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富人手持衝鋒槍保衛自家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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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在隔壁街上見到聖路易斯民眾要求市長辭職的示威遊行。在市長的Townhouse 前,因為市長在周五將攻擊警察和要求取消警察局經費的人士的名單和地址公布於世,這行為造成了部分民眾的不滿。我因為忙,隻出去到現場見到了些尾聲。我在出家門時看見好幾家鄰居在與保安討論事態發展,從他們的討論中我才知道示威的原因是因為市長就住在我們北麵的一條街。

我所見的示威尾聲還算平和,我問了周圍的群眾,被告知在Central West End的周末示威也沒有遇見暴力,窗戶沒有損壞,明天上班路上再看看。示威群眾先用膠帶寫好字,然後落漆塗上字樣。我問了潑漆讓市長下台的女士,她稱這是真漆,要沫掉需要重塗其他染料,我拍照時被他們喊話說不要拍。

我回到家裏才從網上推特上,看見我們熟悉的麥律師和他太太在他家前院,麥律師手持衝鋒槍,他太太拿著手槍,直指示威群眾,讓他們離開。那一幕很有喜感,穿Polo衫的富律師和他的金髪太太,在聖市上演好萊塢大片。讀過我文章的國內朋友馬上給我傳來,”紀春生在美國”關於麥律師家事件的微博照片。世界真是小,剛發生在我們家門口的事情,天朝就反銷美國了。我在以前的文章中都避免曬麥律師家古董房的照片,現在照片被這“紀春生在美國”公布了。究其原因,應該是曆史名建築都有存底的資料,可以在網上找到。進一步查尋才知道是麥律師在2018年邀請記者采訪他家古董房,慶祝他耗巨資恢複經典建築的貢獻,記者寫了文章和發表了照片。

整個過程是有些團體,在周五組織了示威遊行之後,他們還覺得不夠。仍然在周日在Central West End的中心地帶舉行遊行,他們在那裏示威遊行後,便去聖路易斯市長Lyda Krewson的住宅前要求她辭職。她是民主黨,聖市幾十年全是民主黨當政,現在才見些城市建設的好轉。示威群眾在去市長住址的路上,完全可以經過Waterman大道,抵達位於稍北邊的雷克街。我估計他們想抄近路,並且破壞了我們私人小區的門,進入的第一家就是麥律師的具有曆史價值的古董房。麥律師手持半自動步槍,她太太握手槍,加上他家的一隻狗,在自己家的前院麵對示威者。

我這次對麥律師的英勇行為刮目相看,他們起到了很好的威懾作用。示威群眾進入私人小區後,小區在董事們的帶領下,讓他們從雷克街的另一端從這裏出去,因為那是唯一的出口。以我對麥律師夫婦的了解,他們即使沒有使用自動武器的經驗,如果有人侵犯他家領地,他們會使用機關槍的。毫不含糊,慶幸昨天示威者還節製,沒有造成流血事件。

媒體甚至引用聖路易斯大學法學教授的話說,麥律師夫婦將槍對準示威群眾可能威脅到了群眾,這完全是胡說八道。麥律師又沒有邀請任何人到他家,麥律師夫婦始終在自家的前庭,他太太是慣有的赤腳,他們很懂法律,完全有理由自衛。示威者這次破壞了隻有住家才能開的門上的鎖,他們是不被邀請創入了私人街道的。示威群眾還懂得克製,沒有踏入麥律師家的私人草坪,不然就會是麥律師的槍下魂了。

請讀我的舊博文以了解背景資料:

赴美國富律師的家宴前最好填飽肚子


雅美之途,2020-3-27

在講我們小區美國富律師家的故事前,大家需要有些背景知識,請讀我以前文章中描述的情形:

“當時我們在附近的私立小學開了三小時的會,確實讓我們見識了這些住曆史性大房子的家夥們是如何經營社區的,當時居民們為每年25萬美元左右的預算爭得麵紅耳赤。有位在這裏住了幾十年的成功律師曾經起訴過小區的董事會四次,他自稱是小區的Donald Trump。但是洋人爭論歸爭論,最終還能以幽默風趣收場。該律師為了他家前院的一塊三角土地的歸屬問題,這次不惜與董事會打官司,他要改變百年來Founding fathers定的規矩。當然董事們會與他在法庭上見,費用5萬出自小區的預算,沒有辦法。查了他和太太是富得流油的律師,就像John Edwards那樣專打醫療事故或損傷的案子,擁有上幾百個成功的案例,有些是千萬美元的賠償金,這小子完全不差錢。成為個人損傷索賠的律師也不用去超級名牌,似乎隻要是愛爾蘭裔的白人就行,他們夫婦均為達拉斯的South Methodist大學畢業的。

