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A而言,B弄丟和她自己第一次弄丟,結果都一樣,她不應該怪B;對B而言,確實是她弄丟了戒指,跟第一次A自己丟不相幹

來源: 2025-04-06 09:24:5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所以,最好的是B主動提出賠償,但A不應該收。這樣朋友還有得做。

A非要B賠償,有些不地道。

兩個小孩兒自己不會處理,也不奇怪。應該跟家長商量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