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美國曆史和當今社會問題 2: 我們的移民經曆與非裔美國人的公民權利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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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七十年代中國開始實行改革開放,國門打開,一批又一批的學生、學者及海外僑胞的親屬等陸陸續續地來到了美國。雖然基本上每人都有一部奮鬥史,受苦受累,但我們的經曆相對與華人前輩和其它有色族裔有天埌之別。當我們這一代來到美國這塊陌生的土地上時,大學的大門向我們敞開,不僅錄取,而且我們中的不少得到資助,能與白人同上一所學校。在日常生活中,我們能與白人並排乘坐公共汽車,火車、飛機;同上一飯店、醫院、廁所; 同喝一水壇,同住一區域等。我們從學生身分到綠卡,公民,工作,及工作後貸款,買房;從撫養子女到結交朋友;從初到美國時的一貧如洗,到很快實現了美國夢,都沒有遇到過大的阻礙和千難萬險。

以前,我認為所有這些是正常的,因為美國是移民國家,社會給努力奮鬥的人們提供了條件。我從未問過自己:美國社會一直是這樣公平的嗎?有色族裔移民隻要努力就一定能得到平等、公正待遇嗎?

最近通過學習美國曆史才知:美國社會並非一直如此!

有色族裔移民不是隻要努力就一定能得到平等、公正待遇!

在美國建國後近二百年的曆史期間,不僅是華裔,其他有色人種,特別是非裔美國人不能與白人一樣平等地享受做人的基本權利,如上學、就業選舉、購房居住等。自

1875年的《排華法案》以來,美國從製度,

法律上一直阻止華裔移民,歸化,直到1945年才允許部分華裔歸化為公民,但仍不能購置房屋財產,更沒有投票選舉權。

我們相對順利的移民經曆,誠然與我們個人的努力分不開,但如果沒有1960年代製定的三個立法,我們的移民經曆就會與華人先輩和其他有色族裔一樣心酸,苦難深重。

1)1964年《民權法案》(Civil Rights Act of 1964)

2)1965年《投票權法》(Voting Rights of 1965)

3)1968年《公平住房法》(The Fair Housing Act)

正是以上三個裏程碑的法案從製度上、法律上結束了有色人種不能與白人共同生活,共享社會福利與資源的不合理狀態,結束了對有色人種的種族隔離,歧視性就業,不公平投票權,和住房限製。

這三個前所未有的法案是如何產生的呢?

它們是非裔美國人爭取解除種族隔離,反對歧視,爭取公平對待長期抗爭的結果,特別是1954-1968年間,長達14年之久的公民權利運動(The Civil Right Movement)。

那是一段特殊的曆史時期,一件又一件觸目驚心的隔離,歧視,虐待非裔美國人的事件屢屢發生。成千上萬的以非裔民眾為主(也有白人與其他有色族裔)無所畏懼,由自發到有組織地進行了的無數次的抗議、靜坐、集會、示威遊行等。這期間有打咂搶,有騷亂,但是,以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Jr.)為首的民權運動領袖們堅持發動了一場又一場主要以非暴力形式的對抗。如在實行種族隔離的公場所前靜坐抗議(午餐櫃台、公園、長椅、圖書館、劇院、博物館),單膝下跪等。一次又一次地遊行,示威,集會,要求與白人平等。



要求是強烈的,但抵製,反對解除種族隔離也是異常激烈。看下麵的標語牌上寫的是什麽?“Race Mixing is Communism", "Stop the Race Mixing".