我太太從另一角度反映了此次會議的精彩:“今天晚上我們小區開了三個小時的會,要討論小區基金和安全問題,還有一家律師要訴小區居委會用了他們的地盤,真像看了一場好萊塢大片,而且還和自身利益有關。美國式民主,有趣!律師貪婪、自私!和大家格格不入,律師太太濃妝豔抹,衣飾獨特,神情高傲,隻能說好萊塢的大片真的是來源於生活,那些演員真的沒有誇張,有的有錢人就是那個樣子。”

我為了避免被這位律師訴訟的可能,我不放任何他們家內的照片,並且以麥律師的稱呼代替他。外麵公共空間的照片則是自由的,他家的建築是這裏的一景,值得從不同的角度分享。

我們都知道28日是小區的年會,討論小區的保安、路麵、樹與草坪等事宜,因為這些都涉及到錢,所以重點是就預算聽取各家的意見。但是某天我們在上班的路上,麥律師太太開的卡迪拉克突然在我們的腳前停住,這是她家的日常用車,麥律師家擁有40萬美元以上的豪車至少三部以上,不時放在他們的古董房前。麥律師太太急促地給我們遞過正式邀請函,希望我們在25日周六在他們家聚會。邀請明信片是以他們家的屋頂穹隆的精美壁畫為封麵的,雖然不算我拍的照片,但是還是不帖為妥,以免麻煩。他家很多地方都投了保險,但是那個三層樓高的穹隆因為太貴,現在無法複原,所以沒有人願意承擔保險。

我們每天從他們家門口走過,他在我們入住後也寄來過熱情洋溢的聖誕賀卡,但是他們為什麽邀請我們呢?麥律師的目的十分明確,他想拉我們去支持他,他正與小區董事有訴訟官司。

我以為邀請了很多人,可能是相當規模的聚會,原來麥律師隻邀請了六家。在登門出席聚會前,我們還專門去店裏花相當的美元買了鮮花,我太太有些後悔這般破費,因為我們是唯一送禮的家庭。

聚會定在晚上6:30-8:30,我們自然預料會有晚餐。麥律師也聲勢浩大請了餐飲公司的三位員工負責全程接待,時刻尾隨各位來賓,為我們添紅酒和遞點心,我們都以為這是打頭陣的。我倒是後來去廚房與員工們聊天時,吃了不少那些點心。我太太則受苦了,她以為會有正式的晚餐,所以基本上是餓到了九點鍾,直到我們參觀完他們家的影院後才回家充饑。

當大家進入麥律師家後,幾乎所有的人都隻寒暄幾句,便開始以他家的三層古董房作為談話的主題,諸如這幅壁畫誰畫的,為什麽牆上掛了古代地毯等等。我們就是這樣被麥太太從東側的幾乎是藝術宮殿的房間開始慢步的,這廳完整保留了布希啤酒廠家族百年前的裝飾。正房頂是德國十九世紀畫家的牆畫原作,在桌上有那位德國畫家的出版物。昂貴的大吊燈,牆壁是深色的木雕結構。麥太太帶我們往深處走,在一個像是小書房的地方繼續介紹,牆上放著布希和聖市五星餐廳托尼家族人物的油畫,還有一個近似印象派的少女畫像。

麥太太應該是六十歲左右,風韻猶存,但是這次說話很慢,她似乎有些遲鈍,我們則非常客氣地讓她每次把句子說完。我喜歡提問,她對我的問題也樂意回答,但是我看出她有些為自己忘事後的難堪。她仍然優雅地帶我們參觀,進入第三間房間時,談及一件精美的法國家俱,她說是他們專門飛去法國買的,又提到聖路易斯的一位法國古董家具的收藏家,但是她已經不能把事情說清楚了,很多方麵邏輯不通。

在深處的北廳則是他們對此曆史建築的貢獻,那扇通往餐廳的圓形門是他們耗資興建的,相當精美,為美國風格,不是仿歐洲式的古董。我們步行穿過那門時麥太太的問題徹底暴露出來了,她在下樓時已經走不穩,不扶周圍的支撐物她就會摔倒。我初步判斷她是喝多了,也不排除其他的疾病。

