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租房堅決不租給律師的人,因為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房子,一旦出點毛病,需要房客和房東互相體諒商議,而很多律師上來就引述

來源: 2025-08-13 15:08:2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法律條款,用以強迫房東按她們的意願修理或提供好處,雖然不是每個律師都這樣,可是房東在有選擇的情況下,誰會冒險給自己添堵?柿子要找軟的捏,這個道理誰都懂,學法律的從定義說就不是軟柿子。就這麽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