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文學與作家的故鄉

“籠天地於形內,挫萬物於筆端”,選載作者論著章節和新論新譯
打印 (被閱讀 次)

經典文學與作家的故鄉

作者:傅正明
 
 

 

 

 

在經典文學作品中,不難發現一個常見的現象:作家與他們的故鄉有密切的血緣關係。故鄉是一個人的誕生地,是嬰幼的搖籃,是哺育童年和青春幻想的一方熱土,是一個人今後無論走到哪裡都難以忘懷的心理地圖的中心。

貧窮的故鄉,作家的搖籃

在諾貝爾桂冠作家中,葡萄牙作家薩拉馬戈在獲獎演說中對他的故鄉的描繪,感人至深。他於1922年生於裏斯本北部桑塔熱(Santarém)自治區一個名叫阿辛哈加(Azinhaga)的村莊。那時的葡萄牙,雖然有對外的殖民擴張,卻因貧窮而被貶稱為「歐洲的農村」。薩拉馬戈的獲獎演說題為《我怎樣拜師當作家學徒》,他這樣描繪故鄉和對他一生影響深刻的祖父:

「淩晨四點,當新的一天照常從法蘭西來到這片土地時,他就起床到田野去,把六頭牲豬趕到牧場。養活他們夫妻就是靠這幾頭肥豬。我的祖父祖母就是生活在這種貧困狀況中。小豬斷奶之後,就被賣給我們裏巴特荷省的阿辛哈加村莊的鄰居們。……當冬夜的凜冽凍結了室內的水缸,他們便到豬圈裏,把最稚嫩的豬崽抱到自己床上。在粗布毯子下,用自己的體溫將凍僵的小生命從死亡邊緣救活。……我曾多次幫助我祖父傑羅尼墨幹豬官的活,我常在屋子附近的菜園裏鋤地劈柴,推動水泵的大鐵輪。我從社區的水井裏抽水,擔水。多少個黎明,祖母帶著我偷偷躲開守衛莊稼地的人,扛著犁耙,拿著麻袋和繩子,去田裏撿稻草,把那些殘留散落的稻草撿回來墊豬圈。」

這個從小打赤腳直到十四歲才第一次穿上鞋子的豬官,後來成為大作家,首先得感謝他的祖父。祖父雖然是文盲,卻是村裏的故事大王,是童年薩拉馬戈心目中「世界上一切知識的老師傅」。村莊的一棵無花果樹下,農閒時總是圍坐著一群聽故事的村民。在棵樹成了薩拉馬戈故鄉的地標。

赤貧的童年體驗,使薩拉馬戈傾向左翼,加入葡萄牙共產黨。但是,在七十年代葡萄牙從專製政體向民主政體的轉型過程中,他疏遠了謀求一黨獨大的共產黨。九十年代,無神論者薩拉馬戈,在奉天主教為正統的葡萄牙出版小說《耶穌基督的福音》之後,因「瀆神」導致官方的審查幹預。一氣之下,作家離開故鄉,移居西班牙的一個小島,直到2010年逝世,遺體被迎回葡萄牙。

童年的體驗,記憶的寶庫

佛洛伊德看重一個人的童年時期,除了小時候可能有的貧困之外,還因為這是培育男孩的「俄狄甫斯情結」,即形成戀母反父傾向(女孩同樣有相反的傾向)的發展時期。因此,故鄉一方麵有溫馨的慈母的懷抱,另一方麵又有嚴父的「閹割恐懼」的威脅。

把精神分析的家庭視野拓寬到社會領域,我們就不難發現:作為父權延伸的霸道的王者或元首,往往給國人的故鄉罩上陰影。這就自然地成為一個人離鄉背井尋找光明和發展的一種強大驅力。假如他或她走上文學道路,刻骨銘心的童年體驗,悲歡交織的故鄉情景,就會成為記憶和想像的寶貴資源。這一點,正如德國作家格拉斯在諾獎獲獎演說中所說的那樣:他有一種失落的鄉愁。「一種類似的失落感給其他作家提供了魂牽夢繞的題材的溫床。在多年前我與薩爾曼.拉什迪的一次談話中,我們一致認為,失去的但澤對我來說,就像他失去了的孟買一樣,既是源泉又是垃圾坑,既是傷心別離地又是地球之臍。那種狂妄自大,那種濫殺無辜的場麵,在每一種文學的心臟部位都可以見到。對於能夠發現一切艱難險阻的故事來說,它是存在的條件。」

但澤,即二戰後由波蘭接管的格但斯克市,這個一度繁榮戰略要衝,在希特勒的鐵蹄之下遍體鱗傷。格拉斯的小說「但澤三部曲」,即《鐵皮鼓》、《貓與鼠》和《狗年頭》,是描繪荒誕的德國社會生活的歷史卷軸。那個侏儒奧斯卡,是抗衡元首的小鼓手,有格拉斯自身的影子。

如果我們在諾獎作家中尋找類似的例子,很容易列出一長串名單和孕育作家的歷史文化名城或不出名的山窩水隈:索爾仁尼琴和他的北高加索的基斯洛沃茨克,布羅茨基和他的聖彼德堡,自我放逐的波蘭詩人米沃什和他的維爾諾(Wilno/Vilnius)一帶蔥翠的山穀,生於羅馬尼亞的德國作家赫塔.米勒和她的中歐巴納特(Banat)地區的尼特基多夫(Nitzkydorf),奧斯維辛的倖存者凱爾泰斯和他的布達佩斯,土耳其作家帕慕克和他的伊斯坦布爾……

