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簽了挺好,避免萬一離婚搞的很難看,都是真心相愛一場,有過很美好的時光,

來源: 2026-01-15 18:29:22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後為了些錢把過去的美好都謔謔了,很悲哀也不值得。不如一開始簽好。再說新時代了,不要隱形歧視女性,難道這不保護女性婚前財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