無數次,他們麵對警察的鎮壓、驅散、吹淚彈、棒打、逮捕,坐牢,釋放,然而他們不屈不饒,再集會,再示威,再逮捕,如此長達十幾年。

直到1963年,25萬以非裔為主的美國人從全美各地向華盛頓聚集,為工作、自由、平等、權利和平示威。





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博士發表了著名的“我有一個夢想”終止種族主義的演講。



他的聲音震耳欲聾,在美國大地上空經久不衰:“我夢想有一天,這個國家會站立起來,真正實現其信條的真諦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他的呐喊代表了有色族裔的心聲,喚醒了大多數美國民眾。民權運動的第一個法案在參議院經過了長達54天的辯論後,終於1964年2月10日由約翰遜(Lyndon Johnson)總統簽署,生效。



在非裔美國人民爭取公民權利的激烈抗爭中,當時的最高法院、總統們(Dwight D. Eisenhower,John. F.Kennedy,和 Lyndon Johnson)態度明確地支持公民權利運動這一曆史潮流,教育公眾,團結一致,解除種族隔離。從以幾個民權運動裏程碑事件中,你可看到這點。

-19545月17日,以第14任首席大法官(Chief JusticeEarl Warren為首的美國最高法院一致裁定: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中原告(Virginia非裔學生)起訴公立學校進行種族隔離違憲成立。



首席大法官沃倫在其撰寫的多數意見書指出:“公立學校對白人與黑人兒童的種族隔離對有色人種兒童產生了有害的影響。當這種製裁以法律形式出現時影響更大;種族隔離政策常常表示黑人種族是劣等的。”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具重大裏程碑的裁決,它為解除種族隔離鋪平了道路,極大地促進了

1960年代民權運動的興起與發展,並成為以後同類型案裁決的典範。

 -1957年阿肯色州九名非裔美國學生(Little Rock Nine)要求升入整合學校時,小石城出現了危機。阿肯色州長在9月4日召集國民警衛隊,令其阻止這些學生進入Little Rock Cental High Schoool艾森豪威爾(Dwight D. Eisenhower)總統決心執行地區法院的判決,發出Executive order,幹預當時受州長命令的州國民警衛隊,將101空降師開進小石城(夠激烈的吧!),命令軍隊護送九名學生到當地高中上學。



-1963年春夏之際,白人與非裔美國民眾間的對抗、暴力衝突更加白熱化。數百座城市被混亂的抗議示威所震蕩,有的甚至在北方。

6月11日,Alabama州長George Wallace以堵校門的方式試圖阻止University of Alabama的整合。在這嚴重危機時刻,肯尼迪(John. F.Kennedy)總統派出軍隊,將州長華萊士頂了出去,保證了兩位非裔學生能夠順利入學。

當晚,肯尼迪總統從白宮發表了曆史性的題為“向美國人民匯報公民權利Report to the American People on Civil Rights)講話。



他明確地指出,

美國是由來自許多國家 和背景的移民創立的。 它的建國原則基於所有人人平等。 前不滿情緒高漲威脅到了公共安全。”“當某一種族的權利受到威脅時,每一種族的權利都會減少。

他呼籲,“ 公民權利是道德事業,所有人都必須為此做出貢獻,這一點與《美國憲法》一樣明確”。

他承諾,將更加堅定必支持公民權利。希望國會能通過他5月19日向國會遞交的《民權法案》草案。

-1965年非裔美國人為爭取公平投票權的鬥爭更為血腥。

1965年1月至3月間月馬丁·路德·金領導了多次示威遊行,要求取消種種障礙非裔美國人與其他有色族裔投票選舉的規定:必須通過文字考試,交投票稅(poll tax),及有一定的房屋財產等。

3月7日,約600多示威者在John Lewis(下麵照片穿灰色大衣,注意他們的手都放在大衣口袋裏)等帶領下從Selma到Montgomery步行54英裏(87公裏)。遊行隻走了6個街口,到達埃德蒙·佩特斯橋時,當時的州長集結了各種警力,騎馬在那裏等待。警察圍堵了手無寸鐵,毫無反抗能力的遊行民眾,發出催淚彈,毒打,驅散人群,Lewis被打暈(下照片2,前麵跪著被打者),不少被逮捕,還有幾十名示威者被送進了醫院。製造了美國曆史上的“血腥周日。(Bloody Sunday).