他們離鄉背井,可能少小離家老大回,也可能風帆一去不復還。用布羅茨基的比喻來說,詩人流亡,走的往往是難於回歸的「單行道」。在他的〈佛羅倫斯的十二月〉一詩中,夢中的聖彼德堡,「那裡始終是唇與唇初次碰觸的地方,/或筆與紙以真誠的灼熱相貼的地方。」

小故鄉,大世界

從上述作家的作品來看,他們筆下的故鄉,往往超越了狹隘的地理概念。秘魯作家略薩在獲獎演說中,興致勃勃談到他七十年後記憶猶新的誕生地,他說:「阿雷基帕(Arequipa)對我來說就是秘魯」,「我的表妹派特莉夏對我來說就是秘魯」,因為這個表妹成了他的妻子,使他有了一個從不亂套的家。「我把秘魯揉進我的內心深處,因為那是我出生、成長和得以造就的地方。生活在那裏的童年和青年時期的經歷,塑造了我的個性熔鑄了我的呐喊,那裏有我的愛憎悲喜和夢幻。」

但是,一個秘魯作家,隻有走出故鄉,走到馬德裏,才能成為飲譽世界的作家。擁有雙重國籍的略薩,同樣熱愛他的第二祖國西班牙。

類似的是,美國作家福克納心中的故鄉也不是一個狹隘概念。他生於南方密西西比州新奧爾巴尼,三歲那年就隨家庭遷徙到附近的牛津鎮――十九世紀初葉該鎮初建時以英國的牛津大學城命名,指望在此建立州立大學。從此以後,福克納一直將牛津鎮視為故鄉。牛津鎮是他的小說中「傑弗遜市」的原型,他的故鄉所在的拉斐特郡,便是虛構的神話般的「約克納帕塔法郡」的原型。從寫於1929年的小說《薩托裏斯》(Sartoris)起,二十多年來在多部作品中不斷展示的彈丸之地,像福克納的「一枚故鄉的小郵票」,把蘊含美國風情、歷史深度和心靈衝突的文學信件傳給世界各地,到處都有收件人。在中篇小說《老人》中,繪洪水肆虐時,作者寫道,「隻有勇敢地遊到看不見河岸的時候,才有可能遊向新天地。」這個「河岸」,可以作為福克納故鄉的隱喻。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一個作家與他的故鄉即貼近又疏遠的保持審美距離的關係。作者就是這樣在他虛構的故鄉搬演超時代的人類戲劇。

他鄉絕地作故鄉

福克納的名字與約克納帕塔法郡連在一起。類似的是,哥倫比亞文豪馬爾克斯的名字與他虛構的小鎮「馬孔多」連在一起。在《百年孤獨》等作品中敗落的馬孔多的賦形,主要靈感來自作家對誕生地阿拉恰達卡鎮的鄉情。

馬爾克斯的小說《霍亂時期的愛情》,凝聚了哥倫比亞的歷史。作者寫到一個人物:「他讓自己搖擺於這樣的信念之間:人不是一次性地在某一天由母親生下來的,而是生命不斷施惠於他們,讓他們自己不斷誕生」。由此看來,一個人的故鄉不止一個地方。換言之,人總是不斷經歷象徵性的死亡,然後死裏逃生。在《百年孤獨》中,作者就曾以魔幻現實主義寫到這種象徵性的死而復活:「那個吉卜賽人打算留居鎮上。他的確經歷過死亡,但他忍受不了孤獨,所以又回到這裏。因為他忠於生活,被他的部族拋棄,失去了自己的神奇本領,他就決定在死神尚未發現的這個角落裏避難」。此時此刻,這個角落就是那個吉普賽人的誕生地。

在經典詩文中,不難發現類似的體驗:一個人遭遇困境的每個地方,都可以當作故鄉。在某些情境中,我們不得不「且把他鄉作故鄉」,且把絕地作故鄉。用王維禪詩的意境來說,「行到水窮處」,僅有的坐下來看雲起風生的一席之地,就是故鄉。

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奧斯維辛成為凱爾特斯等大屠殺倖存者的第二故鄉。凱爾泰斯是在十五歲那年從布達佩斯被驅趕到集中營的。他獲得自由後再次回到傷心別離地。在經歷了1956年匈牙利失敗的革命之後,他仍然留守布達佩斯並且開始寫作,因為,據作者在《布達佩斯――一份多餘的自白》中的自述,「經歷了兩種不同的、駭人聽聞的統治集團,兩種不同的極權主義後,我的有紅色筆芯的廣告圓珠筆開始像一支插入我血管的針頭,在紙上汩汩流出了染紅的文章。」

另一位奧斯維辛的倖存者,美國猶太裔作家艾利.威塞爾,是198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的故鄉是今屬羅馬尼亞的山區小鎮錫格蓋特(Sighet)。那裏的一所關押過無數政治犯的監獄,已改建為「共產主義犧牲品和抵抗者的紀念館」,成為奧斯維辛的另類翻版。威塞爾的自傳性小說《夜》描繪集中營的慘痛經歷,作者從故鄉出發的精神歸宿是:「無論什麼地方,男人和女人因為他們的種族、宗教或政治觀點而遭受迫害的地方,那個地方就必定在那個時刻成為宇宙的中心。」

對於威塞爾來說,這樣的「宇宙的中心」,像格拉斯所說的心中的「地球之臍」一樣,就是作家注目的故鄉。這樣的胸懷,堪稱偉大作家與故鄉親情的最高境界。@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