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說同居,不是動不動就住一起,一言不合就分開的亂七八糟關係。而是大致奔著結婚去的,那就住一起,萬一有什麽不可調和的情況,好早點

來源: 2026-04-24 08:18: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知道,早點補救,實在無法調和無法忍受,再想下策。雖然例外不多,但總比婚後知道了後悔,再埋個心裏的釘子,強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