緊接著是麥律師介紹餐廳,他說那個古董桌是整個聖路易斯最有曆史和最貴的,也就是一塊很厚的樹木鋸成的切麵,放在老式的樹莊上。麥律師指著四周像天主教堂的櫃子,頗為得意地說:這個是17世紀的,那個是18世紀的。正對弧形門的牆壁掛著一個巨大的地毯,那裏敘說著西班牙人的曆史故事。

這時我們開會,麥律師真是有備而來,使用幻燈投影裝置,職業律師的邏輯一環叫一環的。麥太太坐側麵,基本上沒心意聽她先生演講。各位來賓都可以看見麥太太,她很多時間是低著頭,抬頭的時候就是去找那裝滿白酒的酒杯,鞋子也不穿,起身時身體都晃動。她最有喜劇感的動作發生在稍晚送客人的時候,她從二樓的一個沙發的背麵直接摔倒到沙發裏,起來時自己說:“這有點難堪”。即使這樣麥律師還不忘在與我們交談時,與太太親吻秀恩愛。

既然是餐廳,麥律師卻不給我們任何正餐,酒卻是隨便喝,愛爾蘭的血脈很濃。與麥律坐得近的是鐵杆支持他們的兩家,他的對麵是小區資深人士,男的簡稱彼得,太太特別喜歡說話,他們在這裏住了四十多年。他們經常為社區的安全擔憂,因為他們有孫子會來這裏玩。麥律師的右手邊坐著一位印度人和他的白人太太,從麥律師的恭維話中得知,這印度人靠房地產發了財,在全美擁有超過百處的房產。印度人一句帶口音的話:“這裏不斷突起的街麵,讓我的蘭博基尼飛不起來了”,這話對坐旁邊的我相當刺耳,其實那街麵的突起正是為了減慢車速而設計的。這印度人還沒有搬進來,買了房子後需要裝修,言談中才知道,他買的房子正是彼得兒時長大的家,這裏含著銀湯匙長大的人真不少。

麥律師在幻燈播放中細數董事會的不是,使用很多他們在法庭上的對白,然後是他爭取我們支持的話。麥律師為了前院的一點地盤跟我們董事會打起了官司,董事是三人,每年換一人,與麥律師對仗打官司的董事剛好是他的鄰居。我弄了半天才知道此次聚會的目的,原來幾天後的小區年會,有項重要的議題是修改小區百年的一條章程,那就是限製任何人起訴董事會,主要是通過調整誰來支付律師費的規定,以抑製進一步的訴訟。

麥律師從衛星照片中看出丹尼董事的側院停著一個皮卡,麥律師把那照片拿到法庭上作為證據,去抵毀董事知法犯法,因為小區幾經修改的規章禁止不上擋次的東西,包括皮卡。我們當時在麥律師家覺得他展示別人家的汽車莫明奇妙,他則津津有味地說:“不是我,是穀歌圖片告訴董事違規”。這裏展現的是傳統保守的麥律師與自由派科技公司CEO的較量。麥律師誘發的這類衝突持續了幾十年,我將有專文講述他們在小區年會上的大戰。

麥律師的太太是個赫本迷,收集了好多赫本的衣服、信函或照片。他們在正廳的西側專門開出一個房間,以展示那些赫本的實物,都是花錢在拍賣市場裏買的。在我們聚會結束前,印度人要求麥律師帶我們去三樓看他家的影院,在那側房麥太太也向我們展示了其他好萊塢明星的電影服飾。麥律師夫婦是錢多得溢出來的狀態,倆人住古董房太空虛,以至於隻有借酒消愁。

麥律師在三十年前入住後,逐年耗巨資去整修此聖路易斯的經典,他們是十分熱愛此社區的,我們好幾次看見他們上下班不是直接開回家,而是讓卡迪拉克繞行一圈。雖然因為房子太大,也有一處漏雨而不願意修,但是很多東西是他們入住後更新的,正前門廳裏漂亮的瓷磚以前被油汙覆蓋,還有地下室曾經完全是以水蒸汽帶動的取暖係統。

在結束時,麥律師給我們講了個故事。他們搬進來一段時間後,突然從窗外看見自家的前門水泥台階上坐著一位老太太。他們好奇,出門探究,發現她己經年老體弱。她能坐在那裏,說明腦袋已經有些不清楚了。但是老太太告訴麥律師,她知道他們家裏的每一件家俱,而麥律師明白自己花大價錢把以前主人的家俱逐項買了回來。這時麥律師才恍然大悟,原來這老太太曾經就是這棟曆史建築的女主人,他們當然把她迎進家門。