 “血腥周日後的第八天,約翰遜總統發表了旗幟鮮明的電視演講。他旗幟鮮明地疾呼沒有黑人問題。沒有南方問題。沒有北方問題。 隻有一個美國問題,他們的原因也必須是我們的原因。因為不僅是黑人,而且實際上是我們所有人,必須克服偏執和不公正的殘酷遺產。我們將克服。

他指出,即便我們通過了法案(1964民權法案),戰鬥並沒有停止。Selma發生的事情不過是更大運動的冰山一角,它觸及了美國各個州、各個部門。它是非裔美國人為確保他們能夠平等地生活中而做出的努力。他們的事業也必須是我們的事業。因為這不隻是非裔美國人,事實上這關係到我們所有人,我們都必須戰勝偏執和不公的劣根。而我們必將得勝。” 

最終,約翰遜簽署了民權運動的第二個法案,1965年的《投票權法》,使有色族裔從法律上爭取到了平等的投票權。

-19661967,國會定期審議了《公平住房法案》。此草案提出禁止在買賣,出租和租賃方麵的歧視。根據種族,宗教,國籍,性別,(以及經修訂的)殘障和家庭狀況提供住房資金。此法案每次都經過冗長辯論,但均未能獲得足夠的多數通過。

1968再次在4月遞交法案時,時遇馬丁·路德·金遇刺,年僅39歲。美國各地爆發了自內戰以來最大的騷亂。這舉國上下的悲劇之刻,

約翰遜總統敦促國會迅速地批準了民權運動的第三個法案。

毫無疑問,我們這代移民受益於上世紀以非裔美國人為主的民權運動及其法律成果。

然而,如今2020年的美國,種族矛盾仍然激烈,好象又回到那令人心揪的,上世紀六十年代民權運動時代:無辜非裔美國人被濫殺,民眾群情激昂抗議,憤怒失控,族群對立,但,但如今卻沒有了旗幟鮮明地主持正義,領導民眾治愈創傷的總統。

我們這代移民,既然選擇了在美國土地上安居,我們就應讓“人人生而平等”的信念紮在心中,根深蒂固;我們就應記住和實踐

公民權利是道德事業,所有人都必須為此做出貢獻這一準則。

2020大選在即,我們這代移民應將自己神聖的一票投給信仰不分膚色,人人平等,和支持,保障公民權利的總統候選人。

附:本文所有照片,與多數資料來自網上。

推薦閱讀書籍:

-To Kill A Mocking Bird. 1960. Harper Lee.  Grand Central Publishing, New York, Boston

-One Person, No Vote How Voter Suppression Is Destroying Our Democracy. 2018. Bloomsbury Publishing Inc., New York.

-So you want to talk about race. 2019. Ijecoma Oluo. Seal Press, New York.

-A Peopel's His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2003. Howard Zinn.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 New York.

本係列博文:

 1了解美國曆史和當今社會問題

 1:初探華人先輩受排擠、歧視、淩辱、屠殺的殘酷經曆

https://blog.wenxuecity.com/myblog/73542/202008/11024.html

愛生活情趣(旅遊,植物,野生生物…)更多的請看我的博客http://blog.wenxuecity.com/myoverview/73542/

向東之東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匡吉' 的評論 : 說你是在放屁一點不為過。你口口聲聲說的“覺悟了的白人”,就是現在被你們罵的最狠的,你們口中的白左。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wyhz9311' 的評論 : 謝謝你的留言和信息。一定要看。
wyhz9311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渝美元然' 的評論 : 建議作者看一下黑人學者 Thomas Sowell, Colman Hughes 等的觀點。本人在美國生活二十多年,通過學校、工作單位、社會交往等認識過一些黑人朋友,其中不乏非常理性,非常有智慧的人。他們的觀點和上麵兩位學者相近。
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daNMXer2UQ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Ivf9jrXGAY

