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為拿了回扣損害了病人的利益,那你可以責備醫生不講職業道德。但是這個社會不是那麽單純的。
一般來說同一個病都有好幾個類似的藥可以選擇,用哪個對大多少病人沒有多大區別。但是對製藥公司區別就大了。
普通消費品都有廣告等銷售費用,處方藥主要的銷售費用就是花在醫生身上。絕大多數醫生不會感到guilty的。因為他不拿這錢,製藥公司也是作為利潤分給股東或者作為獎金分給銷售人員,絕不會降一分藥價。
隻要不是太過分,絕大多數醫生都會穩妥走過職業生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