 

魅力野花 發表評論於
夫婦倆這樣拿槍在一大群人前瞎比劃,魯莽-----女主人好像是精神上有一定問題
ialord 發表評論於
堅決支持麥律師!為什麽社會總是對守法者如此苛求和指責?為什麽社會總是要求守法者當受害者?難道要讓麥家等房屋被燒了再來哭訴嗎?這些所謂的抗議者太瘋狂了。
nightrider 發表評論於
People have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defend their right to their life and properties. The home owner is a hero.
commonsense2 發表評論於
不用理westwhore。他就是個不懂裝懂,紙上談兵的翻牆七毛。不過這廝還挺敬業的,每次都是寫一大泡。
nightrider 發表評論於
@cng:

The protesters have already invaded GATED private residence by destroying the gate. Read the article and Google the related information.
天隨人意 發表評論於
這位彼得同學張口就罵,既不雅又不美。丟人呀!玷汙了聖彼得
何仙姑 發表評論於
他們的反應合法但是過激。
他們的曆史建築整修非常到位!

實在沒有想到這樣的巧合 ,感謝分享,很多笑點!祝你們社區平安!
高斯曼 發表評論於
謝謝好文分享!
周老大 發表評論於
沒槍的不用教擁槍的怎麽做。華人擁槍,自然是把本地法律吃透了。
HenryCharles 發表評論於
看到此圖後不爭氣的狂笑。
中年肚腩大叔手持長槍,過小的眼鏡遮不住他堅決的臉色,好像要上戰場打擊外星人。
老婆手持可愛小手槍在一旁夫唱婦隨,隻是手形看起來似乎缺乏練習。移動時還不小心被丈夫的槍口指到。
好萊塢電影真是害人不淺,讓人人都自以為是藍波。
湖畔心語 發表評論於
回複 '天隨人意' 的評論 : 你的國連說話和用自己腦袋思想的自由都沒有,就別來攙和美國的事吧。
湖畔心語 發表評論於
有的人言行不一?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records show that St. Louis attorney Mark McCloskey repeatedly donated to Democratic causes......”
St. louis state senate candidate(democrat) said he will not keep gun-toting lawyer’s campaign contribution

Hope this is a wake up call for him.
cjasn 發表評論於
現在風口浪尖上,要是打死人,即便合法,他們夫婦確實會惹麻煩。但是非常可能招致保守派大規模抗議。新一輪打砸搶。所以就看誰先捅婁子了。
我不再沉默 發表評論於
對於喜歡擁槍又大叫用槍保護家園的人,你要知道,如果真開了槍,就算最後判你無罪,你可能要付一輩子的代價。
1992年,一個日本留學生,服部剛丈,和朋友一起去trick and treat。走到Peairs家,因為語言不通,女主人因為是搶劫,男主人隨後開了槍,把服部剛丈打死。刑事審判結果,男主人無罪(路易斯安那州)。但不要以為事情就完了。在民事審判中,男主人被判賠償死者65萬美元。保險公司賠了10萬,戶主賠55萬。戶主宣布破產,房子也丟了,隻能住在trailer park。男主人說,他這輩子再也不own a gun。
cng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槍迷球迷' 的評論 :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真的擔心人身安全,最穩妥的辦法是荷槍實彈在房子裏以逸待勞,如果有人膽敢破門而入,就達到了開槍的門檻。

持槍逼退入侵者,在一對一的情況下是可以的,而象夫婦倆這樣拿槍在一大群人前瞎比劃,就比較魯莽。往壞了想,如果人群裏人朝她們打黑槍,或者人群裏朝她們扔個燃燒瓶,如何反擊?朝人群掃射一梭子?他們有足夠把握擊中襲擊者?如果擊中了路人甲或鄰居,那樣的legal liability小不了。

