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長的角度,嫁給一個要死的人,這不就是火坑嗎?!喪夫之痛是一定要經曆的吧!這個家長的反應太正常了吧?
來源:
老鼠的馬甲
於
2026-05-09 04: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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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應該從相處的階段來看,1 在一開始接觸就知道了是癌症,分手是理所當然,找對象不是找刺激。
2,在相處到山盟海誓階段,那就隨意了
3,如果已經結婚了,再拋棄就是可恥了。這種可恥的人現在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