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女隊友的爸在夏威夷,她兩歲父母離婚,父親隻有聖誕節給娃一兩百,其它拒絕付也不聯係她們。

她媽也不去法院要求男方付生活費,都是自己承擔。

申請大學就不遞父親的信息。好像CSS有具體情況可以不遞,他們符合。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