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適的,無論男女,父母都得催婚,還想拖,借口還沒想好的 (其實就是不合適)就催早點散,否則對己對人都不好,屬於
來源:
trimtip
於
2025-08-23 18:23:56
[
舊帖
] [
給我悄悄話
] 本文已被閱讀:次
“良心大大滴壞”,與其還沒結婚就知道不合適或不太合適,何必等結婚搭夥過日子後再離?父母都是過來人,然道還不知,相處那麽久了為啥還沒有結婚的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