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大多數打工人來說,賣掉公司股票換成指數基金,放棄的是暴富的可能,換來的是不會“工作和積蓄一起歸零”。這筆交換值不值,取決於你是誰、能承受什麽,而不取決於事後哪隻股票漲得多。
一場飯桌上的爭論
一位家長說:女兒在大廠工作,每次股票到手就賣掉買 VOO(追蹤標普500的指數基金)。如果當初不賣,她的賬麵財富會比現在多得多。近十年的大廠工程師,尤其是英偉達的,都是活生生的例子。所以定投指數未必是最好的選擇。另一位立刻反駁:千萬別這麽想。如果你的孩子當年在雅虎,你會很慶幸她買了 VOO。
兩個人說的都是事實。分歧在於:一個在看結果,一個在看決策。
正方說得對的地方:指數不是“最優解”
指數基金從來不承諾最高回報,它承諾的是市場平均回報。隻要你恰好在一家大贏家公司,持有公司股票就會大幅跑贏指數。過去十年,英偉達的漲幅以百倍計,同期標普500大約翻了兩三倍(均為粗略數字)。差距是真實的,這位家長的遺憾也是真實的。所以“定投指數一定最好”這句話是錯的。更準確的說法是:指數是在你不知道誰會贏的時候,最不容易出大錯的選擇。
問題在於,“不賣就好了”是站在今天往回看。當年做決定的時候,沒有人知道英偉達會是英偉達。
反方的三個論據
一、幸存者偏差。 我們記得英偉達,是因為它贏了。同一個時代的“大廠”還有雅虎:2000年初股價見頂,一年多後跌去九成以上,核心業務最終在2017年以約45億美元賣給了VERIZON。再往前還有北電、朗訊、黑莓。當年在這些公司拿股票的工程師,同樣聰明,同樣相信自己的公司。學術研究也支持這一點。金融學者 Hendrik Bessembinder 研究了1926年以來的美國股票,發現全部超額財富由大約4%的股票創造,超過一半的個股長期回報還不如短期國債。隨便挑一家公司,大概率是跑輸指數的。
二、雙重風險。 員工的工資、獎金、職業前景已經押在公司身上了。再把積蓄也放進公司股票,等於同一個籃子放了兩次雞蛋。公司出事時,裁員和股價暴跌往往同時發生:你最需要用錢的時候,正是股票最不值錢的時候。
三、安然的教訓。 安然2001年破產前,員工退休賬戶(401k)裏約六成資產是安然股票。股價從約90美元跌到不足1美元,數千人同時失去工作和退休金。2008年的雷曼兄弟也是如此,員工持有公司相當大比例的股份,一夜清零。
這三點合起來就是反方的核心:賣股票買指數,規避的是“全盤皆輸”。
換個問法,事情會清楚很多
假設公司今天發給你的不是股票,而是等值的現金。你會拿這筆現金全部買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嗎?大多數人的回答是不會。但“股票到手後不賣”和“拿現金買公司股票”在經濟上是同一件事。在美國、英國等多數地方,限製性股票(RSU)在歸屬當天就按市價計入工資收入並繳稅,歸屬後立刻賣出幾乎沒有額外的資本利得稅。繼續持有,就是你主動選擇用稅後收入買了這隻股票。
人們之所以覺得兩者不同,是因為“賣掉”感覺像放棄,“不動”感覺像什麽都沒做。這是心理上的錯覺,不是財務上的區別。
這也說明,那位女兒的做法是一個好決策,隻是遇上了一個讓她少賺的結果。好決策和好結果是兩回事:買彩票中獎的人結果很好,決策並不好。
不必非此即彼
“全賣”和“全留”之間有很大的空間。常見的折中做法有:- 設一個上限。 理財規劃中常見的經驗說法是,單一公司股票不超過可投資資產的10%左右,超出部分賣出。具體比例因人而異。
- 賣大部分,留一小部分。 留下的那部分滿足“萬一它是下一個英偉達”的念想,數額以虧光也不影響生活為準。
- 按規則賣,不憑感覺賣。 每次歸屬就按固定比例處理,避免在股價高時舍不得、低時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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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 |
傾向多賣 |
可以多留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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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票占淨資產比例 |
很高 |
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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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其他收入來源 |
隻有這一份工資 |
配偶在不同行業、有其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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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用錢計劃 |
買房、子女教育在即 |
多年內用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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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歸屬的股票 |
還有很多(已是隱性押注) |
很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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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波動的承受力 |
跌一半會睡不著 |
跌一半仍能安心持有 |
各國稅務規則、公司的交易窗口期和內幕交易限製各不相同,具體操作前需要自行確認。
結語:這是一個關於後悔的選擇
兩種做法對應兩種可能的後悔。賣了,可能後悔少賺了幾套房子,幾個米。不賣,可能後悔工作和積蓄一起沒了。前一種後悔讓人不甘心,後一種後悔會改變人生軌跡。對大多數非創業者,賣掉換指數是把最壞的結局排除在外,避免了黑天鵝,代價是放棄最好的結局。對創業者和真正有信念的人,持有是一場清醒的豪賭。
那位女兒沒有成為英偉達富豪,但她也永遠不會成為安然的員工。至於哪種選擇更好,取決於各人的處境和承受力,旁人確實很難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