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sV5qU6e-YY

1和2是Thomas Sowell的訪談,3是采訪Colman Hughes。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ahhhh' 的評論 : 謝謝來訪留言。隻是不明白為什麽Black Life Matter推動的是特權?黑人有特權了嗎?我認為推動的是生命的平等,生存的平等,法律待遇的平等。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l 回複 '我住長江邊' 的評論 : 謝謝來訪留言。對,光靠黑人,及有色種族的努力是不夠的。這也是為什麽我在文章中特別提出最高法院與當時的幾位總統對解除種族隔離的支持和努力。
我住長江邊 發表評論於
比較同意“匡吉”網友的評論,有理有據,邏輯性強。外因的確是通過內因而起作用。黑人的確是為反對種族歧視起了重大的貢獻,從來加強了有覺悟白人的力量,進而達到了今天社會相對平等的重大進步。沒有白人的支持,光靠黑人是不夠的。我們要感謝包括白人黑人在內的所有前人的貢獻,而不能隻談黑人的貢獻。華人在這過程中也起了一些作用。由於中國在二戰中的重要貢獻,華人不得移民的歧視法被一舉廢除了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匡吉' 的評論 : 謝謝闡述你的見解
匡吉 發表評論於
被統治者的訴求,反抗最多隻能使統治者了解問題的存在,在統治者有能力決定聽與不聽的情形下,統治者選擇聽還是不聽完全取決於統治者的覺悟。當然被統治者有能力起來推翻統治者的話,那是另一回事。
匡吉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渝美元然' 的評論 : 說白了,歸根結底就是白人的覺悟,雖然不少人不承認,或不願意承認。在國家機器,軍隊警察都掌握在白人手中時,沒有白人的覺悟,黑人,有色人種再怎麽反抗,爭取都是沒什麽用的。就如現在的中國,許多人呼籲政治民主言論自由,但沒有共產黨自己的覺悟,出一個類似戈爾巴喬夫,蔣經國式的人物,都是沒用的,不信你到國內反抗一個試試?美國南北戰爭前,黑奴還沒有平等的意識,沒聽說有什麽反抗基本是逆來順受,正是覺悟的白人,對還沒有覺悟的白人發起了南北戰爭,才解放了黑奴。正是大部分美國白人覺悟了,目前的美國社會才不是白人至上,白人主權!
keke06 發表評論於
https://www.heritage.org/progressivism/commentary/blm-co-founder-and-pro-communist-china-group-are-partnering-heres-why?fbclid=IwAR18uAnZOrzSDmGEBwwhsTeYTLS86tvZEfgeoHvt_YzAKZWBjurp4_65xj4
keke06 發表評論於
"看看如今美國華人,尤其是第一代,對於BLM運動的看法(不是說非要你像當年陳果仁事件時黑人那樣參加),很是讓人感到遺憾。說背叛太過言重,但說不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極端自私,是不為過的。"此評作者本人好像並沒有看清BLM的實質,而且給人扣得帽子有點大,見識之短有點像之前某藤校的小女生。
我心依舊2008 發表評論於
好文,了解美國的平權曆史,才能在如今美左右之爭中有自己的觀點,海外華人如今能在新移民的國家裏有平等權而非二等公民,應該感幾十年前以馬丁.路德.金為首的黑人民權領袖,包括美,加,澳,歐洲的海外華人,這股人生而平等的理念,當年席卷全球。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匡吉' 的評論 : 謝謝來訪與留言,但真不敢苟同你的“外因內因”觀點。照你的觀點,奴隸解放,解除種族族隔離等都是白人的功勞?那這個社會還是白人至上,白人主權,要黑人與其他種族怎樣就怎樣?用你的觀點怎樣解釋美國南北戰爭?
ahniu 發表評論於
