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兩個,女方目前工作,有個5歲孩子,另一個過兩個月出生。男方(未婚夫)也工作。兩個都30多點。
兩人收入總和差一點到3倍房租 (女方稍高男方一點點)。女方信用分700. 男方650. 先交的申請,今天看的房子。
說想租一個能住到買房子為止。孩子馬上上小學(我們附近就是小學,也方便上高速上班)。女方說可以加一個co-signer (grandparent) 如果她的income is a barrier.
通過Zillow, background check都沒record. 想3月1號搬進來。
請問1)grandparent 可以co-sign 嗎?對lease 有幫助嗎?2)因為不能立刻搬進來,我們說想hold 的話,現在簽lease,馬上收一個月deposit ,3月1號收第一個月房租。如果到時不搬進來,就不退deposit. 女方同意。3)之前在這裏好像看到說要求提供3個月pay stub, 加3個月bank statement. Bank statement 大家都看嗎?
請教各位這樣做有什麽漏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