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也是她私人的洗手間,在她自己的臥室裏。她付的房租就包括這部分,其他人是不應該隨便使用的。
我不理解的是,有道理為啥還得讓?要是這樣,人生不是所有的事,不管有理沒理你都得讓步?我覺得這個思想才是有害的。很多老美是無理還要攪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