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少將劉振球曾被開除黨籍
55年少將劉振球在1940年1月因工作消極,生活腐化,私吞公款等錯誤,被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開除黨籍。
下麵是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的決定,因圖片字跡不清,特把決定文字摘抄如下,以便大家閱讀:
關於開除劉振球黨籍的決定
劉振球原在××支隊任政治委員,對工作不負責任,採取消極態度。幾個月不開會,一無工作佈置,二無工作檢討,放棄領導責任,全憑下級自發的努力。對待幹部不是用幫助與友愛的態度,而是動口責罵,以簡單的命令方式行事,專門責備旁人,不反省自己,從個人感情出發,從幹部對於他自己向背的態度出發,不依正確原則,胡亂的提拔幹部與胡亂的打擊幹部,造成幹部中極大的不安,要求調動工作, 離開他的領導, 使個別不開明的份子在劉振球惡劣領導的促使下被迫逃跑, 使X能的消極的、甚至政治不堅定的份子(占)了領導工作。而對於上級則採取極端輕視和不尊重的態度, 經常拖延和抗拒上級命令和指示, 所有這一切造成了部隊工作上的重大損失。更嚴重的是劉振球個人生活極端腐化, 經常拿公款購買私人奢侈品, 幾個月中, 此類用費在三百元左右, 又將公款二百四十元私吞。在劉振球錯誤發展過程中, 黨盡了一切努力挽救他, 曾經多次教育、勸告、批評、鬥爭, 而劉振球毫不反省, 以致最後墮落到破壞黨紀, 破壞軍紀, 破壞革命利益的道路上去。與山西某些反動份子秘密來往, 並在黨的最後一次教育之後, 聲言要另找出路。黨務委員會為著鞏固黨, 嚴格黨的紀律,特開除劉振球的黨籍,交法X處理, 並公佈這一決定, 責成各級深入的傳達和討論之。
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
一月八日
劉振球在1943年恢複了黨籍重新當官了,後在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行政八級。
下麵是其履曆資料:





55年少將劉振球曾被開除黨籍
毛囡 (2026-08-12 11:28:04) 評論 (2)55年少將劉振球曾被開除黨籍
55年少將劉振球在1940年1月因工作消極,生活腐化,私吞公款等錯誤,被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開除黨籍。
下麵是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的決定,因圖片字跡不清,特把決定文字摘抄如下,以便大家閱讀:
關於開除劉振球黨籍的決定
劉振球原在××支隊任政治委員,對工作不負責任,採取消極態度。幾個月不開會,一無工作佈置,二無工作檢討,放棄領導責任,全憑下級自發的努力。對待幹部不是用幫助與友愛的態度,而是動口責罵,以簡單的命令方式行事,專門責備旁人,不反省自己,從個人感情出發,從幹部對於他自己向背的態度出發,不依正確原則,胡亂的提拔幹部與胡亂的打擊幹部,造成幹部中極大的不安,要求調動工作, 離開他的領導, 使個別不開明的份子在劉振球惡劣領導的促使下被迫逃跑, 使X能的消極的、甚至政治不堅定的份子(占)了領導工作。而對於上級則採取極端輕視和不尊重的態度, 經常拖延和抗拒上級命令和指示, 所有這一切造成了部隊工作上的重大損失。更嚴重的是劉振球個人生活極端腐化, 經常拿公款購買私人奢侈品, 幾個月中, 此類用費在三百元左右, 又將公款二百四十元私吞。在劉振球錯誤發展過程中, 黨盡了一切努力挽救他, 曾經多次教育、勸告、批評、鬥爭, 而劉振球毫不反省, 以致最後墮落到破壞黨紀, 破壞軍紀, 破壞革命利益的道路上去。與山西某些反動份子秘密來往, 並在黨的最後一次教育之後, 聲言要另找出路。黨務委員會為著鞏固黨, 嚴格黨的紀律,特開除劉振球的黨籍,交法X處理, 並公佈這一決定, 責成各級深入的傳達和討論之。
總政治部黨務委員會
一月八日
劉振球在1943年恢複了黨籍重新當官了,後在1955年被授予少將軍銜,行政八級。
下麵是其履曆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