更何況,根據樓主之前的描述,女主人好像是精神上有一定問題,就更不適宜出現在這樣一觸即發的場合了。
天隨人意 發表評論於
更正一下我的帖子,我意思說靠這樣保衛自己家園,不是國家
westshore 發表評論於
何不去看看昨晚的新聞再次提到這件事?
這對夫婦發表了一個聲明,大致就是兩點,第一就是這是個誤會,僅僅是因為自己害怕才引起這種“不必要的反映”,第二是他們支持示威者的訴求。有這個聲明,就有兩個效果,第一就是會平息示威者中對這件事的憤怒,因此會降低社會對司法係統要求處理的壓力,第二也是對司法係統的一個表態,算是無意挑戰法律。
關於擁槍所應該知道的法律,如果從來沒有經過專門的訓練也就沒有什麽爭論的必要了,我們這裏是需要花錢才能接受相關法律訓練的。我的做法一向是把觀點和知識擺出來,是否被接受不是我關心的,憲法賦予人們犯傻權,但多一個選項有利於人們犯傻。
如果真的特別在意擁槍自衛的事情並且有這種需求,不妨買相應的保險,比如nra就有,盡管不是最好的(有四家賣這種保險,並不貴),最低限度在你使用槍支違法後有足夠資金處理法律問題。
再次提醒一句,自衛的槍支不能用於保護財產,隻能用於保護生命,人的生命,受到威脅的生命。這個概念在現實中對平民是不容易掌握的,比如對搶了你財產逃跑的罪犯開槍是違法的,因為逃跑的罪犯不會威脅你的生命。
如果你停車發現有人持槍像是要搶劫你,你有槍,是允許首先開槍自衛的,但什麽時候可以開槍是非常tricky的問題。
所有這些看上去很難界定,不容易理想實施的要求就是為了一件事,防止濫用自衛權利,因為一旦可以濫用,就會有謀殺現象。
因為使用槍支自衛是否違法是公訴範疇,因此這類事情很大程度取決於第一到達現場的執法人員的看法。有一部反映濫用自衛權複仇並逃過法律製裁的片子,eye for eye,好萊塢的東西,不妨看看。
天隨人意 發表評論於
看了五秒視頻。那女的拿槍的動作真可笑。球迷槍迷上去糾正一下。
估計示威人群接近或已經進入他們家範圍了。在一個靠這樣來保護自己的國家真是悲哀。不得不說這是failed country。隻有美國和阿富汗吧?
看不出示威者對他們人身攻擊之意。如果是你死我活兩方,一兩條槍是鬥不過百來號人的。如果你還是堅持打死一個夠本的邏輯,那麽美國百多年來基本還是停留在wild Wild West 的落後社會
槍迷球迷 發表評論於
那個'westshore'很奇怪,過去是個反槍禁槍極左,現在搖身一變冒充槍械法律專家,關於槍的法律問題專門發布誤導評論。本迷開始還發帖糾正,但此公一如既往,關於槍的評論全是錯的。 基本可以肯定是故意散布謊言,懶得跟他(還是她)浪費時間。
Rosaline 發表評論於
Westshore 在說笑話吧?

槍總是上膛的。如果這些人,住他家裏衝,肯定開槍,保護私有財產。這些人已經在私人community, 並且叫著“our street”.

Twitter 上有人叫著,為什麽兩個人住這麽大的房子,最多還養著幾條狗。這叫努力工作,自己掙的。而不是靠吸毒,遊手好閑,指手劃腳。許多人,以前是偷,現在有人在背後指使,變成了公開明槍打劫。

小落 發表評論於
st. louis state senate candidate not keeping gun-toting lawyer’s campaign contribution,言行矛盾,給民主黨捐款的難道會是共和黨?
Peterlu8688 發表評論於
westshore :你就是國內翻牆出來的。別誤導大家。就是個反美五毛
周老大 發表評論於
回複 'westshore' 的評論 : 這是我從網上搜來的,你自己研究一下。

“Open carry and concealed carry are legal in Missouri for anyone 19 years or older who can legally possess a firearm, with or without a Concealed Carry Permit (CCP). ”
“Missouri has Castle Doctrine laws and became the 25th state to adopt the “stand your ground” canon. It empowers gun owners to defend themselves outside of their homes or properties. They are not required to retreat, wherever they may lawfully be, prior to using deadly force”