投票反對civil rights 的絕大都是民主黨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iask' 的評論 : 謝謝留言,雖然不敢苟同。讚成“westshore”的提議,華裔移民應去參觀舊金山外天使島移民紀念館,同時我們第一代移民應學習美國社會與法律進程曆史,了解現有的怎麽來的?怎樣對待現有社會問題?
雖然民權三個重要法案已通過半個多世紀,今天的非裔美國人仍在爭取其最基本的權利:生命安全,爭取不被無辜濫殺。
渝美元然 發表評論於
回複 'westshore' 的評論 : 謝謝留言!非常讚同你的觀點。
是的,“ 任何華裔移民,不論第幾代,都應該去舊金山外的天使島移民紀念館參觀一次,否則不能說了解美國。 ”
應該了解美國社會的移民史,社會、法律進程史,才能對現況有一客觀、清醒的認識。
westshore 發表評論於
任何華裔移民,不論第幾代,都應該去舊金山外的天使島移民紀念館參觀一次,否則不能說了解美國。
與紐約的愛麗絲島類似,這裏也曾經是新移民進入美國的第一站,但主要是針對亞洲和荷蘭移民(在夏威夷生活大量荷蘭窮人),紀念館的核心部分是關於華人,因為在當時是被區別對待的,而為什麽會與同是亞裔的日本人區別對待,也解釋的很清楚,因為不敢惹日本政府,為什麽不敢惹也解釋的很清楚。
很多人要被關一年半才能最終進入美國,從類似集中營的房間牆上刻的詩詞來看,不乏有文化的人。
看過以後,你才會意識到identity這個概念對於任何美國人或者移民的意義,才能理解為什麽美國小學裏重視heritage的概念。
否則很容易形成邊緣人意識而不自知。
華人客觀上是民權運動的受益者,包括80年代發生的陳果仁事件,黑人民權領袖也是直接參與抗議支持華人訴求。
看看如今美國華人,尤其是第一代,對於BLM運動的看法(不是說非要你像當年陳果仁事件時黑人那樣參加),很是讓人感到遺憾。說背叛太過言重,但說不願意承擔社會責任,極端自私,是不為過的。
iask 發表評論於
問題是當年黑人爭取的是應有的權利, 今天已經變成爭取特權,加州民主黨要給每位黑人因曆史原因賠償35萬竟然在州議會通過,這是何其荒謬,特別是考慮到加州從來不曾實施黑奴製度。 另一方麵華人如今正在遭遇來自民主黨的不公正待遇,最臭名遠揚的就是SCA5明確提出按種族實施大學入學,工作招聘的限製。現在誰在搞反向歧視+種族主義一目了然。美國大學普遍事實上歧視亞裔,限製其教育權。加上亞裔細分法,等於官方建立了一條亞裔教育歧視法。所以華人到了今天如果還在認為民主黨是維護華人利益的那真是隻接受字麵上的宣傳,沒過大腦。
匡吉 發表評論於
外因是變化的條件,內因是變化的根據,不要搞錯了,平權法案固然是有黑人們鬥爭的因素,但歸根結底還是白人的覺悟。就如解放黑奴歸根結底是白人的覺悟一樣。若無白人的覺悟,憑黑人再怎麽抗爭人,都是爭不到平權法律的。類似的情形還有,有人老嘲笑美國在越南打敗了,在阿富汗也打不贏,真是紙老虎,這其實不是美軍不行,而是美國人變得文明進步,再也不會像古代一樣濫殺無辜了,否則美軍原子彈一上,憑你多少越南,阿富汗都招架不住的。
randomspot 發表評論於
謝謝分享曆史。
dong140 發表評論於
謝謝分享歷史。
ahhhh 發表評論於
?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推動的是種族平等,華人是收益者。
今天的BLM運動,推動的是種族特權,華人是受害者。
想不開1 發表評論於
2020大選在即,我們這代移民應將自己神聖的一票投給信仰不分膚色,人人平等,和支持,保障公民權利的總統候選人。

說得好。但是關鍵是誰在和“信仰不分膚色,人人平等,和支持,保障公民權利”背道而馳呢?
voiceofme 發表評論於
謝謝這段寶貴的曆史回顧。

“1965年非裔美國人為爭取公平投票權的鬥爭更為血腥。1965年1月至3月間月馬丁·路德·金領導了多次示威遊行,要求取消種種障礙非裔美國人與其他有色族裔投票選舉的規定:必須通過文字考試,交投票稅(poll tax), 及有一定的房屋財產等。”

1965年的Voting right act, 華人是直接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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