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人說買房的價格最好不超過工資的4 倍。之前我提過的有個對女友PUA的男生就是年薪40 萬,買了個
1.6 米的townhouse. (在 Sunnyvale)。他一個人還房貸還是有點吃力的,特別是近幾年他所在的大廠
動不動就裁員,時不時勸員工自動離職。那壓力可想而知。他想把其中的兩間屋子租出去,又因為性格比較挑剔
對麵試的房客都不滿意。後來女友搬了進去,他收女友的房租。沒幾個月兩人因為性格不合分手了。
還好他現在還在大廠工作。他這種情況最好找個人結婚兩人一起還貸,可惜這男孩性格人品上問題太多,結婚不是
容易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