相關問題:我親戚的孩子因為狂吃減肥藥,後來得了妄想症,但沒有住院,隻在家裏休學2個月。當時她在班裏大喊大叫,也是大三的學生。後來吃藥得到控製了,也已經上班了。那麽,這樣的女孩,將來結婚也是有精神病的遺傳可能嗎?她戀愛時是不是也要坦誠這段曆史?這算不算精神病呀?謝謝。
隻是覺得有病在身,孩子那麽小,應該格外小心,別讓自己遭到傷害和刺激。
上保護帶時要留有一定的空隙,既不能讓病人輕易掙脫又不能勒傷血管,挺有講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