密蘇裏號稱“show me state”, 不信邪。
Stareye 發表評論於
難怪有張照片上這倆持槍人邊上有杯酒呢。不知道該州有木有喝酒不持槍,持槍不喝酒的法律?。
PrimeryColor 發表評論於
犯法與否, 要看本州的法律。幾樓下知道 stand your ground law 否?
茅山道士 發表評論於
這個麥太太,手指已經在扳機上了,兩眼驚恐,她離開槍已經不遠了。他先生目視著太太的方向,長槍在手,怒而無恐,顯得很專業。
Wtp003 發表評論於
示威者這次破壞了隻有住家才能開的門上的鎖,他們是不被邀請創入了私人街道的。
若看CNN可沒有上麵說的,就見二白人拿槍對人。
格利 發表評論於
支持持槍自衛,未雨綢繆。
Rubin717 發表評論於
這兩位是華人的榜樣!
雅美之途 發表評論於
回複 '湖畔心語' 的評論 : 他不是民主黨。他相當保守,從各方麵。
湖畔心語 發表評論於
I heard the man is a registered Democrat and donated to Bernie Sanders and now Joe Biden's campaign, isn’t it interesting?
ThePacific 發表評論於
打死你丫的!香港的民眾要是有槍就好了!
紫萸香慢 發表評論於
今天上午在文學城首頁上看見這消息而且說這兩口子是打個人賠償的律師時,我腦子裏閃了下雅美兄幾個月前的這篇博文裏的這兩個特別氣粗的兩口子,但是馬上打消了念頭,哪裏有這麽巧的。
結果下午就瞧見了雅美兄的新博文,真有這麽巧的事,幾個月前你剛寫了他們,這個月他們就全國聞名了,你這是先知先覺啊。這兩口子脾氣是大,惹不得,但這次你們小區應該跟著得益,下回沒人再敢砸鎖抄近路了吧?美國幸好可以擁槍,否則中國文革的抄家一出也可以重演的。

下麵有些評論讓我發笑,這兩口子是律師,而且是搞賠償的,應該很清楚該州的法律規定,業餘律師們就別操心了;而且如果不慎走火打死了人,下輩子也不一定完了,以前已經有很多持槍打死闖入私人領地的人無罪的官司了;他們有的是錢,而且不怕打官司,這兩口子肯花幾萬同小區董事會打官司,自然也不怕打這種自衛的官司,何況Gofund可以給一個前罪犯湊幾千萬,也可以讓全國右派湊錢給他們打官司。這場戲好看。
westshore 發表評論於
這兩人可以肯定是違法了。首先,擁有槍支是不能用來保護私人財產的,唯一正確使用槍支自衛的要求是保護生命,你的或者在場其他人的,包括你的狗被打死都不能用槍自衛,因為寵物在法律上算財產,不算人的生命。
這種概念絕大部分擁槍者是不懂的,看看好萊塢就覺得什麽算是自衛了,其實屬於違法,這就是為什麽多數開槍自衛的人會坐牢。具體在這個事件裏,除非這一對受到人身威脅,否則拿出槍來就算是brandishing,違法。這與是否在私人地盤上無關,即使在你家財產範圍內也是不能這樣做的。
第二,用槍指向他人,在對方沒有對你產生人身威脅的情況下屬於嚴重違法。
這類違法行為因為隻能公訴,而不是可以私人提出訴訟,因此往往取決於當事的警察的結論作為證據。如果警察認為不屬於違法,比如認為根據現場情況情有可原,DA也就不可能起訴,因此往往可以逃過去。但這個事件裏有錄像,不需要警察作證,那麽就看DA是否願意起訴。
一旦起訴,即使打贏官司,損失幾萬算是最基本的,如果敗訴,不排除槍支被沒收喝以後禁止擁有武器,甚至坐牢。
任何擁有槍支的人都應該上課學習相關法律,市麵上絕大多數關於持槍自衛的概念都是錯誤的,所謂devil is in the details低概念。電影裏的相關內容幾乎沒有正確的。
可以拿出槍來(哪怕不開槍)的唯一標準是你或者其他在場的人有無法其他方式阻止的生命危險,否則哪怕拿出來就是違法。在可以公開持槍的州這個概念也是同樣的,你可以公開持槍、但不能裝子彈,更不能有威脅人的動作,比如槍口指他人。
Seeamazing 發表評論於
Protesters killed six police-officers, who get arrest?
Hurstian 發表評論於
有錢人氣場大,要和暴徒拚命
很有新意 發表評論於
兩個瘋子,女的手指一直扣著板機,男的競把槍指向女的胸部
DanaD 發表評論於
支持這對夫妻!如果沒有槍,不知道會發生什麽。
cng 發表評論於
如果報道是真的,示威群眾不遵守批準的遊行路線,而傳入了人家的私人小區,那是錯誤的。

不過既然遊行者沒有闖入私宅的舉動,那這夫婦的反應就有些過激,畢竟是殺人利器,如果不慎走火打死了人,下輩子就完了。昨天路易斯安娜有個人開槍打死了一個宿營的示威者,現在已經被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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