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雖然窮,但是一點都不覺得。我覺得就像整個世界對我展開,什麽都是可能的,這就是自由,

來源: 2026-04-22 15:07:2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法律規矩之內,我對我自己有充分的權力,為自己拿主意,一不用聽“黨的需要就是我的理想”, 二不用什麽決定都七大姑八大姨商量。人家當然好意,可是我長時間覺得沒隱私,不自由。我是那種喜歡獨自看世界那種,學生時期就獨自出美國旅遊,還得先去領館往回簽證呢。當時也沒想簽不回來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