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案例比較完整一點,個人感覺男的就提議出去吃或公司吃就可以了,不需要這麽明顯事先約定誰付錢吧。而且如果我是女的,我可能會選在公

來源: 2025-11-16 22:21:0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